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

发表时间:2021/3/29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1期   作者:韦干明
[导读]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不断迈向新的台阶,随之绿色发展的理念也得到人们愈发广泛的关注

        韦干明
        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5470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不断迈向新的台阶,随之绿色发展的理念也得到人们愈发广泛的关注,同时国家也在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念,这就意味着我们在追求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同时要重点开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能够对环境起到保护作用的关键举措之一,环境监测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但是,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当前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质量还存在较大进步空间。鉴于此,文章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现状,然后提出了具体的优化发展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发展策略
        1环境监测工作概述
        从定义上来讲,环境监测指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来监督以及检测环境质量及其变化态势。环境监测通过测量能体现环境质量的典型指标来对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情况进行判断。环境监测对象主要分为污染成分、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三个方面,又可以进一步具体划分为物理污染监测、土壤监测、水质监测、生物监测以及空气监测等。环境质量监测在监测工作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在监测各项环境要素污染程度以及变化态势后,应当根据监测结果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评判环境标准的落实状况,通过对监测数据的集中整合与分析再对特定范围内环境污染综合状况进行有效地判断。
        2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现状
        2.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
        自20世纪90年代国家颁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至今,已过去了将近30年时间,在此期间,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很多规范与条例已适用于当前环境监测中的一些具体情景。而在这30年的不断发展历程中,《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存在一些老旧、不再适用于现今的实际环境管理内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严重制约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发展。
        2.2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落实不到位
        当前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并未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形成全面的认识。虽然环境监测资质认定制度的实行有效地提高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监测机构的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但是运用和维护这一体系是一个长期学习、磨合和提高的过程。目前大部分监测机构都建立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但受人员数量、员工素质、技术手段、工作环境、活动经费等因素的制约,部分机构执行不严,建立体系与执行制度不连贯,质量管理体系的作用不但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甚至被视为多余的障碍,还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3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策略
        3.1建立完备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
        首先,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制度建设,针对现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中老旧、不再适用的条款,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适当地修订和完善,将质量管理权力与职责等更加明确化、具体化,改变制度与实际情况不配套的状况,使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有制可依,保证我国环境监测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备程度。其次,应完善和补充各个监测领域的质量管理制度,并积极监察各类制度的执行情况,着重注意加强智能监测、在线监测和生态监测等领域的制度建设。
        3.2改善环境监测和早期预警系统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活动中最重要的是,确定特定地区出现的环境问题,提供有效地治疗方案,实施环境保护工作,处理环境污染问题。监测项目是为了正确分析监测环境,必须在适当地位置设置监测系统的技术建设项目。因此,需要建立综合的监视预警体制,提高监视效果和效率,提高监视数据的精度。

制定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方针,提高职员的系统增强意识,提高品质整体的技能,提高环境保护的实践经验,将知识转换为实践性的技能和经验,在提高环境保护作业的处理水平的同时,谋求监视早期警戒体制的构筑改善。所有职员都要承担重大的环境保护责任,要加强环境保护责任感,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条件,实施报酬处罚机制,改善工作效率和主观努力。
        3.3创新优化环境监测技术
        从本质上来讲,环境监测技术往往具备较多复杂性,如果想要实现精准、科学、合理的环境检查的目标,那么首先要创新优化环境监测技术。首先,环境监测单位需要严格地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核心职业准则,增强在日常工作中的监督管控,保证各项工作均能够被贯彻落实到实际需要中,同时还需要切实地执行责任落实到人的制度理念,保证每个环境监测人员都能够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其次,全方位地强化对环境监测技术的研发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技术变革的创新性越发提升,相关单位需要全方位地创新优化环境监测技术,有效面对环境保护工作内容的多元化特性,构建更为完整庞大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
        3.4管制责任的明确划分
        首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在垂直监督体系中的职能和权限分配由于地理分布不同,地域不同,与最初大不相同,因此无法按照相同的标准实施。因此,不同地区的附属机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各个地区的特定系统和标准。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中央政府的力量应该定义为限制宏观层面的法律、体系、监督,结合国家经济发展和环境因素制定统一的法律和标准,从全球观点引导地区环境监督。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法律、法规、管制体系、管制模式和适合地区的管制标准。原则上,这些特定级别的制定不能违反国家统一领导的政策和指导原则。在环境标准方面,地方自治体比国家的环境标准高,也就是说国家的环境标准是基本的保障,地方自治环境标准更能适用于本地区的实情,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环境标准的升级。与地区现有的规则和规定相结合,地方法律只比国家的法律更严格。这种权力管理分配不仅有利于宏观层面的经济建设,而且有利于正确控制具体实施。其次,在高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县级(区)环境管理单位的关系上,高层环境主管部门应该明确各自的职能和权限,明确分工,对下属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县(地区)的环境主管部门由更高级别的环境主管部门引导实行主体工作方向。再次,加强监督机构监督,改善环境监督报告体制。加强对中央地方行政监督部关于环境监督职能的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的规定,监督机关监督行政执行、监督对象的清洁政府和效率,在遵守和实施国民政府的法律、规定和决定时,履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3.5加强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设网络共享平台,能够真正实现环境监测的公开化与透明化,通过公开监测信息,让人民群众也能够加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当中,起到宣传和教育的作用,帮助民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与此同时,也便于环境管理的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内容与治理措施的顺利推行。例如,有关部门可以在重点区域构建一个实时监测的平台,通过监测平台来及时获取突发问题信息的反馈,环保管理部门在接收到信息之后可以及时做出应对措施。由此可见,监测平台本身具备很强的有效性与即时性,并且对长期待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以及环境的预测问题都有着很大的应用优势。全面监测平台可以对环境的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进行对比,方便监测人员的查看和分析,能够帮助工作人员快速抓住污染问题,为保护措施的制定提供可靠数据。
        结语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控制污染源,强化污染治理效果,提高城市规划质量,为环境科研工作提供了数据方面的有力支持。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制度体系、标准方法、人才队伍、基础设施等各个层面的建设,还要对重点污染源实施严密监控,争取早日实现全面普及环境监测的自动化、信息化,以强化环境监测实效性,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对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蓬勃发展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刘毛毛.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与具体措施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11).
        [2]窦玲,柏超.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J].化工设计通讯.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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