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宏柳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 绵阳 621000
摘要:学前教育音乐教学法课程——《幼儿音乐活动教育与指导》是艺术教法的一个重要分支课程,它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掌握教学规律和方法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学生今后在教师工作岗位上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文章从课程目标、教学方法、课程评价等三方面阐述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课程构建途径,优化现阶段课程要求与学生素养不同步的局面,以期课程适应岗位的多元化发展需求,提高人才培育质量,满足社会用人单位的多元化发展需求。
关键词:音乐核心素养;学前教育;音乐教学法课程
随着国家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视,社会对高质量幼儿师资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高校作为培养学前师资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培养拥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实践能力、扎实的专业技能、精准的核心素养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重担。学前教育音乐教学法课程——《幼儿音乐活动教育与指导》(以下简称“音教法”)是幼儿艺术教法的一个重要分支课程,它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掌握教学规律和方法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学生今后在教师工作岗位上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然笔者在现阶段课程教学中发现,课程要求与学生素养存在不同步的局面,学生自身的音乐素养不足以支撑学生准确把握本课程的学科本质和内核,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因此,优化课程,提升课程的适应性、科学性等显得尤为重要,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音教法课程探究旨在通过对学前教育音乐教学法课程的进一步研究,在提升学前教育音乐教学法课程的核心价值等层面提出一定的观点。
一、音乐核心素养概念界定
从文献中可知,核心素养是基于学生终身发展和适应未来社会的基本素养建立的,而非基于学科知识体系建立。核心素养推动的课程和教学改革,从人的跨学科能力出发,有利于打破学科界限,促进学科融合,共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音乐核心素养强调的是音乐学科的价值内涵与学生专业成长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的有机结合,是音乐学科对于学生音乐成长的意义和价值所在。音乐核心素养不是指具体的音乐知识与演唱演奏技能,它基于音乐技能却又高于具体的音乐技能,它反映的是音乐本质和音乐审美价值。[ 冯巍巍.音乐核心素养的特征与培养[J].课程.教材.教法,2016,36(12):9-13.]
二、音乐核心素养与音教法课程的关系
音教法课程着力于提升未来幼儿教师音乐艺术教育素养,能将幼儿音乐艺术能力发展与音乐艺术教育规律紧密结合,掌握必备的音乐艺术教育知识与能力,积极参与音乐艺术教育实践,丰富专业体验,引导未来教师主动提升自己的音乐艺术教育技能,参与研究音乐艺术教育改革,形成个人的音乐艺术教学风格和音乐艺术教育实践智慧,自身音乐艺术教育素养提升的能力养成独立思考与自主学习的习惯,努力更新音乐艺术教育知识与技能结构。从本课程的定位上可以看出,本门课程学习的前期知识包含了音乐知识与技能是本课程学习的基本前提,学生必须在了解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才能展开本课程的进一步学习和理解,换言之,学生自身的音乐素养关系到本门课程的学习效果,同时,在学习本门课程的过程中,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
三、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音教法课程构建
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音教法课程的研究重点不在提升学生音乐核心素养,而是在将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与音乐教学能力进行结合的研究上,因此,本部分所呈现的观点主要集中在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与音乐教学能力的互助和互动上。
(一)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确定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的基础。将音乐核心素养融入到音教法课程目标中,从课程源头对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引起重视。在音教法课程的课程目标里融入音乐核心素养,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第一,将提升学生音乐艺术经验设置在目标中,从学生的音乐审美观念层面出发,培养学生具有能以自己的良好音乐艺术素养给予幼儿审美示范的能力,能深刻认识到音乐艺术经验对审美素养及核心价值观形成的影响作用,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音乐审美观。第二,将提升学生的幼儿音乐艺术教育素养设置在目标中,培养学生能明确音乐艺术关键经验,能执行国家艺术教育相关要求的能力,具有未提升来幼儿教师的音乐审美教育观念,认识到音乐艺术教育对于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价值,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音乐教育观。
(二)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教学策略
音乐核心素养的形成主要取决于学生如何学习知识,深度教学能在音乐核心素养与教学能力知识之间建立起一座共通的桥梁。深度教学是基于知识的内在结构,通过对知识完整深刻的处理,引导学生从符号学习走向学科思想和意义系统的理解和掌握,并导向学科素养的教学。
[ 郭元祥. 课堂教学改革的基础与方向──兼论深度教学[J]. 教育研究与实验,2015,No.16706:1-6.]深度教学注重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强调完整深刻地处理知识,增强学生知识学习的意义感、自我感和获得感。[ 郭元祥. 论深度教学:源起、基础与理念[J]. 教育研究与实验,2017,No.17603:1-11.] 这二者的结合在教学上可以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状态的生成与更新。根据深度教学的一大重要观点“U”型的学习过程:知识的学习需要经过还原与下沉、经验与探究、反思与上浮的过程,这一过程恰似一个“U”型的学习过程。[ 郭元祥. 课堂教学改革的基础与方向──兼论深度教学[J]. 教育研究与实验,2015,No.16706:1-6.]例如,在幼儿音乐表现活动指导主题课程中,可以选用由张渠作曲的《踩水》作为活动开展的音乐主线,该音乐自由欢快,戏剧冲突明显,旋律简单、重复,段落清晰,音乐艺术性较高。围绕幼儿音乐表现活动,本次的主题课程可以设计为“U”型学习过程:学生水声模仿(体验)——随乐表演(表现)——音乐理解——思考幼儿对表演的完成程度——模拟幼儿表演——活动讨论—优质活动观摩——活动计划+试讲——教学理论提升渗透。将音乐和幼儿表现活动指导相关的理论知识还原成学生的“经验”,即下沉的过程。再通过理解、体验与探究、实践等过程,对经过音乐和幼儿表现活动指导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反思,即上浮的过程。经过这样的学习过程,促使学生将知识真正变成自己理解的形式。
(三)音乐核心素养下的课程评价体系
课程评价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课程系统信息以科学的方法检查课程的目标、编订和实施是否实现了教育目的,实现的程度如何,以判定课程设计的效果,并据此做出改进课程的决策。[ https://baike.so.com/doc/5945249-6158184.html]构建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规范性评价体系,需要在音教法课程目标的基础上,关注音乐核心素养支撑下的课程教学在教与学的科学性、多样性、融合性等层面的实施程度和实施效果。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课程评价体系可以有以下评价方法:第一,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学生学业成就测验,测验内容可以根据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双向功能,采用包含音乐核心素养的试题结构,并对试题进行能力功能定位,以准确测验学生学业成绩;第二,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教学模拟活动,从教学设计与组织计划、音乐核心素养水平等层面分析近阶段学生的学习情况,力图让学生在真实的生活场景中解决问题,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等方面的状态;第三,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学生行为观察、情景测验、学生成长记录,从学生的创新意识、审美修养、身体形态机能、好奇心、求知欲、潜能发展等层面出发,形成属于每个同学的评价结构,有利于获得更准确、直观的客观评价;第四,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小组互评、学生自评、师生互评,通过自评、互评的评价,帮助学生从主观和客观层面的进一步了解自己,并且有助于学生及时进行学习情况反馈;第五,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素养性评价,开展丰富多样的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与动手能力,有效掌握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的相关技巧,促使学生迅速提升自身的音乐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
学前教育音乐教学法课程探索,既是音乐教学法课堂改革的需求,也是五大领域特色教学法的延展需求课程与教法的改革,更是高校学前教育专业适应社会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一线高校教育工作者,我们将继续在增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践运用技能、强化理论知识理解、提升专业素养、丰富学生的思想认知的工作上努力创新发展,在提升学生适应多元化岗位发展需求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和思考。
参考文献:
[1]冯巍巍.音乐核心素养的特征与培养[J].课程.教材.教法,2016,36(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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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元祥.论深度教学:源起、基础与理念[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7(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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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音乐核心素养下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法”课程研究——以幼儿音乐表现活动指导为例
项目编号:SLB201801
作者介绍:欧阳宏柳,1987.10,女,硕士研究生,讲师,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