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716000
摘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对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了解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新要求的现状,进一步掌握国有企业党委存在的普遍困惑。2020年上半年,笔者对10家法人与非法人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进行调研。
关键词:国有企业 形势与现状 问题与原因 对策与建议
形势与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新的任务和要求。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制定《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年10月,中央召开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阐述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落实党的领导的工作方法,指明了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方向,并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7年,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对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作用的定位做了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摆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从调研的整体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均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都高度重视,能够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中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将党建责任落到实处,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问题与原因
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要求来看,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还有诸多困惑。
一是对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认识模糊。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基层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均对此定位认识较为模糊。对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把什么,如何把,“管大局”管什么,如何管,“保落实”保什么,如何落,缺乏清晰的认识。主要原因在于:由于对中央出台的有关党建的系列法规制度,特别是对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新要求缺乏深入系统学习,理解不深不透,未能做到学懂弄通。调研中,国有企业各级党委普遍对自身定位认识模糊,二级党委认为自己发挥领导作用,非法人企业的三级单位党委多数认为自己是执行层,应当定位为“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有待明确。2010年,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并要求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在调研几家国企党委中,非法人企业普遍认为本单位无“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原因是由于管控权限的不同,每年的投资、产量、成本等指标都由上级单位制定,人事任免也要报上级备案审批后才能执行,即使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也无决策权。对于非法人企业有无“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问题,是基层单位普遍存在的困惑,也是本级党委是否要进行“讨论前置”的基本依据。
三是党委和经理层权责界面有待明确。
从1986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来,国有企业党组织一直在执行“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党的十八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并相继出台了一些列制度文件,要求凡重大事项的决策都要进行党委会讨论前置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摆在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在加强党建工作的同时,基层发出了党委书记和厂长(总经理)谁是“一把手”和“谁说了算”的声音。在“用人”方面,总经理认为“我是企业负责人就应当享有选人用人权”。党委书记认为“按照党管干部原则,我是党委书记,干部理应由我管。”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性工作思维,造成了理解的狭隘,并由此出现了“党委会只研究党群干部和支部书记,其他行政类的干部都由党政会(总办会)研究”这种相互妥协的现象。同时,由于权责界限的模糊,党委书记与总经理之间的“和谐”,较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修养与大局观。有的党委书记为了支持行政工作,抱着“不发表意见就是对行政工作最大支持的态度”,否则认为会出现“争权”现象,产生矛盾,将直接影响到班子的团结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
对策与建议
调研过程中,笔者还广泛征求了国有企业各家党委、经理层对如何贯彻落实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要求和解决当前党建工作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对政策的学习,深入细致的思考,作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是加强党内基本法规学习。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培训教育这个重点,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基本法规、基本理论,作为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和日常学习的基本内容,持续加强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内基础性法规的再学习再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对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内在变化规律及重要性认识,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既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又要让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是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上,兰州石化被选为代表介绍自身党建经验,得到了中央高度认可。在这次会议上,兰州石化党委介绍:“我们将“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化为114项,2013年以来党委研究把关事项1595项,否决81项,确保每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基于兰州石化经验,结合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提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所属法人企业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要建立“三重一大”清单,将“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化,执行党委讨论前置要求。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所属非法人企业有相对“三重一大”事项,要建立“三重一大”清单,将“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化,可不实行党委讨论前置的建议。
三是探索“讨论前置”的制度设计。“讨论前置”提出,有两个重大变化,一是统一了决策流程。党委会取代了以往的党政联席会、或是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再提交党组织审核的方式。二是从“参与”向“主导”转变。根据“讨论前置”要求,如果党委提出了否定意见,该事项就我无法进入下个会议的决策流程,意味着,党委拥有了“决定什么不能干”的权力。按照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提出的“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对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要求,对“讨论前置”进行制度设计:党委会以政治为由,按照“一人一票”规则,把好政治关,评估决策的政治影响,形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否决意见,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出现政治方面的问题,主要追究党组织责任,重点问责书记这个第一责任人,在书记和厂长(总经理)“一肩挑”情况下,专职副书记承担同等责任。总经理办公会把好经济关,按照总经理负责制规则,考量经济效益,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策意见,在决策事项出现经营方面的问题,主要追究经理层班子责任,总经理负首要责任。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两个会议分别运用“一人一票“与”总经理负责“规则,形成最佳决策,共同做出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决策的最优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