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批后管理有关问题的探讨 张利林

发表时间:2021/3/2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9期   作者:张利林
[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有了很大进展,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管理的依据,规划批后管理是城乡规划管理的闭环,是维护规划权威的保证。
        巴中市巴州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四川省巴中市  6360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有了很大进展,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管理的依据,规划批后管理是城乡规划管理的闭环,是维护规划权威的保证。加强城乡规划批后管理,有利于维护城市合理空间布局,维持良好的城市形象,保障重要景观节点建筑立面效果,避免侵害相邻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本文结合巴中市实际情况,对城乡规划审批管理的主要问题及其不利影响进行了系统地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可以为其他地方加强规划批后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乡规划;批后管理;提升措施
        引言
        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推进,规划执法随着城管部门集中的其他方面行政处罚权一并“下移”给城管执法部门以后,城市规划审批后的监督管理、规划执法以及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等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
        1建设项目批后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是指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主管部门对该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这一过程实施的一系列的跟踪管理,其中包括了规划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两个重要环节。项目实施的现场监督巡查包括:检验灰线、正负零检测、上部建筑施工情况检查、规划竣工验收等环节,除了以上几个明确的管理节点外,还需视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
        2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
        2.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
        首先,部分企业主动办理规划手续意识不强,主观上认为办理规划手续过于烦琐和麻烦。其次,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催促下,企业也希望拿到土地后尽快启动建设,以致出现未批先建或边批边建现象,个别甚至在土地还没有挂牌出让就先行动工建设。未取得规划许可及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建设,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将面临拆除或处较大金额行政处罚的后果。
        2.2规划管理监督不够
        规划公开有待全面加强。规划项目审批后,项目公示、行政许可手续等都在规划部门内部运行,与城管执法部门的协调性较差,监管职能没有很好发挥。缺乏严格精细的建筑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没有把好施工图备案、基础复验等管理上的关口,未能及时发现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交由市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直到建筑工程竣工实行规划核实时,才发现违法建设,告知城管部门,加大了违法建设查处的难度。临时建筑的批后管理处于“真空”状态。法律规定,临时建筑只有两年使用期限,规划部门审批后,没有跟踪监督管理,很多临时建筑成了“永久”建筑和“钉子户”,规划执法后的监管工作形同虚设。
        2.3城市发展调控方面
        城乡规划建设中城市发展调控的全面性与有效性不仅影响着城市建设的整体效果,还会对城乡规划建设的整体方面具有明显的负面影响。现阶段在城市发展调控方面体现出了明显的局限性与不协调性,一方面是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与原有的发展框架具有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是总体规划缺乏理想的实施力度,导致规划与实施过程无法充分结合,势必会影响方案的整体实施效果。


        3如何加强规划批后管
        3.1加大违法建设处罚力度,建立建设单位信息管理档案
        违法建设的处罚,目前工作中仅为经济处罚,且按超建面积部分进行处罚,力度偏低。特别是对住宅、商业建设类项目,即使以最高的额度处罚,开发商还是有利可图的。工程超面积施工行为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利影响,要做到及时发现、严肃处理,不能简单地以罚代拆,以罚代管。建议建立专门的建设单位信息管理档案,将违法记录进档,列入规划审批管理的黑名单。停办该单位所有在报项目的审批、规划管理的手续,待其违法建设行为处理完毕,经批准后方可从黑名单中删除,恢复其所有规划手续的办理。
        3.2因地制宜的开展城乡规划建设
        因地制宜,是城乡规划建设的主要原则之一,同时也是应对城乡规划建设问题的重要措施。为此,在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时,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城乡规划建设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进行考量,应当在充分结合当地特色与现状的基础上对各类自然条件与用地类型进行合理的规划,从而提升规划建设方案的整体效果。
        3.3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发现违反建设工程法定基建程序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督促、引导项目业主主动办理建设工程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告知城管执法部门及规划管理部门共同处置。(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强对建设用地审批实施监督管理,加强违法占地行为的日常巡查,负责城乡规划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发现违法占地行为,给予制止并依法查处。采用卫片图斑定期采集比对等办法,按规定开展项目审批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日常巡查、查处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牵头开展“三违”管控的宣传工作;日常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符合项目基建审批申请条件的,及时引导当事人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4)建设部门对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5)电力部门对已取得合法用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应及时办理供电手续;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不得办理供电手续;负责对非法私接电线行为的日常巡查、查处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3.4统筹谋划,长效管理
        要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一般每二年评估一次、城市控规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机关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备案服务等制度,对规划管理工作实施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规划管理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要以规划管理、规划执法发现问题为导向,倒逼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以及控规通则的修订完善,减少违法建设“诱因”。要探索创新,实行项目规划师、设计师签字验收制度,防止开发企业、设计单位互相串通、随意变更规划的行为发生。要建立违法建设惩防长效机制,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健全治理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设防控治理体系,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着力形成不敢违法建设、不愿违法建设的格局,推动规划管理、规划执法工作依法规范、有力有效进行,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结语
        综上所述,批后管理工作是规划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城乡规划落实的重要手段,覆盖了建设项目自放线开工到竣工规划核实的全过程。只有加强批后管理,才能最终将规划落实到一个个具体项目上,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从而实现城乡规划制定的目标,确保城乡建设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孙万彤.大庆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期监管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
        [2]廉东涛.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措施探析[J].山西建筑,2016(2):14~16.
        [3]潘锋.基于动态批后管理的苏州市规划监察信息系统构建与应用[D].苏州科技学院,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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