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恒
庐江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安徽合肥 231500
摘要:近年来我国道路系统建设推进非常迅猛,道路工程的养护与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一些城乡小路,管理责任空落,难以实现持续管理。本文就路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而后对其改进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路长制推行;问题;改进对策
引言
路长制是近些年我国道路系统管理工作中逐渐推行的管理制度,但是现阶段很多地区在落实路长制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渠道单一、执法乏力等方面,因此应积极做好责任明晰、信息统筹等工作,保障路长制推行过程中道路养护与管理的效果,为我国交通事业的推进发展提供助力。
一、路长制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剖析
1.行政权力比较缺乏,无执法权力
在路长制的推行过程中,要想真正推行开路长制,就必须理清路长制的实际作用,确定实际定位。路长办公室在设立之初就被赋予了协调各方组织、获取信息并解决问题等使命,是一个中心协作机构。路长制的是以路长为中心,通过路长办公室收集并解决问题的制度,但在路长制的实际应用中,路长制只是根据工作情况,对一些可能会出现的工作问题进行调查,把相关问题移交给相关部门直至最终解决问题。通常由路长办公室特地负责日常工作,路长通过调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将所发现的问题通报给下级路长,也无需自身核验问题真伪。路长办公室作为一个中心枢纽机构,在此情况下不应该仅仅样板地传播信息,还应该通过各级路长的调查获取多个途径的信息,以达到充分了解辖区各种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同时需要了解解决问题的最适方式,进而解决问题。当前,由于路长办公室的的编制现状,职责和权力几乎都集中在了路长身上,但是只靠一、两个路长是不太可能获取到全面、真实的信息的,如果只将路长办公室作为路长获取信息的途径,那么路长办公室就起不到相应的作用,路长办公室对于辖区内的问题,自身不能够处理,需要通报给各级路长等待解决方案,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无疑是低效率的。
路站办公室实际工作中,各项工作都需要基层人员进行执行,基层工作无疑是繁重而杂乱的,因此实际工作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是无法防止的。所有市民都把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报给路长办公室,但是路长办公室的行政权力不足,对于市民反馈的各种问题不能够及时解决,造成堆积。又由于路长办公室尚未有法律的后方支撑,仅凭借行政权威,难以促使各部门以及民众的配合。
2参与共治渠道单一,参与效果不佳
我国现阶段正在由“统治”模式向“治理”模式过渡,而所讲的现代化治理其核心就是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提高治理的高效化,其中从“一元之治“模式发展到“多元协同共治”模式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体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治理,还需要依靠“政府一市场一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作为其必要基础,即形成现代化治理新局面—“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路长制的建立是促进城市管理局面扩大化、下沉化的必要措施,依靠治理机关的力量,达到协同共治的目的。同时责任网要覆盖到各个部门,高效管理城市。例如道路的治理与环卫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等有关,如果各个与道路治理有关的部门能够充分共享信息,将会推动道路治理的高效化、全面化。所以深入建设治理信息化是非常必要的。多元治理体系需要以网格化治理体系为基础,现代化管理为方式的综合治理体系。各部门之间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达到共享共治。为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起到共同治理,各部门之间需要加强有效沟通,最终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长期信息共享。
二、路长制推行过程中所遇问题的解决措施
1扩大参与途径,提高参与有效率
城警联动、巡查一体。在城市管理中遇到的难点区域、热点周边、商场等人流较多的区域建立巡区,同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立城警联勤工作站。通过城警两方面的联合,市内的违章问题基本可以预防,从萌芽阶段就可以被消除。因此,路长制需要不断深入发展,建立“发现问题、报送问题、立案、处理、复查、结案”的处置模式,最大程度发挥路长、网格长、保安的职责与能力。此外市政部门、执法部门、城建部门等各部门需要协同合作,共同治理。
群众参与,共同治理。积极采取群众监督和反馈问题的措施,适当对提出问题的群众给予奖励,可提高群众参与城建的积极性。对于群众反馈的问题,需要给予落实。增加群众反馈、投诉途径,如拨打电话、手机应用提交、城市管理应用平台等途径。对于群众提交的问题,经街道智慧城管操作员上交给三级路长,从而进行处置并结案审核。举办城市志愿者活动,扩大参与途径,促使各级文明单位主动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共同治理市容。
2.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强化决策科学性
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是地方各级政府、正能部门、企业公司、社会性质的组织、广大公众等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社会的关键基础,可是现如今,“路长制”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共享只是局限于各级政府的内部职能部门之间,不仅对各级政府治理社会没有帮助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众知情、参情的权利。对此,有关部门应该积极推广“互联网+”的共享模式,在网上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开放的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平台,此平台的主要受众群体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公司企业、广大群众,引领不同身份的所有人共同参与到平台建设中来。此外,信息共享平台应以路长为主要核心,以网络线的形式将各区道路特点、综合治理情况、监检举报系统、考核评测系统、实时治理情况与道路巡查记录等都囊括进来,而且还应重点设置一个群众参与端口,积极引领并主动吸取人民群众的建言献策,与开发出的手机端APP、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网络端积极结合,综合起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资源共享。
举个例子,龙子湖街道办事处为保证工作效率,建立了“一长多员”的信息工作平台,在微信群里就可以发布督办单,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将所发现问题形象生动的表达出来。不仅如此,此平台还能在很大程度上监督责任路长或有关职能部门积极认领并解决问题。
3.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治理的长期有效性
“路长制”到目前为止尚未在国家法律中体现,只是靠政府权威下令执行,因此治理过程中的力不从心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我国大力推广“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相信“路长制”不就就可以被纳入国家法规中,实现真正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
现如今,“路长制”的落实仍需各级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协同领导,可以通过基础社会法规予以落实,将各级政府各级党委的责任细化,以明文形式体现出来,让“路长制”的落实做到一定意义上的有法可依。与此同时,应建立健全责任问责制与考核评测体系,此方面的主要对象是责任主体,例如某部门是否应该承担治理方面的责任,主要应承担哪方面责任等。由此可见,“路长制”的切实落实与长期有效性仍需要依靠真正法律法规的保障才能进行下去。
结束语
总之,在我国道路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理念不断优化的过程中,路长制的推行为我国道路系统建设与管理提供了优良路径,在未来路长制推行中还应积极做好制度建设及责任落实,以提升道路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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