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群
武汉市石牌岭高级职业中学,湖北 武汉430070
摘要:中职学校依法治教与依法治校密切相联,互相促进。欲使依法治教顺利实施,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对依法治教的内涵要准确理解,要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实施依法治教的信心。
关键词:中职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职教法
中图分类号:G415;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219(2001)34-002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教法》颁布已整整25年了,回顾25年来职教法的实施,成绩是巨大的。依照《职教法》和职教会确定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我国确定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面向基层、办出特色、积极试点、逐步规范”的原则,通过“三改一补”的办法发展高职,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试点工作正在落实中。
在充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立法不易、执法更难的道理。我们必须领会依法治教与依法治校的内涵和方法之间的密切联系,做好依法治教工作。
一、依法治教的含义与基本标志
(一)依法治教的含义
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活动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
(二)依法治教的主体
不仅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也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不仅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包括各级政府的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虽然不是教育执法的主体,但都依法参与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与监督,因而也是依法治教的重要主体。
(三)依法治教的范围
主要包括国家机关有关教育的管理活动、各种社会组织和私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参与教育教学的活动,以及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的有关教育活动。
(四)依法治教的基本标志
具有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具有健全的、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和与社会主义民主相联系的教育管理制度;具有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具有高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
二、依法治校的内涵和指导思想
(一)依法治校的主体是广大教职员工
具体行使学校职权的部门与人员,是教职员工行使学校管理权的执行者,他们要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保障教职员工依法参与管理的权利。
(二)依法治校的客体,是学校的有关教学、学生管理、行政后勤等各部门
(三)依法治校的依据是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学校据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依法治校的宗旨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实现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法律化
(五)依法治校的方法是全校教职员工依照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
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以法律为依据,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参与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保障学校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三、依法治教与依法治校密切相联,互相促进
“依法治教”与“依法治校”讲的都是教育与法制的关系,只是讲的角度有所不同。“依法治教”是从宏观上说明整个教育事业与法制建设的关系;“依法治校”则是从微观的角度说明学校教育与有关法律规范的关系,二者都与法制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整个教育事业以及各类学校的发展都需要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调整,法制为教育事业和学校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世界是竟争的世界。而竟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竟争,人才的培养、素质的提高则离不开教育和学校。为此,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营造“安全、规范、健康、有序”的育人环境,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对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就教育的特珠功能而言,搞好依法治教,是依法治校的一项战略性任务
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制化水平如何,关键取决于人的素质,从长远的观点讲,则取决于未来的一代公民的素质。未来公民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如果今天教育的法制化建设得以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得以培养,未来一代公民必将在中国的法律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加大教育战线法制化建设的力度,各级领导和政府部门要给予教育战线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二)依法治校的全面推进,必然促进依法治教
依法治校的全面推进必然会使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学校各项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项规章制度配套齐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各部门、各处室能严格依照岗位职责和程序行使职权,并自觉接受监督。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切实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学校教学程序稳定,校园环境优良,教职员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这些反过来又将促进依法治教。
由此可见,依法治教与依法治校密切相连,互相促进,密不可分。只有看到两者之间的这种一内在联系,才能在依法治校中把教育放在一个优先的地位,也才能在依法治校中看到依法治教对于依法治国的重大作用,从而抓好这一工作。
四、解决好依法治教中的几个认识问题
(一)中职学校对依法治教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现在,各中职学校从领导到各级教职员工并没有统一认识。我国本来就是一个法制观念相对淡漠的国家,“人治”现象至今还很严重。教育领域内有关法制体系框架的建立也是近几年的事情,因此,要对学校员工加大法制教育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依法治教的重要性有一个正确认识。
(二)中职学校对依法治教的内涵要有准确的理解
现在,我们对依法治教的理解有两大误区,一是把依法治教理解为“以法治教”。实际上,二两含义是有区别的,依法治教的含义是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而“以法治教”的含义是指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教育。依法治教绝不仅仅是用单一的法律手段简单地取代过去单一的行政手段,而是以法律为依据,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及其他手段,因此,不能将依法治教简单地理解为“以法治教”。另一误区是把依法治教片面地理解成为“以罚代教”。法律是一种特定的行为规范,惩罚、警戒、预防违法行为,固然是它的重要功能,但这绝不是法律的惟一功能,法律还有评价、指引、预测人们行为,保护、奖励合法行为以及思想教育等基本功能。而忽视法律其他基本功能,甚至“以罚治教”、“以罚代教”,是对依法治教的严重曲解。对以上两个误区应当予以纠正,否则会给依法治教工作造成误导。
(三)中职学校克服畏难情绪,增强依法治教的信心
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中职学校在依法治教的实施过程中,的确会碰到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目前各校与《教育法》相配套的有关规章、教育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还有待建立和完善;二是人们的依法治教观念还没有完全形成;三是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素质均有待提高。因此,依法治教,任重道远,不容有任何懈怠。
五、关于依法治教的几点建议
(一)依法治教需要达到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1.中职学校要把加强职业教育教学领域改革,努力办出职教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摆到突出的位置。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是关键,职教教学改革是核心,而这两点正是职教队伍内部的弱点。我们必须下决心赶上去,尽快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以缓解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2.中职学校要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和职教宣传工作。职教工作者,特别是职教研究工作者,应当重视研究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为行政决策服务。
3.中职学校要加强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切实搞好学校管理,在这方面要充分发挥校长、干部和教师的作用。广大职工应当担负起这一重要责任,培养一批又一批合格人才。
(二)依法治教的措施和关键环节
1.中职学校要建立学习制度,提高队伍法律意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6部教育法律,颁布了16项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了200多件行政规章,初步形成了以《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学校领导要带头学法,并教育广大教职员工知法、懂法。
2.中职学校要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决策合法民主。除法律法规外,中职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也是学校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学校要根据岗位职责,对处(科)室实行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实行月考核制,年终进行总评。同时,要通过实践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使之符合法律,并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效率。另外,要建立行政决策论证或审议制度,实现学校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法决策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环节,要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3.中职学校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是学校工作永远的主题,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靠法治、靠制度保障”。我们应该通过学习领会全教会精神,结合依法治校工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重视德育工作,加强教学研究,探索教学规律,总结教学经验,特别是要改革教学方法,重视技能训练,做到不仅传授知识,还要教学生如何做人,培养其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健全的个性。
加强中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校园稳定,优化育人环境,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全体教职员工的重要职责。我们应坚持“教书育人”原则,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建立严格规范的学生管理制度,严格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
4.中职学校校长严格依法行政,履行法定权力义务。校长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制定各项治校规章和方案,大胆推进学校的教学、人事、后勤管理等项改革,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校长有推荐副校长人选的权力;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有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和教研机构负责人的权力。同时,校长应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校长应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把它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做到权力与责任、义务的统一。校长应该注意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教职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为教学、科研、实践锻炼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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