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菲菲
(福建省漳州立人学校 福建漳州 363000 )
“父母者,人之本也。”在我们心目中,父亲往往是高大伟岸的形象,在中国传统里往往父为子纲,父亲是权威的代表,所谓父爱如山,一方面是象征着山的仰止、压迫和渴望征服,另一方面也是父爱的深沉朴实,如山般厚重。《许三观卖血记》将视角放于底层小人物身上,以其卖血为线索的故事的展现了一个平凡的父亲在苦难中的抗争,在苦难的压迫下义无反顾的为家庭付出,平凡中寓意着不平凡的力量。
纵观许三观的一生,卖血十二次,而其中九次是作为“父亲”这样一个角色实施的,可以说是他用血滋养并支撑着整个家庭。文中不止一次两次提到“血是力气”,他们将血等同于力气,等同于生命力,而农活中必不可少的也是力气。血是生命之源,可见血在他们心目中的重要性,可许三观却用卖血的这种极端方式去抵御现实的苦难。其中最突出的便是他超越世俗的偏见,突破了陈旧的血统观念,接受一乐。血缘、血脉、血浓于水的观念根深蒂固,但许三观却抛弃这些传统与偏见,他的无私与大爱将无血缘的冰冷现实所融化,这巨大的温情来之不易,是经过不断的思想煎熬斗争。一乐是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与何小勇的私生子,当知道真相时,许三观也是无法接受的,他养育了九年的儿子竟不是亲生,而自己的尊严也被践踏。被邻里嘲笑更让他不堪,他将一乐一次一次往外推,是因为心里还是有那道坎,也狭隘的报复了妻子。但是这样的描写才更加活脱脱的展现一个平民老百姓的个性,还是会有愤愤不平,还是会有委屈,但最终也被善良本性给替代,当面对一乐闯下的“巨额医疗赔偿费”,他也曾推拖,将一乐推给亲生父亲,但最终还是再一次卖血来拯救一乐,来挽救他的家庭,他不愿自己的家庭破碎,是他用鲜血拯救了这个家。
许三观这位平凡的父亲,他的形象高度也展现在他对于妻子和情敌何小勇的大方、宽容、博大的胸襟。何小勇是许三观的耻辱所在,是他毁了原先美满的家,是何小勇让许三观当了乌龟,但在何小勇生命垂危之时,许三观还是放下了私人的恩怨,极力地劝导一乐去叫魂,虽然一乐的不愿意一定程度上让他窃喜,但他还是教导一乐说“以前的事别记在心里,救命要紧。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做人要有良心。”这里,许三观把个人的情感放在了脑后而极力的表现着本性的宽容与善良,体现出其人性的美好。
对于曾经做错事过的妻子,丈夫许三观的态度也是持宽容的。许玉兰虽曾经背叛过自己,但当在文革时她被当作“破鞋”揪出来批斗示众时,许三观对儿子们说道“其实你们妈不是他们要批斗的,你们妈是去陪着那些走资派、那些右派、反革命、地主,你们妈站在那里也就是装装样子,你们妈是陪斗,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都吃起来可口。”他极力排除母子间的隔阂,维持一个家庭的和谐。当他人觉得许玉兰挂牌示众丢脸时,许三观并没有嫌弃她,而是真心实意地待她好,为他送饭送水。
父爱如山,父爱也能如雨如春,文章中处处体现着许三观对于整个家庭的负责,对于孩子的拳拳之心。在饥荒之年,温饱成了极大的问题,他曾给孩子们用嘴炒菜,看起来多么心酸的场景,其实也体现了当时小平民的质朴愿望—解决温饱。当苦日子怎么熬都熬不到头,为了让家人和自己生存下去,许三观再次以卖血方式,“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这里,许三观不得不用代表生命存在的鲜血去换取一家人最基本的生存希望。极真实的凸显了许三观作为一家之主,所承当起责任的贡献之心。当一乐病重时,他到处奔走,怕失去孩子,而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在换着地方连续五次卖血,“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差点把命也搭上,他真正是在用鲜血喂养着孩子成长。虽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孩子,可从这里已经看不出有什么差别了,他由心底地当一乐为自己亲生儿子。为了孩子们的前程,父母总会操碎心,许三观也一样,为了孩子过得好,再次用卖血换取钱,还嘱咐道“这钱不要乱花,要节省着用。觉得人累了,不想吃东西了,就花这钱去买些好吃的,补补身体......这钱不要乱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这恳切的话语深刻折射出一名父亲的爱。
以及为了款待儿子二乐所在乡下的生产队长,好让二乐有希望抽调回城,在生产队里能够过得好点,许三观是求着李血头卖血的。李血头的拒绝“你小子不要命了,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才可以再卖血。”在这些话中,不断强调三个月的重要性,许三多为了子女的未来也不顾有没有三个月的休息期,虽然他也有害怕,恐惧,面对阿方的卖血而死,他阵阵发凉,他也害怕自己的这种折腾会败坏身子,他感到了生命的脆弱,可最后他还是为了家人、为了孩子,即使有恐惧也忍了,他是用自己的命换来的心血钱。
许三观的父爱,是一座高山,庇护着整个家,他以卖血的方式诉说着生命的渺小和伟大,他身上体现出来的博大的胸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生动阐释,顾家舔犊、有责有爱的传统的父亲形象在许三观身上得以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