张淑琼
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育新幼儿园
摘要:微教研作为一种小型网络教研模式,能够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充分满足教师的教学需求。随着信息技术和教育的发展,各种先进的信息设备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教育领域,为微教研模式的实践提供了基础条件。为了提升微教研模式在幼儿教育中的有效性,幼儿园教师应当加强对具体应用策略的研究,努力增强自身的教育能力。
关键词:幼儿教育;信息技术;微教研;教学时机
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设备不断创新的背景下,微教研的模式逐渐走进了教育领域,改变着教育的方式和效率。相较于传统的教研模式,微教研模式具有即时性、任意性、随意性和广泛性的优势,能够帮助教师随时随地展开教育过程,实现探究教学的目的。这种模式在幼儿园教育中的应用有利于提升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笔者结合教育经验,对于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微教研模式实践策略进行研究,以期在未来优化教育过程。
一、利用信息设备创设微教研情境
幼儿在学习过程中的动力往往来源于兴趣,其对过于抽象和过于复杂的内容一般不会具有求知欲。对于幼儿来说,教师需要注重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推动他们的个性发展,保证他们拥有一个快乐的学习过程。在践行微教研模式时,幼儿园教师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设备的音视频交流功能,结合话题内容和幼儿的心理特征,向幼儿展示优美的音乐旋律、丰富多彩的图片和视频,以此来创设生动形象的微教研情境。通过这样的教育情境,教师有利于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推动幼儿主动参与话题探究过程。
例如,当偶然发现某些幼儿的绘画作品难以看懂时,教师可以开展微教研活动,探究“幼儿的美术作品想要表达什么内容”、“如何欣赏幼儿的美术作品”等问题。在开展微教研活动时,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投影等方式将幼儿的美术作品展示出来,引导幼儿描述自己的作品内容。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借助信息设备展示关于树木、花朵、小动物等的幼儿美术作品,以此来使教研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另外,教师可以利用信息设备创设游戏情境,组织幼儿开展趣味美术游戏,以此来实现微教研的目标。
二、抓住恰当的教学时机展开教研
微教研模式不是一种提前设计好的教研模式,也不是固定的教研模式。幼儿园教师应用微教研模式,往往是因为某一话题的需要。因此,微教研模式具有方式灵活、内容多变的特点。教学时机是教师开展微教研活动的恰当时刻,对微教研模式的应用效果产生着直接的影响。
基于此情况,幼儿园教师在进行微教研的实践时,应当找准切入点,抓住最佳的教学时机。在幼儿教育中,幼儿遇到学习问题或者获得巨大收获的时刻都是教师开展微教研活动的良好教学时机,教师在这些时刻引入微教研内容能够全面提升教学效率。
例如,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时,教师可以组织幼儿开展微教研活动,引导幼儿探究“儿童如何在现实生活中保障自身安全”的问题,使幼儿掌握保护自身安全的方法。在展开微教研时,教师可以抓住良好的教学时机,如当幼儿清楚了维护自身安全的重要性时,教师可以引入微教研的内容;当幼儿对生活中的安全行为产生疑惑时,教师也可以引入关于安全教育的微教研活动。通过这样的方式,教师可以优化教育过程,提升微教研的效率,使微教研活动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通过信息技术对教研进行反思
教学反思是整个教育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方法的创新以及教育模式的完善具有积极的意义。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幼儿园教师不仅能够实现文档共享、文件传输的过程,而且能够满足过程录制的需求,为教师评价和反思教研过程提供充足的依据。所以,在落实微教研模式时,教师应当注重教研反思与评价的过程,利用好信息设备的视频录制过程。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信息设备录制教研的全过程,并结合录制内容对教研的优势与不足进行反思,以此来不断优化教研过程,提升教育水平。
例如,在开展行为准则教育活动时,教师可以结合幼儿的不良行为习惯等问题进行微教研实践,以此来帮助幼儿形成正确的行为准则。在进行微教研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利用信息设备将教研过程录制下来,将录制文件分发给参与教研的其他教师,联合其他教师对微教研过程进行反思。如通过反思,教师可以思考是否使幼儿认识到了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性、是否纠正了幼儿“在公共场合大喊大叫”、“排挤同学”、“为其他同学起外号”等不良行为等,以此来反思微教研在教育内容方面的实施效果。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思考幼儿学习正确行为的积极性、幼儿在模拟正确行为实践环节的参与度等,以此来反思微教研在教学方式方面的实施效果。
总而言之,微教研在幼儿园教育中的应用有利于教师完善教育过程,提升教育时间的利用效率,增强幼儿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人翁意识。在未来的教育工作中,幼儿园教师应当继续探索微教研的实践策略,认真落实微教研工作,努力实现素质教育背景下的幼儿教育目标。
参考文献:
[1]张文宇.浅谈农村学校教研工作中的“微教研”[J].西部素质教育,2017(08).
[2]琚燕.微格教研视域下幼儿园教师学习共同体建设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