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因素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田美云

发表时间:2021/4/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9期   作者:田美云
[导读] 摘要:在本文中,笔者主要探讨了水文地质因素对地质灾害的具体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的防治措施,希望能够为降低地质灾害的影响提供一些帮助。
        陕西省西安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710100
        摘要:在本文中,笔者主要探讨了水文地质因素对地质灾害的具体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的防治措施,希望能够为降低地质灾害的影响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水文地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各界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和开发过于频繁,而过度开发地下资源,会对地下水文地质造成影响,间接引发地质灾害。
        一、水文地质因素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一)地面沉降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上到国家的的经济建设,下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都对水资源有着极大程度的依赖。而地下水资源每一年的储备量和补给资源是有限的,如果在年限内对地下水的采集超过了开采量,则会影响当地的水文地质情况,造成地下孔洞的出现[1]。在此基础上,地面上遭受到了其他的外力则会出现下沉现象,一般表现为地面局部下沉和区域下沉两种形式。若地陷程度严重,影响当地的水文地质平衡,就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严重可引发建筑物毁坏、海水倒灌等现象发生。
        (二)沙土液化
        受水文地质情况转变的影响,固态沙土逐渐变得松软,最终变为液态的流沙。在发生地震时,砂土层的孔隙水受到巨大地震力的影响,压力突然增强,砂土层的固体状态变化为液体状态,导致发生喷砂冒水、岸堤滑塌、地面开裂下沉等现象。在发生沙土液化问题之后,地下的空气会分散到地上,导致低下压力降低,增高了地面塌陷事故的概率。沙土液化现象对城市内的高层建筑有着极大的威胁,一旦发生地震,沙土液化现象会加速地基的下沉和建筑物的开裂、倒塌。
        (三)地基变形
        地基变形一般表示地基在上部荷载作用下岩土体被压缩而发生的变形情况,直观表现为地表建筑物的沉降、倾斜和局部倾斜。纵观近年来的建筑工程,较为常见的施工问题就是在软土上建地基。由于软土本身并不稳定,在面对水文灾害时并不能够起到良好的作用,加之软土本身的结构性质具有易变性的特点,在遇到震动地质震动时,软土的地基结构会很容易发生变形的情况。在地基变形的影响下,地上建筑物的墙体会发生开裂、坍塌的现象,极大程度的威胁了人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岩溶坍塌
        当地下水位的变化到达一定值时,岩溶洞穴、上覆沉积物和地下水的平衡被打破,上覆的沉积物塌陷到地下,造成上下大小的圆锥形塌陷坑。形成岩溶坍塌的具体条件比较复杂:首先,岩石必须具有可溶性质,且本身带有非常多的岩溶洞隙,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岩溶坍塌打下物质和空间的基础;其次,需要有较厚的沉积物覆盖在岩溶洞穴的上部;最后,还要有冲刷力巨大的地下水资源。岩溶坍塌一般受降雨、洪水、干旱等自然因素和抽水、排水、蓄水等人为因素的影响,人为因素造成的岩溶坍塌的规模较大、危害也比较强。


        二、防治水文地质灾害的具体措施
        (一)合理开发地下资源
        对资源进行适度的采集和开发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在面对人为因素造成的地面沉降问题时,就要加强对地方开采地下水资源的控制,降低地下水的使用量,通过地面水进行补充[2]。当地的环保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过度开采低下资源企业的惩处措施,规范当地人和企业的不良行为。此外,为了避免水资源的过度浪费,培养当地人民的节约用水意识,相关部门还应增强对水文地质的保护宣传,让人们能够意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二)做好及时监测工作
        根据信息技术所呈现的大数据进行分析,我国多数的地质灾害受到了水文因素的影响,通过对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水文地质的具体情况进行监测。只有加大对地下水、地质等内容的监督和管理,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避免更大的事故发生。比如,公路、铁路的边沟覆盖层比较薄弱,经常会发生路床塌陷、裂缝、桥梁破坏等现象,因此就需要相关单位加强对水文地质的检测,在事故发生之前准备好安全措施,才能够将安全事故的伤害降到最低。
        (三)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水质
        上文说到,某些人为因素造成了水文地质的转变,从而影响了当地的地质结构,造成意外事故和灾难发生[3]。对此,相关单位要增强防治意识,拓展防治手段,通过人为的干预降低人为破坏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其一,通过种植大量的绿色植被避免水土流失的现象发生,起到防风固水的作用,保护当地的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文地质结构。其二,相关部门加强对污水的整治,明令禁止当地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流、土地当中,加强对净化工业废水技术的培养,从根本上降低地下水系统的受污染概率。其三,相关单位要从当地的地质结构着眼,科学设计地表建筑物的建设方案,选取合适的地方进行地基的搭建,避免由于工程施工所造成的水文地质的破坏。
        (四)完善灾害紧急处理措施
        地质灾害属于不可抗力,人为不能避免灾害的发生,但可以降低因灾害所带来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良影响,因此,完善灾害紧急处理的措施是非常有必要的。第一,在地质灾害发生时,政府部门要第一时间派出紧急救援队伍,由专业的人员进行搜救和医疗工作,避免由于救援工作处理不当引发人民的踩踏、推搡等恶劣事件。第二,在地质灾害发生后,非常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如地陷、建筑塌毁、余震等现象,因此要在灾害地区标明示警标志,避免人民受到二次灾害的威胁。第三,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指挥下,对受灾人民进行紧急疏散、安置,对可修复的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举措。
        结束语:综上所述,不注意保护环境、过度开采地下水资源,会导致地面沉降、沙土液化等不良想象的发生,间接威胁人类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水文地质的监测和管理,控制对水文地质情况的人为影响,科学合理的开发地下水资源,从根本上开展水文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1]王聪,蔡蕾鹏.矿山建设中水文地质灾害防治探讨[J].地下水,2020,42(06):155-156.
        [2]汪洁晶,郭连峰,李宁,王丹志,于际凯.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危害与防治方法[J].城市建筑,2020,17(29):181-182.
        [3]赵志伟.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地质问题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20(19):17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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