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研究

发表时间:2021/3/29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第1期   作者:肖志丹
[导读] 监理行业在国外是一个非常成熟的领域,它作为一种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引入我国,
        肖志丹
        湖北新天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武汉市,430040
        摘要:监理行业在国外是一个非常成熟的领域,它作为一种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引入我国,但由于监理制度与监督体系和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监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逐渐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因此,推动监理行业朝着规范化的道路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通过对监理行业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总结出了我国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并从监理行业普遍的认知、执业范围、工作权利、监理取费、政府监管体制以及监理工程师自身执业水平等角度提出了破除我国监理行业发展瓶颈的方法。本文同时提出,我国的监理行业应当对工程监理进行准确定位;加强法制建设和诚信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全过程监理发展;积极适应市场需求,优化企业结构,开拓多元化经营等多种方案,为改善我国的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监理;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我国建筑行业自 1988 年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经过 32 年的快速发展,其在不断的应用与实践过程中逐步朝着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建设工程监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起到了积极作用,其发展水平也成为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评判标准之一。当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发展仍不完善,存在监理范围和工程师定位不准确、工程监理权责不明朗、工程监理取费太低、监理企业规模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社会评价褒贬不一。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常见问题及对策进行剖析,以期推进建设工程监理的进一步发展。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监理行业的普遍认知、监理行业的执业范围、监理工作的权利范围的分析、监理的取费、监理人员的执业水平以及政府监管等,对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具体如下:
22.21.1缺乏对工程监理的正确认识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30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工程监理在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方面表现卓著,但目前整个建筑业市场和社会对工程监理的正确认识都略显缺乏,很多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不同的职能部门(如环境保护、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土地管理、质量监督等)都可以对工程监理进行管辖,多头管理现象比较严重,不利于政策的制定和行业管理的统一;部分业主部门把工程监理当做项目管理的辅助,随意压低监理费,过多干预监理工作;很多监理工程师对自己的工作也不甚明了,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过硬等问题依然存在。总而言之,行业和社会对工程监理的认识还需要提高。         
1.2监理行业执业范围的不确定
        目前我国强制性监理的范围仅为施工阶段的监理,但推行监理实际上是全过程、全方位监理,这里的全过程就是指建设实施阶段即包括勘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
        根据工程各建设阶段对质量形成的作用与影响分析,工程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工程施工是形成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所以工程监理要发挥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的作用,起码应从勘察设计阶段开始。 
1.3监理工作权利的错位
        在监理工作的责任界定方面,部分承包商将监理工程师错误认定为质检员,未能认识到监理工作人员在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承担的工作责任,导致监理工作的权责与义务无法得到全面发挥。在控制标准设计上,监理单位通常需承担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倘若未能明确工程细节部分的质量控制标准,如针对施工材料未做出明确指定等,有可能导致后续施工方受成本限制不能照单全买,影响到工程建设细节的管控水平。


1.4工程监理职责扩大,但费用过低
        当前,很多地方执行的《工程监理操作规程》和《工程监理安全细则》都把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范围进行扩大,但国标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工程监理在工程安全生产方面需要承担的责任,而一旦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工程师通过并审核的工程又出现问题,负责监理的企业和工程师就要受到严重处罚,这就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制定工程监理方案时,会最大限度地提高安全系数而忽略安全成本,无形中对整个工程的造价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1.5监理人员执业水平欠缺
        为了使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影响后续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影响因素,但是在当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在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的工程监理人才是供不应求的,一些从事工程建筑监理人员在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方面不达标,这就导致了在后续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经常会存在效率和质量上的问题。
1.6政府监督管理力度缺乏
        我国推行工程建设监理较晚,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还不够稳固,因此,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和引导。《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虽然对监理工作的实施有明确规定,但在实施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违规的监理市场行为不能及时严格处理,同时监理行业缺乏一个长期发展规划。
2、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改进措施
        鉴于监理行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优化监理结构,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
2.1政府相关部门理解和大力支持监理工作
        当前,社会各方应重新认识监理职责和权利,重新定位。明白监理方不具备“控制能力”造成的难于管理问题,了解监理不隶属于政府,不是靠财政拨款的安质监部门,监理的工作职责权利有限,不是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其只能是起着协助提醒、监督管理的作用。
2.2监理方的自我认知水平和执业技能的提高
        监理人要不断提高各方面素质和知识水平,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和言行,同时积极维护监理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名誉,为监理树立榜样,争取口碑营销,真正做到自强不息、争取有发言权。监理企业应支持改进监理制度,既然现在的监理制度和行业存在诸多问题,就要拥护和支持改进。通过改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工程项目的监管和提升。
2.3促进监理行业市场的法律化和规范化
        为形成监理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机制,首要前提是理清监理单位与业主间的权责界限,在工程项目实施前明确双方责任划分,针对监理工作内容、目标等进行详细设计,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对业主方私自介入、过度干预行为起到抑制作用。同时,需确立监理费用的最低标准,适当提高监理费用,防止因行业恶意竞争导致监理费用无法维持企业发展与项目运转,促进监理行业形成良好生态格局。此外,还应由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在监理单位内部建立奖惩机制与管理制度,例如编制监理资料管理制度,保障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收集、记录相关过程资料,并在计算机中建档存储,以此保障监理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避免后续出现纠纷问题 [2] 。
2.4注重监理行业自身人才的培养
        作为监理单位管理负责人员以及建筑企业负责人员,应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并做到清楚地认识建筑工程建设工作与监理工作相互之间的关系,使监理工作和具体的施工工作都能得到有效定位,让监理工作在整个施工全过程中都能有效落实。
2.5健全监理自身发展机制
        将我国监理与 FIDIC 工程师的合同地位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我国监理与设计单位的关系很弱,管理协调而不是合同关系,并不能得到设计单位有力的技术支撑,相反,FIDIC 工程师可以得到技术支持。
        因此,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应根据新版FIDIC合同条件对工程监理进行准确定位;加强技能培养与自我素质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企业结构,实行全方面的监理发展;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开拓多元化经营,响应适应市场需求。

结束语
        通过监理的现状分析,法律责任,责任风险等方面研究,列举出了我国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籍此希望监理行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在自身的提高和拓展下,走上越来越规范化的道路,把监理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

参考文献
[1]王振江.论公路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A].《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2018年4月建筑科技与管理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2018.
[2]唐卫东.探讨工程监理在建筑施工中的现状及改善措施[J].河南建材,2020(5):59-61.
[3]付旭江.农村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安全和质量控制策略[J].农家参谋,2020(19):167+171.

作者:肖志丹,1978年8月,男,湖北省孝感市,汉族,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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