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雪燕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中心小学 山东淄博 255000
摘要:在小学教育教学中,班主任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但要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还要培育学生的品质素养。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家校合作的教育模式被提了出来,并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家校合作能够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让家长主动与学校进行交流合作,共同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学班主任;日常管理;教学合作模式
前言: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培养人才的综合素质,小学作为素质教育的起点,要不断创新教学理念,采取有效的措施培养学生的品德素养,推动学生健康成长。采取家校合作模式,能够让学生在日常的学习以及生活中,既能受到教师的积极引导,也能受到家长的监督和教育,形成严密的教育网络,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一、小学班主任日常管理中家校合作开展现状
(一)缺乏家校合作实践
要想顺利开展家校合作,需要一定的理论基础做支撑[1]。单是实际开展过程中,有些班主任在实施家校合作模式过程中,并不注重合作中的具体实践,最后使家长与学校彼此之间沟通不良好、不及时,导致合作效果不佳。
(二)班主任工作繁忙,精力匮乏
在小学班级管理中,班主任是管理的核心,班主任既要为学生们传递知识,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兼顾学生的多方面发展。为此,班主任的身心存在疲惫的状态,使其家校合作的精力相对匮乏。
(三)学校与家长缺乏平等沟通
在管理教育过程中,学校与教师作为学生的教导者,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学生被动听从教导。在与家长的合作交流中,教师并没有正确的看待与家长之间的合作关系,认为家长是班主任工作的辅助者、协助者,并没有平等地与家长进行交流,最终阻碍了家校合作沟通。
二、小学班主任日常管理中家校合作模式应用策略
(一)提升家校合作的意识
对于家校合作而言,教师起到主导型的作用[2]。小学班主任的综合素质对于二者合作而言影响重大,为此,学校要加强对小学班主任的素质培养。班主任是学校与家长之间沟通的纽带和桥梁,要加强班主任的沟通能力。只有良好的沟通,才能够将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及时有效地传达给家长,并给予家长合理的建议,共同帮助学生进步和成长。此外,要强化班主任的责任意识,要悉心对待班级的每一位学生,从整体上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心理情况,行为表现,从而提升班主任的家校合作意识。
(二)注重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性
在家校合作模式的背景下,班主任要想轻松实施班级管理,就要提高家长的班级管理参与性。对于很多家长而言,除了孩子的学习成绩,对于孩子在班级的其他事宜并不关心,很多家长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孩子的班级在哪,自己的孩子坐在第几排。这样的情况不利于家长真正参与到班级管理中,也不利于家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孩子。
小学班主任要重视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可以在日常的生活中,找一个合适的时间与家长共同探讨如何管理班级,让家长们能够献计献策。可以组建家长委员会, 监督班级的日常管理,以便于家长能够积极主动地融入到班级管理之中。
(三)搭建有效的家校合作管理平台
当前,我们正处于互联网时代,科学技术在不断的发展,为了能够强化教师与家长的交流合作,管理学生,教师可以借助互联网搭建合作管理平台,例如,教师可以将家长的联系方式进行汇总,建立家校合作微信群[3]。
在微信群中,教师可以将学生的日常状态以视频的方式呈现给家长,让家长能够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中的表现。教师也可以将学校的重要决定以及学生出现的情况,及时通知家长,以便于家长能够随时应对。
(四)提升家长之间的合作交流
对于学生而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着学生的发展。很多家长在日常的生活中,并不注重自己的言行,言语粗俗,家庭氛围紧张,对孩子的管理也比较随意。有些家长以成绩论英雄,学生成绩好,则可以满足孩子的任意需求,导致孩子的功利性比较严重;有些家长会因为孩子的成绩不好,非打则骂,导致孩子的自信心下降,有些孩子甚至产生了心理问题。诸如此类的问题非常多,这都是家长不会教育孩子导致的。
为此,教师可以为家长提供一些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让家长进行借鉴。家长也要学会合理地运用微信群,将自己孩子的问题随时与教师进行沟通。同时教师也可以促进家长之间的有效交流,将好的育儿经验进行分享,让不会教育孩子的家长也能得到充分的指导。
结语:总而言之,在小学班主任日常管理过程中,要不断挖掘家校合作的管理模式,大胆尝试,在试错改错过程中不断优化和完善自己的管理工作,让学生能够在良好的班级氛围中得到德育教育的熏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翠花.家校合作在小学班主任日常管理中的运用研究[J].才智,2020(09):140.
[2]吴伟霞.基于家校合作的小学班主任管理策略探究[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9(12):34.
[3]薛光梁.小学班主任日常管理中家校合作模式的应用分析[J].科学咨询(教育科研),2019(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