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校研究生教育目标探究导师责任的落实

发表时间:2021/3/26   来源:《教育研究》2020年12月   作者:贺颖清
[导读] 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创新型人才,但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状却不尽如人意,存在培养的人才科研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存在以科研为主导的培养方式存在弊端、导师责任履行不到位、研究生自身动力不足等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贺颖清   100088

【摘要】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创新型人才,但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状却不尽如人意,存在培养的人才科研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存在以科研为主导的培养方式存在弊端、导师责任履行不到位、研究生自身动力不足等问题。本文立足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这一出发点,针对以上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落实导师责任,促进培养国家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研创新;导师责任   
        高校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肩负着为国家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专业人才的重要使命,是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提升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力量。我国研究生教育实行导师责任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学习、科研、品德等各方面进行指导并负全方位责任,不仅要“授业”、“解惑”,还要“传道”;不仅是学生学业、科研的引路人、学术道德的楷模还是思想交流的挚友甚至是职业生涯的规划顾问。因此,导师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及人格魅力在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现上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
        一、高校研究生教育的目标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研究生教育目标也在不断调整变化。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该规定中确立的目标是“培养高等学校的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1],1961年中央委员会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目标仍为“培养科学研究人才和高等学校师资”[2]。之后,中国经历“文革”、改革开放,时至今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均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等教育作为人才的“后备库”,必须适时地进行调整,服务社会发展的需要。2020年,国家层面上就研究生培养目标作出了规划。国家总书记习近平于7月29日就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指出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推动研究生教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四为”方针,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3]
        由上述讲话可以看出,当代中国高校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国家所需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而实现这一目标依赖于高校学科专业的调整和导师队伍水平的提升。
        二、高校研究生教育的现状和问题
        (一)高校研究生教育现状
        就培养结果来看,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出来的学生总体能力未能达到社会预期。研究生的科研水平、能力素质尚不能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生学位的获得者、毕业生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基本素养特别是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的研究生相比仍旧有一定的差距,与社会期望值也有一定的差距。受国务院学位办以及清华大学的委托,袁本涛、延建林对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的调查证实:无论是清华大学的研究生,还是全国的研究生,尽管部分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肯定,但是我国研究生整体创新能力的评价普遍较低。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创新活动参与程度较低、缺乏高水平创新性成果[4]。
        (二)问题及原因分析
        创新能力偏低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
        1.培养方式的问题:以科研项目为依托的研究生培养方式存在弊端
        参与科研活动是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之一,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高校研究生培养要结合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5]。各大高校鼓励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以达到锻炼学生科研能力的目的,并成为了一种主流的研究生培养方式,但这种培养方式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科研项目以科研成果为终极目标导向,而非以研究生培养为目的,无法给研究生提供持续的、稳定的教育资源。
        第二,科研项目对提升学生科研能力作用有限。在以科研项目为依托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容易忽视研究生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培养,研究生不再是接受教育的对象,反而可能成为“科研苦力”;存在科研课题和学生的研究兴趣匹配度低的问题,研究生对科研课题兴趣不足,可能会导致研究生在参与科研课题时效率低下,无助于学生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的培养。
        第三,一味强调科研成果的价值,忽略“立德树人”的教育本体价值。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科研、轻指导”的功利化做法[6],导致导师和研究生各自角色“异化”,师生在交往沟通中无法达到“师尊而爱生”的和谐导学状态。
        2.导师方面的问题: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履行不到位
        即使研究生加入了一个自身感兴趣并可有效提升其能力的科研项目组,也可能会面临着以下因导师角色错位而导致的培养方面的问题:
        第一,研究生导师身兼数职,精力分散,无法保证对学生提供足够的指导。由于我国高校管理实行双肩挑制度,有相当一批高级职称的导师担任着行政管理岗位的行政职务,精力必然向行政转移,导致无暇提升自身的学术、科研水平,更无暇分身对研究生进行必要的指导。
        第二,导师和项目负责人的角色存在冲突。高校导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依托科研项目培养研究生。让研究生参与到科研项目中,既能提升研究生自身的科研能力,又为导师分担了一部分的科研任务。但是,迫于科研压力,导师可能以科研成果为目标,取代了研究生教育的目标,忽视了对研究生基础理论方面的必要指导和教育,忽视了研究生参与科研课题的目的在于把握学科前沿和提升科研能力[7]。
        第三,缺乏对研究生有针对性的深入指导。我国研究生教育实行导师责任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当前,导师责任的落实方面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师生交流的机会偏少。由于教师不坐班,师生见面的机会主要在课堂上,课堂外的学业交流较少。研究生的课程安排一般一周一次,通常12-14周课程结束。


尽管微信等网络平台可以提供线上交流的手段,但对于学业问题,这种交流方式难以充分展开。随着近些年招生规模的扩大,导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增多,也会导致难以照顾到所有学生的学业需求的情况。某些导师把对学生的责任仅限于课堂授课,缺少课堂教学方式的创新,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在学习中缺少主动性,不利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3.研究生自身问题:研究生提高科研创新能力的自我驱动不足
        相当高比例的研究生缺乏针对学科或者科研的内在驱动力。近些年研究生招生规模在不断扩大,相当比例的学生是为解决就业问题而继续升学,对研究并无太大的兴趣。各高校都有研究生培养及毕业标准的规定,这一部分研究生只在刚好能毕业的底线水平上履行这些规定,目标是顺利毕业拿到学位证书,在学术上再多投入一份精力都觉得是浪费。因此,他们表现出的科研创新能力也必然在底线水平上,科研创新乏力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必然的结果。
        三、深化导师责任,推进高校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现
        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下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8]。以下从导师的角度出发,分析导师和高校在研究生培养中可以采取的改进措施。
        第一,改变以科研成果为导向的氛围,构建“育人成才”的文化环境。高校承担着科研创新,服务社会的重大责任,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是评定高校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因此,高校中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承担着较重的科研压力,反而可能导致忽略了教学本身。二者的正确处理方式应是以教学促科研,以科研去丰富教学,不宜过于偏重某一方。目前高校中有相当部分的博士研究生由于无法完成学校对毕业所要求的科研论文的数量而无法正常毕业,推迟毕业的时间从1到数年不等,正常毕业生的比例常常不足一半甚至更低。在校研究生则为了应付课业论文去拼凑文章。这些现象说明已有的科研标准可能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要求,为科研而科研并不能达到培养科研思维的目的。或许应该考虑改变高校管理中以科研成果为导向的功利化倾向,加强基本的“育人成才”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导师在学术指导、思维引领等方面的作用,改变单纯的知识传授的授课方式,通过“翻转课堂”等课堂教学方式的创新,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在此基础上加强科研引导,以达到创造性思维的培养目的。
        第二,明晰导师职责,强化导师指导责任意识。研究生培养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导师的指导水平和责任意识。正所谓“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导师,首先要增强责任意识,明确立德树人的职责[9]。秉承严谨的学术态度对学生的学业和科研进行规划,进行有的放矢的指导,激发学生的自主性和创新性;将研究生引领到学科的理论前沿,了解专业领域的热点、难点、重点和领域发展动向;通过深入交流帮助研究生找到研究的问题和方向;介绍研究方法和原则,规范学术范式,提高科研创新能力。高校可以制定更为具体的导师指导标准,包括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周期、频率、时长的最低标准等,为高校导师考核提供依据。 
        第三,完善导师指导评价机制。当前导师评价指标更多侧重导师的学术和科研能力,即“重科研,轻指导”,忽视了导师的人才培养情况。导师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研当中,用于指导学生的时间大大缩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业及研究的质量。完善导师指导评价制度,首先,要完善导师评价的内容体系。在“德、勤、绩、能”的评价体系中,改变以导师绩效——科研成果为导向的评价方式,减少所占份额,加大师德、导师指导情况在评价体系中的比例,平衡各项指标的比重,全方位评价研究生导师。其次,评价主体多元化。建立同行、学校管理者、学生三级评价体系,多方参与,确保评价真实有效,而不流于形式[10]。再次,合理利用导师评价结果,改进学生培养方案。制定具备可操作性、时效性的导师指导绩效考核方案,并定期进行导师自评和他人评价(匿名、随机发放给所指导的研究生),最终形成导师综合评价报告,并反馈给导师和参评人员。通过评价结果发现指导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改进方案,为后期指导学生提供一个参照,提升导师指导效果和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第四,加强导师职业道德素养的建设。学校或学院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导师进行定期的培训。如聘请师德师风楷模进行讲座,根据实际案例,就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学业问题、心理问题及应对方案进行指导和交流。充分发挥基层教研室的作用,除定期组织教学经验的交流以外,还应重视学习并熟悉培养各环节中导师的工作及责任,以合理制定并安排学生的培养方案等。 
        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上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因而也赋予了导师极大的责任,对导师在学术及师德上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导师应充分利用师生间的亲厚关系,不仅在学术上,在学生的心理、就业等问题上也予以必要的关心和呵护;以身作则,施展导师的个人魅力,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等方面对学生施以正面的引导,力求培养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学术素养以及及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政务院.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EB/OL].https://baike.so.com/doc/3033349-3198195.html,1951-10-01.
[2]中央委员会.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EB/OL].https://baike.so.com/doc/6403159-6616820.html,1961-09-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习近平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EB/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s6052/moe_838/202007/t20200729_475754.html.2020-07-29.
[4]袁本涛,延建林.我国研究生创新能力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三次研究生教育质量调查的结果[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9(2):12-20,15-16. 
[5]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1/s7048/201007/t20100729_171904.html.2010-07-29.
[6]张珊骥.高校研究生教育中师生关系研究——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个案[D].陕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29.
[7]王国红.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6:21-38.
[8]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1304/t20130419_154118.html.2013-04-19.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1802/t20180209_327164.html.2018-01-18.
[10]冯俊.分类培养模式下研究生导师责权制研究[D].重庆:重庆医科大学.2016:39-41.
[  作者简介:贺颖清(1968—),女,籍贯四川,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律硕士和文学硕士,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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