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探讨

发表时间:2021/3/31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01期   作者:王雅敏
[导读] 真正推动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高校发挥各自的优势,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高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构建和谐校园。
        王雅敏
        衡水学院  河北省衡水市    053000
 
        摘要: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都是高等学校的重要制度,所以本文从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入手,简要分析两者之间的地位以及职权与义务关系,旨在能够帮助相关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工会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义,真正推动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高校发挥各自的优势,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高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构建和谐校园。
关键词:高等学校;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迅猛发展,短短11年大学的入学率已经从9%增长到30%,一跃晋升世界的教育大国前列,教育问题也愈发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高校教育管理水平决定着高校育人质量的高低,面对新时期新任务高校如何依托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实现民主、科学的管理尤为重要。
1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产生
1.1工会的起源
        工会是世界近代史上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它最早是来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是在产业革命中出现了工会,到了20世纪一些东方国家在不同的工业过程当中也逐渐认识到工会存在的意义。在史书中记载不管哪个国家的产业革命,只要是无产阶级的劳动状况、经济状况以及劳动时间、劳动强度以及劳动条件十分差,就会导致工人不自觉的为自己的利益而联合起来反抗斗争,这就是工会组织。1925年广州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成立了中国工会,标志着全国工会发起统一协调的阶段。1950年,中国政协也正式明确了中国工会的宪法效应,使得工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独立的开展工作,依法的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中国工会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由此可见,工会与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1.2教职工大会的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在毛泽东的倡导之下,于1948年第一次劳动大会首先提出来的,工会是为了促进企业民主化管理而成立的制度。为了促进企业内部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加强企业管理,促进职工群众之间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群众之间的责任感密切,领导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和谐,就必须重视教职工大会,它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后来的职工代表制度就从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当中演变和发展起来,高等院校的职工代表大会是在1985年开始建立的,当时是由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工会联合发布了高等学校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目前在高校已经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已经把领导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起来,体现了教职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地发挥了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以群体力量推动全体进步,真正地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体现得淋漓尽致。


2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
2.1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处于平等地位
        工会是以组织的形式存在,而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以制度的形式存在,都是以民主管理的关系参与管理之中,所以他们之间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不存在相互依附的关系,还是处于平等的地位。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工会代表的是国家的政治,明确了工会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明确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独立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建立各级组织,健全各种制度,召开各级会议,动员职工维护国家政权。所以它可以直接参与到行政事务、民主监督、维护政治权利、受教育权利、劳动权利、物质文化权利等之中。其次,工会还可以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可以为员工设立职工之家,进而使得群众之间的关系更加的密切,进而推动经济发展,社会稳步前进。其三,同样条例已颁布出台,教职员工可以代表民主管理制度,它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工会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础与平等地位。
2.2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差异
        工会的主体是会员,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体是教职工。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次。首先,是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如果违反了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以及管理制度,那么工会就有权力去纠正参与单位,有重大事项涉及到职工利益的讨论、评选等工作。其二,是要帮助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解决家庭矛盾,解决教职员工利益关系的合同。其三,它能够代表职工与单位进行交涉,保证职工的工资、工作环境、劳动时间、安全卫生都受到合法的保护。其四,它可以协调单位办好职工福利制度。其五,它可以组织职工,提出合理化的建设,以开展技能培训、文艺活动等。其六,它可以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体现在单位权限范围之内的事,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一般来说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议建议权,可以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发展改革建设等重大问题,比如学校的办学思想长远规划以及重大改革,都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参与。其二是审议通过权,凡是学校内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都需要经过教职员工的审议才能够通过。第三是审议决定权,比如讨论教职工的住房分配福利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福利事项时,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事项是否真正地通过。最后,它能够对领导实施批评与监督。主要是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民意的评议来实现的。由此可见,工会和职权要比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宽得多,但是基本都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所以工会和教职工都是各自独立的,行使权力互不干扰,互不交叉。
结束语:
        简而言之,从高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存在的形式、履行的义务来看,高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异同显而易见,理清了各种关系才能够真正地推动民主管理,使其都以正当的渠道发挥效用,真正地推动和谐校园的建立。
参考文献
        [1]李婧玮. 我国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法律地位及运行机制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3.
        [2]田明,杨苇.高等学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10,19(04):161-164.
作者信息:王雅敏,女(1971·3·3_),汉族,河北省衡水市人,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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