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公务员初任培训问题及优化措施

发表时间:2021/3/26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2021年1月   作者:蒙胧
[导读] 公务员作为政府管理职能的履行者,其队伍的整体能力将直接影响政府行政效率。而公务员初任培训作为政府人事培训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挖掘新时期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优化,不仅有利于健全政府公务员初任培训体系,而且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和素养。

身份证号码:4521241975070****8   蒙胧

摘要:公务员作为政府管理职能的履行者,其队伍的整体能力将直接影响政府行政效率。而公务员初任培训作为政府人事培训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挖掘新时期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优化,不仅有利于健全政府公务员初任培训体系,而且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和素养。因此,本文基于对公务员初任培训特点及重要性的认识,总结了新时期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优化措施,旨在为推进新时期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借鉴和指导。
关键词: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问题;优化措施
        前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向纵深方向变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而这更是对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执行者——公务员的整体能力素养提出了高要求。为从整体上提升公务员的能力素养,健全并完善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一、公务员初任培训概述
        自我国于1993年实施公务员制度以来,其随着国际国内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形势的变化也逐步走向完善和成熟[2]。初任培训作为公务员培训的起始环节,其于1996年纳入相关法律法规中,其主要指的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实际工作和公职人员发展需求,以提高公务员政治理论水平、专业技术素养以及行政管理能力为目的,通过多种形式展开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展开的培训、教育及训练活动[3-4]。相比于其他培训而言,初任培训具有初始性、目标特定性、培训内容基础性、培训对象特殊性、培训形式强制性以及培训工作战略性等特点[5]。新时期,公务员初任培训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消除新任公务员的角色距离并端正自身角色定位,有利于促使新任公务员快速适应环境并成长为国家和人民需要的公仆,有利于提高政府机关工作的效能并推动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
        二、新时期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初任培训理念相对滞后
        目前,初任培训工作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初任培训理念滞后表现得尤为突出。具体而言,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初任培训的主体在思想认识上未能对初任培训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尽管近年来关于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办学环境等方面已然给予了较大的支持,但培训主体对于初任培训的作用及其效果却还未能给予正确的认识,进而致使初任培训工作形式化[6]。与此同时,公务员培训中还存在重任职培训轻初任培训的现象。正是由于缺乏足够的重视,进而导致在培训制度、体系及资源等方面未能给予大力支持,从而导致初任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而另一方面则是新任公务员自身对于初任培训未能给予正确的认识。例如,部分新任公务员认为自己已通过大学教育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从而认为自己即使不参加初任培训也能够胜任工作。还有部分新任公务员认为初任培训是一种形式主义,甚至将其视为负担,进而未能端正学习态度,从而难以从初任培训中获得新知、新技能。
        (二)培训的体系还不够完善
        在初任培训主体方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公共科目的培训是由省市两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集中培训方式下进行的,而对于专业科目则是由市(地)以上政府自制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的。在具体操作中,前者通常是由行政院或省市委党校实施,后者则结合各地情况由政府、科研机构或教育部门等组织实施[7]。在初任培训主体、机构没有明确规定的条件下会影响培训效果。在培训内容方面,面临针对性缺乏、实用性不强等特点。当前初任培训的内容主要分为理论和技能两部分,而在实际开展工作中,由于各部门在职责和分工方面存在本质区别,而仅通过简单的理论和技能培训显然是难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的。例如,在对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工商局的新任公务员展开培训时,培训的内容应与其职责领域一致,然而实际的培训内容却并非如此。培训内容对于实际工作中所需的计算机辅助办公技能、网络沟通和数字化生存技能的培训还较为缺乏,从而导致培训的实用性不强。在培训方法方面,因初任培训时间较短,且受到师资力量、场地以及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导致初任培训方法以“快、高、全”为主,因此在实际培训中依然采用的是传统方法,即讲授法和案例分析法,从而致使培训缺乏互动性,从而对初任培训的效果产生不良影响。
        (三)培训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相较于国外起步较晚,因此公务员培训立法层次不高。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公务员培训制定一般法律,加之公务员培训单项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初任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例如,现阶段我国尽管简单制定了《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但却未对培训经费、施教机构资格认证以及初任培训如何实施等予以明确规定[8]。


我国目前有的地区尚未制定初任培训实施办法,这就导致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在实际开展时缺乏法律依据。
        三、优化新时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几点措施
        (一)切实转变公务员初任培训理念
        新时期政府对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重视度逐渐提升,这也促使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积极转变对初任培训的认识。为在新时期开创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新局面,需切实转变培训理念,以进一步增强初任培训主体的思想认识,并端正受训者的培训观念。为此,培训主体应通过研习国家对公务员的最新政策,并利用互联网等诸多渠道展开学习,以树立先进的新型公务员初任培训理念,并对初任培训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同时,培训主体的相关部门应大力宣传初任培训这一公务员培训制度起始环节的重要作用,以把控好第一道关口。另外,还应加大对公务员培训主体的培训,尤其是关于初任培训工作重要性的培训,从而增强对此环节工作的重视度。而对于初任培训中的受训者,其作为客体和学习的主体,对于初任培训的认识和态度将直接关系培训效果。对于受训者而言,应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并将初任培训视为迈入职业生涯的新起点,并将其视为促进自身发展的一个重要有效途径。为促使受训者能够形成这一认识,培训主体在培训内容等方面应注重思想观念层面的教育。
        (二)注重完善初任培训的相关体系
        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的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中,其尚存在培训主体不明确,专门培训机构缺乏、培训内容与需求脱节、培训方法缺乏互动性等不足。面对上述不足,应在初任培训体系方面予以不断完善。在完善初任培训体系时,可对以下方面予以高度重视:第一,在培训主体方面,可明确各级行政学院作为初任培训的主体,并将建立省-地方的各级行政学院作为初任培训的专门机构,以承担新任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任。同时,还可积极鼓励社会相关部门的参与,以形成以行政学院为主体,包括科研单位、管理干部学校等在内的初任培训网络。第二,在培训内容方面,培训机构和主体在展开初任培训工作前期,应充分调研新任公务员的培训需求,并结合新任公务员的岗位职责等,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初任培训计划。同时,还应通过总结既往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如理论教学内容过多、教材资源与实际相脱离等,以对初任培训的内容予以改进和完善。最后,在培训方法方面,可借鉴先进企事业单位所采用的培训方法,并结合初任培训的内容进行合理选择,如模拟沙盘、拓展思维训练以及理性分析等。同时,还可尝试讲授培训法、研讨培训法、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拟法、体验培训法、管理游戏法以及行动学习法等。
        (三)健全并完善初任培训法律法规
        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健全且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大力支持。然而,面对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的情况,应加速初任培训管理法制化,并大力构建相应的法制更新机制,进而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制度基础。为此,首先应通过新媒体、互联网等促使社会各界能够对公务员初任培训立法给予足够的重视,以促使中央、地方政府能够加速初任培训立法工作的进程。其次应对初任培训工作各环节和管理流程予以监督并明确监管措施,以促使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次,可成立包括政府、培训机构及培训师资力量等为一体的多元主体联合监督机制,以促使初任培训效果得到保障。最后,应将初任培训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体系中,如建立并健全初任培训资质申报审核制度、培训证书验印管理制度以及初任培训考核档案制度等,促使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有效落实和推进。
        结论:在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中,初任培训作为初始环节,其是否拥有先进的理念和完善的培训体系将直接决定公务员初任培训的效果乃至公务员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新形势下,公务员为更好地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能,通过初任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能力素养是至关重要的。然而,面对当前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普遍存在的培训理念滞后、培训法律法规不完善、培训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应切实转变公务员初任培训理念、健全并完善初任培训法律法规和相关体系,从而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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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维霞,贺天.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对基层公务员激励效果的实证研究[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3):34-43.
[5]陈辉.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操守路径分析[J].行政论坛,2017,24(2):63-68.
[6]张婷婷.社会学视角下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研究[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8,12(1):35-38.
[7]陈芳,刘琦,刘璐璐.公务员高绩效品德模型构建与检验[J].统计与决策,2020,36(6):162-166.
[8]李万峰,朱昭霖.我国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研究综述[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32(4):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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