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琳 杨守华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辽宁大连116027
摘要:目的:探讨疾病认知护理对青光眼患者心理情绪及遵医行为的改善。方法:取80例青光眼住院患者病例纳入研究,均在2017年4月-2018年4月于我科展开疾病治疗,即患者住院号奇偶数实施护理分组,对照组为单数(常规青光眼护理)40例,观察组为双数(疾病认知护理)40例,护理干预后应用焦虑(SAS)抑郁(SDS)评定量表对两组心理情绪展开比较,并比较两组遵医行为。结果:应用SAS、SDS评定量表展开测评后,观察组与对照组在实施护理干预前,两组评分均无差异(P>0.05),护理干预后,观察组SAS、SDS评分较对照组呈更高水平,组间数据比较差异显著(P<0.05);观察组遵医行为较对照组呈更高水平,组间数据比较差异显著(P<0.05)。结论:青光眼治疗期间,为患者实施疾病认知护理,即可改善患者心理情绪,并提高遵医行为,为基本治疗带来推动效果。
关键词:疾病认知护理;青光眼;心理情绪;遵医行为
前言
青光眼是一种由于高眼压或者正常眼压并发视乳头、视网膜神经纤维层损害,导致青光眼视野改变,形成的一种致盲性眼病[1]。患有青光眼后眼压会突然性的急剧升高,导致出现头痛,恶心、呕吐,或视线模糊不清等情况[2]。该疾病受限于患者自我认知水平的不足,在遵医行为方面对自我约束力并不规范,导致临床长期疗效并不理想[3]。为提高青光眼患者对自我疾病的重视,改善遵医行为,临床将采用疾病认知护理干预介入其中,以改善患者心理情绪,提高治疗效果为目的展开护理干预。对此,本研究将探讨疾病认知护理用于青光眼患者的应用效果,现将方法与结果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取80例青光眼住院患者病例纳入研究,均在2017年4月-2018年4月于我科展开疾病治疗,即患者住院号奇偶数实施护理分组,对照组为单数(常规青光眼护理)40例,该组含男性患者17例,女性患者23例,年龄上下界限为54岁、81岁。均值(71.00±4.33)岁;观察组为双数(疾病认知护理)40例,该组含男性患者24例,女性患者16例,年龄上下界限为53岁、83岁,均值为(72.05±2.56)岁,组间基线资料均衡可比(P>0.05)。
1.2方法
对照组接受常规青光眼护理干预,观察组则展开疾病认知护理:(1)科室组建疾病认知护理小组,针对患者的共性因素展开群体教育,以及小组讨论,对个别存在差异的患者展开1对1指导,确保其明确青光眼的诱发因素以及常见症状和临床治疗方式,在讲解过程中需配合相关疾病资料,如图片、视频、模型等,提高患者直观感受,改善对疾病的认知;(2)对患者提问,并从患者的回答中评估其认知掌握情况,以及存在的错误认知,进行改善;(3)鼓励患者客观评价自己的思维,明确认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4)展开心理教育,鼓励患者主动说出内心诉求以及存在的不良情绪,便于护理人员针对性进行缓解,告知患者不良情绪对青光眼带来的不良影响,使患者能从另一角度审视自我做并改善;(5)通过小组或1对1的方式进行健康指导,包含生活方面、住院期间、以及疾病治疗等,普及全面的健康知识,获得患者与家属的支持与理解,便于治疗的配合性,以及出院后患者遵医行为的改变。
1.3观察指标
(1)比较两组干预前后心理情绪:即应用焦虑自评量表(SAS)评估焦虑情绪,抑郁自评量表(SDS)评估抑郁情绪,SAS评估标准:正常:<50分;轻度焦虑:介于50~59分间;中度焦虑:介于60~69分间;重度焦虑:≧70分。SDS评估标准:正常:<53分;轻度抑郁:介于53~62分之间;中度抑郁:介于63~72分之间;重度抑郁:≧73分。
(2)比较两组干预后患者遵医行为:即应用自制问卷评定,含按时复诊、遵医用药、执行医嘱行为等20个项目,为百分制,低依从性:≦60分;中依从性:介于61~80分之间;高依从性:>80分。其中,将中、高依从归为依从,计算依从率。
1.4 统计学方法
将本实验所涉数据在SPSS22.0中录入,组间计量资料在表述时应用(),施以t检验,计数资料在表述时应用(%),施以χ2检验,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比较两组干预前后心理情绪
应用SAS、SDS评定量表展开测评后,观察组与对照组在实施护理干预前,两组评分均无差异(P>0.05),护理干预后,观察组SAS、SDS评分较对照组呈更高水平,组间数据比较差异显著(P<0.05)。见表1。
2.2 比较两组干预后遵医行为
观察组遵医行为较对照组呈更高水平,组间数据比较差异显著(P<0.05)。见表2。
3 讨论
疾病认知护理用于青光眼的辅助治疗,可改善其心理情绪。在护理干预期间评估患者存在的不良情绪来源,明确患者对青光眼的控制以及治疗缺乏治疗信心,使其治疗期间不愿积极配合。护理人员在展开认知干预时,需提高患者对青光眼的正确认知,并使其明确绝大多数青光眼可通过药物或手术的方式进行改善,但需要患者在日常生活以及临床治疗期间积极配合,长久保持良好的视力。在沟通期间,需让患者正确认知疾病,降低对青光眼的过度担忧[4]。
该项护理干预对遵医行为有较好的引导,能使患者正确看待疾病,提高其重视性,对错误的认知进行改善,运用专业的医学知识,坚定自己的内心,不被周围非专业人员的语言所左右。建立健康行为模式,矫正自我不合理生活现象以及习惯,确保疾病治疗的有效性[5]。即上述研究可发现,观察组患者应用疾病认知护理干预后,心理情绪的改善效果十分明显,且护理干预后遵医行为有了明显提升,表明该项目的干预在青光眼治疗期间的应用效果较为可靠。
综上,青光眼治疗期间,为患者实施疾病认知护理,即可改善患者心理情绪,并提高遵医行为,为基本治疗带来推动效果。
参考文献
[1]于丽菲,姜丽,荆艳莉. 认知行为干预结合系统护理对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术后遵医行为及心理状态的影响[J]. 中国医学创新,2020,17(04):97-101.
[2]张晨. 认知行为干预护理对慢性青光眼患者心理状态及遵医依从性的影响[J]. 实用临床医学,2019,20(12):79-81.
[3]魏涤. 认知行为护理对青光眼手术患者术后自我护理管理的影响分析[J]. 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9,6(A3):111-112.
[4]陆寿芬. 认知行为护理对青光眼患者术后自护能力的影响分析[J]. 实用临床护理学电子杂志,2017,2(08):56+59.
[5]林惠琼. 护理干预对青光眼患者自我管理行为及视功能的影响[J].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19(12):224-225.
第一作者简介:曲琳(1987-04月-26日),民族:汉族,性别:女,籍贯:辽宁省大连市,学历:本科,职称:主管护师,研究方向:临床护理
通讯作者简介:杨守华(1986-2月-28日),民族:汉,性别:女,籍贯:山东省蓬莱市,学历:硕士,职称:主管护师,研究方向:临床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