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研究

发表时间:2021/3/29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1月1期   作者:张昊
[导读] :我国的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包括全国、省、市县三个层面。当前,在生态文
        张昊
        天津理想计划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300000

        摘要:我国的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包括全国、省、市县三个层面。当前,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生态优先,节约优先,高质量发展”是国土空间规划的主旋律。地下空间作为重要的国土空间资源,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构建高效便捷的紧凑型城市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地下空间工程建设具有较强的不可逆性,在缺乏有效规划指导的前提下,不恰当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极易造成资源浪费和安全风险,而目前在国家层面尚未确立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衔接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地下空间规划编制进行研究,希望对后续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指导下的地下空间规划理论研究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地下空间;规划编制
        引言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带来了新一轮的规划编制机遇,地下空间资源利用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如何把握国土空间规划趋势要求,制定符合城市功能定位、适应城市发展特征、推动综合交通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地下空间交通规划,成为值得深思和探索的问题。
        1国土空间规划发展趋势与要求
        首先是坚守生态文明底线,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价值观。通过构建全市生态空间保护格局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次是转型体系效益目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是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抓手。通过制定差异化的空间发展策略,统筹推进全域平衡发展;通过构筑创新产业格局、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和宜居的生活空间。最后是协调配合综合交通规划,通过打造更高效率的交通方式、更加公平的资源供给、更优品质的服务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
        2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施工特点
        首先是施工条件特殊性强。地下空间广阔,但是施工条件总体较为复杂,例如地下水的影响,挖掘过程中稍有不注意就会改变岩石状态,导致地下水发生渗漏,会引发地质灾害。同时,当下的城市建设是在原有城市规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地下中遍布管道线路,施工的过程中还要注意绕开管道,以免造成管道内的物质泄漏,这不仅会对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影响大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地下空间施工需要注意的事项较多,特别要提升对施工管理的重视。其次是施工空间隐蔽性强。施工难度大是地下工程施工的又一大特点,地下空间相较于地上空间采光情况来说较为黑暗,有很多情况是我们无法第一时间用肉眼发现,而且部分空间稳定性较差,因此在施工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我们必须要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保证施工的全过程安全性。最后是施工技术综合性强。地下实施工程的有序开展需要多个学科知识的支撑,技术、施工人员很多时候无法预知施工中可能发现的问题,更多是依靠自身的经验开展施工活动。所以要想降低安全问题发生的几率,还需要应用先进的技术,将技术与经验结合起来施工。
        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地下空间规划编制
        3.1全空间对象一体化
        城市地上地下和室内室外一体化的规划建设管理,离不开测绘技术服务的支撑,为此需要提供不同尺度空间对象的数据融合和表述服务。不同尺度空间对象的数据包括城市群、城市圈和超大城市级别的大空间尺度的遥感影像,以及能表达建筑和城市家具构件信息的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等;同时还需要通过地面和地下联系测量、BIM与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集成、平面影像与三维模型集成等一系列技术方法实现不同尺度空间对象的融合描述和表达。
        3.2三维/真三维分析表达
        自然资源部最近提出,要逐步推进地上地下三维实景数据的管理与应用,建立全视角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三维实景数据库,加强地上地下一体化管理,配合客观世界的大场景动态VR显示技术,努力实现动态实时实景的地下空间可视化。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空间对象提供三维描述和表达,是服务和保障城市及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应用的基础性需求。

只有三维/真三维数据才能以合适的精细度和准确度描述并表达实体对象的位置特征、几何特征、专题特征及时间特征,同时需要构建城市真三维模型或城市信息模型对三维数据进行科学组织管理和表达的系统,以充分发挥三维数据成果的应用效能。
        3.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出台
        第一,明晰地下空间资源的产权关系。首先,要明确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所有权归国家,在此前提下,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使用权可以参照现有城市土地制度在市场上流转。其次,以《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的规定为依据,建立健全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明确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应当依法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二,确定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边界。建议参照日本的做法,以地表所有人“利益”所至为限度,确定地表建设用地和地下建设用地的边界。地表所有人的“利益”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判断:在物理结构上,以地表建筑的桩基等必须达到的深度为限;在功能发挥上,以地表建筑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地下车库、给排水、采暖管道等占用地下空间为限。在二者都存在的情况下,以占用空间更多者为限。
        3.4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标准要求,建立地下空间分级规划与管控体系
        根据“指导意见”,国土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3类,同时又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5级。以北京市为例,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在3类不变的基础上,分市、区、乡镇3级。地下空间规划作为专项规划,在其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其他类别的专项规划不同,地下空间规划并非是按照某一类型专业设立的,而是按照“地下”这个空间概念来界定的,因此,其本身就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规划,几乎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各个专业。从类别上,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均需对应,也就是在编制这2类规划时,均应编制相应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在层级上,同样以北京市为例,总体类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可在全市和区级编制,详细类地下空间规划可在区级和特定地区编制。按照“指导意见”,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选择编制的类型和精度。针对详细类地下空间规划,根据其编制对象的实际情况,可单独编制,也可设立专章融入相应层级的详细规划。建立完善的地下空间分级规划与管控体系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上要遵循国土空间规划,同级要配合相关专业和专项规划,对下要指导工程建设,其作用十分关键。
        
        结语
        总之,随着建筑施工技术的飞速发展,施工水平的日益提高,施工质量的显著提升,城市地上空间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开发。与此同时,地上空间可利用量越来越少,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等问题逐渐显现,因此就需要加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就当前地下工程施工技术来说,还不够成熟,在施工中会遇到很多的困难,这就需要更多精细化和专业化的人才加入到对地下空间施工技术的研究中去,尽早地提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实际施工水平,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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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范益群,裴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规范结构体系研究[J].工程建设标准化,2014,000(04):158-164.
        [3]郑金城,张百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的岩土工程问题研究[J].四川建材,2019,45(03):164-165.
        [4]陈辉,刘伟庆,陆伟东.浅析建立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C]//2009年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上海市力学学会岩土力学与工程学术年会.0.
        [5]王江卡,张继宏.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展望[J].工程机械与维修,2018,No.279(02):11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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