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政府监督对工程项目监理质量行为的管理

发表时间:2021/3/25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1期   作者:王绪行
[导读] 本文通过分析中国技术监督业以及技术监督公司对质量监督公司的质量行为
        王绪行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 济宁 272100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中国技术监督业以及技术监督公司对质量监督公司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完善声誉激励机制,找到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政府监督;工程项目监理;监理质量管理
        建筑业是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产业的支柱。建筑领域的管理体系缺乏系统性,文件和管理不匹配,与国外先进模型相比差距很大。随着项目质量控制的逐步完善,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达到建设项目的功能和投资效果,政府及其委托的项目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质量行为是确保项目质量的重要管理环节。
        一、影响工程项目监理质量行为的主要问题
        (一)监理行业管理混乱
        在发展过程中,整个监理行业不乏不定期的监管工作,这主要体现在监理者的市场行为不规范和监管者的工作不规范。这些不规范行为不可避免地给建筑市场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形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大多数此类监理部门缺乏独立的管理职能和有效的控制方法。只有及时识别和分析风险,实施风险应对策略和项目监控,监理业务才能更加繁荣。采用不公平的竞争方法,例如降低佣金收取标准和利用回扣的业务,降价竞争影响着监理业务的发展。在监理业务的竞标中,许多建设部门没有把监理资格或人员素质的检查作为优先事项,最低的监理费标准是唯一的选择标准。一些监理单位也为了降低监理业务而降低价格,因此单个项目的监理费用不能满足日常监理的要求,从而不确保了合理的监理机构。在项目现场分配项目主管。降低人员水平,减少监督程序,降低监督成本并获得不正当利益,这将影响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项目质量控制的进度。
        (二)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差
        自引入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监管团队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得到了显着提高。但是,就整体质量而言,它仍然不能满足监理市场的需求。一方面,现有的监理有很多临时工,缺乏专业技术技能,这使得监理团队不稳定,妨碍了他们形成优秀的系统理论和监理工作经验。另一方面,高级专业人员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太少,监理行业缺乏综合技术监理的人才,职称结构不合理。在这样的结构体系下,大多数监理主管只能在施工阶段提供质量监督。甚至缺乏熟悉工程,法律和经济学,管理知识,强大的管理技能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人员,并且大多数主管不能够提供高级的智能咨询服务,这些存在的风险因素不可避免地限制了监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项目监理现场管理不到位
        首先,项目监理机构不健全。主要表现是缺乏专业的监督工程师和人员。其次,没有对项目站进行监理。现场监理是指与项目建设中与基础和结构安全有关的关键程序和关键施工过程的持续监督检查或检查监督,以及持续的后续监理。在整个过程中,需要通过边站来监控混凝土的注入,土壤的回填,梁柱接头加固的覆盖层,卷材的防水性等。由于边站管理人员无法跟踪仔细规范地记录边站,因此难以保证施工质量。第三,一些项目主管无法严格有效地控制收到的材料,导致使用未经认证且未根据需要进行重新测试的原材料。第四,个别监理项目有失控现象,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例如,监管公司的项目监理团队管理不善,没有进行监督,监管文件中缺少许多项目,而监理日志就像一个运行帐户。该项目出现在主体结构的所有层上。例如,在砌筑砂浆中使用外加剂不违反强制性标准,例如混合比表,对项目主体结构的安全性造成隐患。经过强度测试,结果表明当地砌筑砂浆的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在六层的砖混房屋监理项目中,监理公司无法按照规定的程序识别和接受主要结构,并且在不接受结构的情况下将一些地板抹了灰泥。
        二、几点对项目监理质量行为管理的建议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低下,责任意识薄弱,监理方法落后,施工项目监理规范和边地监理制度无法严格执行及程序检查松懈,监督不清。文件和其他问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笔者认为,政府的质量监督部门应从以下几点加强管理。
        (一)在质量监督部门中建立专门的项目监理质量行为管理部门,在项目建设的质量控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日益受到重视,已成为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这就要求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实体的质量改变以前的监督方法,它已移交给监理的质量行动。建立专门的监理质量行为管理部门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以某市为例,该市的监理项目数量继续增长,但企业质量不规范,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经市建设委员会批准,正式建立了监督管理科,建立了完整的信息网络管理和动态管理体系统计制度,城市工程监督管理措施的制定,监理人员的培训,检验调查机构等已得到有效改变,项目监理的现状及其质量行为的规范化。
        (二)加强对项目监理人员的抽查。如果发现没有资格证书或证书并且不能实际履行职责的项目监理人,监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指定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要求在上述范围内进行更换。项目监理人员在开始工作之前,应将其人员组成和人员变更书面报告给监理部门,以便可以随时进行确认。
        (三)在日常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人员会不时随机检查项目监理文件和边现场监理记录,以检查实际项目的监理质量措施的执行情况。如果事实证明项目主管不对质量负责,则主管文件会混淆并且不能反映主管的工作。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和材料经签字合格,违反了主任的质量行为。监理部门应当建议建设单位更换监理单位,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与建设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合作,建立声誉保证体系和处罚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所谓声誉保证体系,就是在监理中称赞好,批评坏,是项目监理遵守国内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项目监理称职和国内法律监管。在新闻媒体的帮助下发布。监理部门必须建立质量监理机构,并利用质量监理机构的监督,查找长期不合格,造成事故的具体单位。长期保持项目质量,并据此清理市场。
        (五)定期开展项目监理质量行为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组织检查,掌握项目监理的现状,对项目监理面临的问题等常见问题做出反应,对类似于一般工程质量问题的预防和管理的监理质量行为进行专门化管理。对未取得资质证书的施工进度监督现场的原材料,不予严格控制。在重新检查之前使用,无需重新检查。对于需要重新检查的原材料,“尚未执行两份检查报告;未执行下一站的监督系统;检查批次,子项目和用于管理监督数据的子项目该项目的检查报告为不完整,不能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或与过程和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对监督材料的管理感到困惑和混乱,对监督者的批准意见也标准化;没有在正确的时间做,组织检查“特殊治理”的执行情况,通知相关情况并解决违反法规的问题。
        结语:综上所述,确保项目质量是政府质量监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共同目标。作者认为,规范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以控制项目质量将是政府质量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共同形成力量,实现质量目标。
        参考文献:
        [1]马骏魁,高春勇.对新时代工程监理企业发展的思考[J].建设监理,2020(08):63-64+73.
        [2]程显继.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J].江西建材,2020(07):238-239.
        [3]曾航宇.浅谈政府监督对工程项目监理质量行为的管理[J].建设监理,2003(0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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