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疆 乌鲁木齐市 830001)
摘要:本文以农村房地一体产籍调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以下简称农村地籍)发证率较低的4个县市为试验区,叠加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相关数据,挖掘分析暂未发证宗地数量、权利人信息、分布状况、类型特征,梳理出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占用耕地面积,深入分析我区农村宅基地暂未发证其原因,为自治区部署好农村地籍确权登记发证,早日完成国家、自治区目标任务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乱占耕地;研究方法;挖掘分析
1引言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地籍确权登记发证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区农村地籍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20年底前,各地要全部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率要达到80%以上,2021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我区各县市2019年前已基本完成农村地籍外业验收、内业数据库建设工作,现已全面进入登记发证阶段。
农村乱占耕地建设的房屋追查重点问题,是调用最新高清国土调查卫星影像数据,参考永久划定基本农田数据、2009-2018年历年耕地数据,筛查发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历年耕地违法建房地块,梳理研究农村违法建房图斑数量、面积、类型等情况。我区2020年10月已完成各县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房图斑提取工作。
以上两类数据均属于国土调查范畴,两者数据具有相对独立性,但空间位置、字段属性也具有一定关联性。通过叠加分析试验区相关图层数据,通过数据整合,挖掘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相关数据与农村地籍登记发证数据对应关系,使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违法建房相关数据在分析农村地籍宗地未发证原因中起到重要作用。
2研究概况
2.1研究试验区
选择自治区部分地、州、市农村地籍登记发证率较低、工作进度较慢的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伊犁州伊宁县、哈密市巴里坤县、阿勒泰地区福海县4个县作为试验区。
2.2研究方法
(1)排除分析法。
首先根据不动产登记发证信息平台导出的试验区农村地籍登记发证报文数据,依据DJH(地籍号)字段,关联出已发证宗地矢量数据,用农村地籍登记发证数据库宗地层矢量数据,擦除已发证宗地矢量数据,剩余为暂未发证宗地矢量数据,同时导出未发证宗地表格数据DBF,用Excel打开。
(2)字段筛选分析法。
①在Excel中通过试验区剩余暂未登记发证矢量数据中DJH(地籍号)、TDZL(土地坐落)、QLR(权利人)、JZMJ(界址面积)字段,筛选出试验区各县各村未发证“一户多宅”权利人姓名、数量等属性文本信息(见图1)。
②同理筛选出试验区各县各村未发证空宗(权利人为空户)数量及面积等属性文本信息(见图2)。
图2
③通过筛选出的未发证“一户多宅”、空宗属性文本信息,可以关联出试验区各县农村宅基地未登记发证宗地矢量数据,确定出这两类宗地数量、界址、分布情况。
(3)GIS空间叠加分析法。
③通过筛选出的农村地籍未发证“一户多宅”、空宗属性文本信息,可以关联出试验区各县农村地籍未登记发证宗地矢量数据,确定出这两类宗地数量、界址、分布情况。
(3)GIS空间叠加分析法。
①在完成各类数据整合,比例尺和坐标系完成一致的基础上,利用GIS软件空间分析功能,把农村地籍未发证“一户多宅”、空宗矢量数据与照乱占耕地相关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做相交处理,如果有相交宗地,则这类宗地既是“一户多宅”、空宗,也是乱占耕地的宗地,要在“一户多宅”、空宗矢量数据中增加字段,做好相关标注标识,此类宗地要保留。除此之外,擦除其他未相交的的“一户多宅”和空宗矢量数据后,把剩余农村地籍暂未发证宗地矢量数据叠加最新国土调查地类图斑层中住宅用地(含城镇住宅0701地类编码、农村宅基地用地0702地类编码、设施农用地1222地类编码)图斑,再做相交处理,未叠加相交的农村地籍登记发证宗地即为现实地已灭失宗地数据,可以分析出农村地籍实地灭失的宗地相关信息数据,并套合最新国土调查卫星影像数据再进一步核实确认。(见图3)
图3
②继续利用GIS软件空间分析功能,再次擦除农村地籍实际已灭失宗地矢量数据后,再把剩余农村地籍暂未登记发证宗地矢量数据与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相关数据、历年耕地数据叠加,最后可分析出农村地籍中乱占耕地宗地数以及利用农村地籍房屋层叠加耕地,可计算违法建房占用耕地面积,梳理此类宗地分布情况等相关信息。(见图4)
图4
2.3研究数据类型
农村地籍宗地、房屋单独图层矢量数据,最新国土调查卫星影像栅格数据、最新国土调查地类图斑层矢量数据、基本农田地块矢量数据、2009-2018年历年耕地图斑矢量数据,自治区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图斑相关矢量数据,农户住房登记发证报文表格数据等。
3数据分析结果
通过对试验区4个县的农村地籍登记发证、卫星影像、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相关数据、农村地籍登记发证报文等数据综合分析:截止2020年9月,试验区4个农村地籍宗地登记发证总数应为13.8718万宗,其中已发证宗地总数为4.6145万宗,未发证宗地总数为9.2573万宗。其中:未发证农村地籍宗地涉及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占用耕地面积1286.26亩(857508平方米);涉及乱占耕地农村地籍暂时未发证宗地数12706宗,占应发宗地总数9.16%;涉及空宗无权利人宗地暂未发证3163宗,占应发宗地总数2.28%;涉及原宅基地房屋实地现已灭失暂未发证807宗,占应发宗地总数0.58%;涉及“一户多宅”暂时未发证宗21472宗,占应发宗地总数15.48%。以上4类暂未发证共3.8148万宗,占应发总数的27.5%。(详见下表)
4差异项分析
4.1比例尺不同
试验区4个县农村地籍数据库比例尺采用1:1000,最新国土调查卫星影像,平面几何精度达到1:10000成图比例尺、永久划定基本农田地块矢量数据比例尺为1:10000,其他类型矢量数据成图比例尺均为1:5000。
4.2坐标系不同
试验区4个县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数据库采用城市独立坐标系。其他类型数据均使用现行CGCS2000 坐标系。
4.3面积差异
由于各类数据数据整合过程中,比例尺变换、坐标系投影转换会造成一定精度偏差,同时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宗地面积统计是平面面积,而耕地面积、最新国土调查地类图斑地块面积为椭球面积,统计计算农村地籍中乱占耕地违法建房涉及耕地面积会有微小误差。
5基于分析结果,提出提高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率建议及措施
5.1基于发现的乱占耕地宅基地宗地,要尽快完善相关农转用审批手续,确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要拆除整改。
5.2农村宅基地存在无权利人宗地(空宗)要尽快落实实际权利人信息,找到权利人本人,完善补充权籍调查手续。
5.3对于原农村宅基地房屋实地已灭失,如已拆后重建的尽快补充完善权籍调查手续、完成修补测,补充入库。
5.4落实清楚“一户多宅”是否存在继承关系、同时逐步开展农村地籍不合理的“一户多宅”清理工作。
6 结语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地籍农民住房登记发证工作,提高发证率,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对部分发证率低,未达到发证目标要求的县市进行未发证原因综合分析,自上而下筛查未发证宗地数量、类型及分布情况,摸清情况,给县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预警,可避免地方虚报、瞒报、错报,影响上级领导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多源数据有效衔接及深入研究,挖掘数据潜力,使研究分析工作更科学、更标准、更有效的为地方政府经济管理及决策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