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综合整治的理论创新及实践方法探索

发表时间:2021/3/29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第1期   作者:覃献兴
[导读] 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突出了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性
        覃献兴
        广西比例尺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突出了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性。采取科学的整治方式,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实现新农村的建设发展目标。相关部门应当以政策为引导,明确工作的执行目标,坚持农村地区土地整治的原则,深入贯彻农村地区全域土地综合性整治。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理论创新;实践方法;成效

        引言
        土地整治是指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前提,在一定区域内确定规划用途与目标,采取法律、行政、工程建设等手段,通过路、田、林、水等方式进行综合开发与配置,以实现土地资源深度开发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综合治理手段是当前土地整治工作中运用比较广泛的策略,通过该手段对加深土地资源开发与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1科学把握土地综合整治的形势和选择
        资源环境是制约社会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受土地管理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特点的影响,新时期的土地综合整治需要更为丰富的内容和更为广阔的视野,将原有单一的国土资源开发目标向多层次的开发目标选择,创新土地综合整治理念和内容,通过有效的土地综合整治提升耕地质量、拓展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和土地关系。在新时期,土地综合整治目标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综合整治要发挥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在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下,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提升,但是从实际来看存在不断增长的环境需求与环境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问题。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能够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国土资源空间格局。二是土地综合整治要发挥出对土地高效利用的作用。针对当前土地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工作的繁重,需要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来转变土地粗放经营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构建综合整治理论体系
        2.1综合实施方法
        土地综合整治采取多元化方法,通过土地开发、农田复垦、资源整理、自然修复等手段,统筹对城市、农村土地资源整理,包括山、林、水、湖、田、城、村,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空间健康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创立综合治理理念,让最初的“单向推进”向如今的“综合发展”方向推进。土地整治对象也发生了改变,从最初的集体建设用地、耕地等单一要素,演变成为综合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多部门合力,同时开展城乡居民点、工矿用地以及道路、农田、水资源、山资源、森林资源的综合整治。一是通过国土空间整治改善生态空间;二是公路、水资源、农田、森林等资源综合整治强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通过综合整治城乡空间,加强城乡统筹发展,从而打造生态优美、生产集约、生活适宜的“三生”目标。
        2.2综合组织形势
        综合整治可以有效改善过去单体项目整治的缺陷,通过统筹设计、综合规划、全面整治等方法,构建多部门参与、多对象政治、多形式组织的综合格局。采取多元化组织形式共同推进,包括重大工程整治、废气用地复垦、建设高标准农田、低效地再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地融合、矿山环境整治等,这样即可针对不同对象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山川、湖泊、森林、水资源、乡村、城市等展开综合整治,实现资源保护、健康发展、资源调控等目标,从而打造环境优美、居住适宜的城镇和乡村。
        3土地综合整治措施
        3.1加大资金的整合投入力度
        组织开展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工作过程中,相关的管理部门和工作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全域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及优势,加大投资力度,建立健全资金保障体制,有效地解决以前整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重复投资、投资分散以及投资难等问题。根据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标准和要求,科学合理地利用规划农村地区有限的土地资源,设计合理的土地复垦要求与标准,重视并做好农村地区公路交通、水利等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治理工作。根据农村地区用地和资金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这样不仅能够提升综合整治工作的整体质量与效率,还能落实“预算不动与用途不改”整合资金的有效使用方法,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相关政府部门还应当积极引进个体企业与信贷单位,为农村地区的土地整治工作资金扩大融资渠道。需要注意的是,在政府部门融资的过程中应针对资金存在的风险问题展开科学合理的管控工作,进而确保农村地区全域土地的综合整治工作能够高效且有效开展。
        3.2做好土地权属管理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要清楚界定各项土地权利,并且合理分配土地权益,以免产生权属争议。完成土地整理工作后,必须要保证项目区位置和界线以及地类等的实际情况,能够精准的反映,最大程度上保障地类认定的真实性。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前,对于现有的土地资源,必须要进行产权登记;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必须要做好数量以及分布的核实,并且要登记土地的用途和质量。除此之外,要明确土地使用权属,冻结土地利用变更,在土地整理期间,停止变更。对需要进行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调整变更的,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并且签订协议。以此为根据,进行使用权以及所有权的调整变更。
        3.3对空间开发格局进行优化
        通过全面展开全域规划、设计、整治、协同推进,实现生活、生产、生态空间的优化配置,实现“三生”目标,在促进城镇发展进程的基础上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让人地关系更加协调,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社会功能、经济功能、生态功能的实现,充分发挥资源价值的效用。革新城中村落后生产方式,让城中村紧跟城市发展进程,积极利用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解决在土地综合治理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挖掘现阶段工业用地发展潜力,灵活利用土地资产,促进改造区产业升级,为实现新型工业体系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4积极推进旧工厂、旧城镇改造工作
        一是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在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需要加大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的复垦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复垦被自然灾害影响的土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快还旧账、不欠新账”。同时,在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还需要完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加强对土地复垦的监管力度,重视对废弃土地的复垦和再利用。二是加大力度改进村民的居住环境,革新城中村落后的生产方式,使城中村的建设紧跟城市发展步伐,积极应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解决城中村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改变城中村混乱无序的发展情况。三是充分挖掘现阶段工业用地的发展潜力,实现对土地资产的灵活利用,促进改造区的产业升级,为打造产业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基础设施共享的新型工业体系提供重要支持。
        3.5推动农村扶贫开发,加快农民脱贫
        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综合整治项目,强化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这些都会直接提升农民收入,增加了惠民利民渠道,有效提升了农村基层组织能力,切实增加了农民的获得感。在十九大背景下,我国各个省市都在大力推动精准扶贫政策,目标在2021年全部脱贫。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在土地综合治理以来,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年收入在15-20万不等,农民每年平均增收达到了1?000元以上,惠民达到千万农民,有效改善了农村松散、凌乱、落后等面貌,推动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3.6确保农民的核心利益
        建立健全农民权益的科学保障机制,为农民核心利益提供有效的基础保障。保证在征收土地的相关工作中,农民的生活质量不降低,确保农民的长远发展计划没有受到影响。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保护农民财产收益的处置权,根据农民的自主意愿组织土地房屋的登记与分配工作。分析研究土地的潜在收益与市场价格出现的变动,对于相同地区与相同物类应当实施统一化的补偿标准。保障农民生存权与发展权,改善城乡发展的差异性,加大综合整治的相关宣传工作,调动基层农民的积极主动性,使其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当中,为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群众基础。
        4结语
        综合治理措施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应用可以确保土地整改质量,提升整改区域相关民众收入,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在综合整治措施应用中,要根据土地整治区域实际环境情况,制定科学的土地整治策略,推动土地整治工作高质量进行。
        参考文献:
        [1]刘志超,孟夙慧.土地综合整治的理论创新与实践策略研究[J].吉林农业,2018(08):55.
        [2]郭庆.浅谈土地综合整治的理论创新及实践方法[J].甘肃农业,2019(10):1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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