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赟拴 邢文晋 石凤娟 张晓庆
唐山中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063000
摘要:土地整治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土地整治作为一种人类干扰行为,它改变了区域土地利用/土地覆盖方式,从而影响区域土地生态系统的类型、结构与功能,主要表现为景观格局的变化、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的变化及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等。基于此,以下对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探析
引言
土地整治是一项对土地资源实行规范化管理并使其发挥更大经济效益的土地管理环节。当前,随着土地资源的不断减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力度在进一步加大。在土地整治的过程中引发一些生态环保问题已不容忽视。所以,在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阶段,必须兼顾好生态环境保护,以利实现土地效益的提升与生态环境的优化。
1土地整治生态管护及其内涵
管护的基本涵义是管理、保护,使其不受损害,蕴含着生态伦理观念。土地整治生态管护的实质是土地生态系统管理与保护,遵循生态系统管护的理论和方法,通过调控土地景观类型、过程与格局,提高土地生态系统弹性。其内涵可从以下方面理解:(1)土地整治生态管护行为主体包括所有可能对土地生态系统产生影响的政府、组织和个人。包括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管理者,以及参与土地整治的技术专家等。(2)土地整治生态管护客体是特定空间尺度的土地生态系统,可以是地块单元尺度、区域(流域)单元尺度,也可以是全域尺度。(3)土地整治生态管护的重点是保持和维护土地生态系统的健康[5],优化土地景观空间格局与生态过程,提升土地景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4)土地整治生态管护过程既包括规划(区域规划、项目区规划)阶段的管护,也包括设计、施工和维护阶段的管护,涵盖从整体或局域谋划,设计施工以及后期维护的全周期过程。(5)土地整治生态管护工具包括行政工具、经济工具、技术工具和社会工具等多种工具,通过不同工具的协同作用,实现土地整治生态管护的目标和任务。
2土地整治工作中的生态建设问题
2.1土地整治过程中的结构与方式不合理
目前我国土地整治工作只是有了初步成效,在土地整治工作中仍然缺乏实践经验。我国在进行土地整治过程中,重点工作都放在了土地的生产功能与经济效益上。土地的整治工作往往以单一的项目、工程开始,可以说只是开展了“整”的部分。随着我国技术的发展以及对人文生态的重视,才真正意识到土地整治过程中土地资源的利用结构和方式,逐渐有了生态建设的意识。
2.2土地整治规划程序缺乏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
当前实行土地整治工作时,有大部分的整治规划未经过严密的调研和规划,也没有对计划可行性做科学的分析,完全未考虑整治地区的实际土地状况,从而导致土地整治工作的规划存在诸多漏洞,很难达成预期目标,经济效益期望目标与生态效益控制度远远低于预期。对土地整治的流程规范标准进行分析可知,当前实行的土地整治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未进行有序规划,也未能建立一套全面、有效、合理的土地整治规范。在此背景下,自然无法有效确保土地整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到位,也难以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2.3缺少土地生态建设的理论和技术经验
我国土地面积广,土地资源分布受到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人文特色等因素的影响。对土地整治工作在不同地区的推行,应顺应不同情况来制定针对方针。
但我国的土地整治相关的工作经验太少,也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生态建设的方案,经济发展过快、资源需要量扩张与生态环境保护失衡之间的矛盾,是目前我国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这同时是很多发展中国家发展初期会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如农村房屋拆迁居民点废弃、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环境污染等问题层出不穷。当人们意识到生态破坏之后,回过头来修复,这在我国土地整改中经常出现。在总结了实际经验后,才意识到理论和技术的重要性。
3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3.1将土地生态保护规划加入到土地整治范畴之中
应当将土地的生态规划全部归入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之中,由于土地的整治专项规划具有控制性,其主要通过把土地整治进行逐一分区和管理,从而更好地引导土地开发工作,最终实现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开发调控。对专项规划进行编写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生态规划,按照生态学方面的相关理念加以综合设计与规划,融入生态学的理论知识,了解和确定土地的利用情况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状况,明确土地整治的具体方向,从而确保土地资源的充分使用以及土地整治的有效性。
3.2自然修复与适度干预相结合
在人类活动干扰下,许多土地生态系统发生不同程度退化,生态服务功能降低。土地整治生态管护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维持土地生态系统弹性,发挥土地生态服务功能。通常情况下,土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需要较长时间,需要采取适当的人为干预措施(如土地整治)促进其恢复,即自然恢复与适度的人为干预相结合。过度大规模的土地整治会严重干扰土地生态系统稳定性,而适当的土地整治措施有助于生态功能的恢复。
3.3注重乡村景观保护
土地生态环境,不仅包含土地资源,还有乡村文化、民风民俗,土地生态环境是各个生态元素相互融合的整体,这就不能单单从利益角度来看待土地整治,生态建设更为重要。土地整治的实践过程中,要把自然规律作为首要考虑因素,通过自然生态系统和特定地理环境、人文景观相结合来规划土地整治工作。在不破坏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同时,对乡村建设、土地整治进行宏观调控。在细节上制订详细的符合生态建设的发展计划,尽可能保留特色风貌,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4加强多规衔接,实施“耕地生态占补平衡”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和“开发利用和保护增值并重”的方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积极开展跨部门协作,充分考虑土地整治规划与城镇发展规划、农林牧业发展规划、生态园区规划、风景旅游规划的衔接,及时对因土地用途改变而导致的生态环境变化进行监测分析,加强耕地占用的土地用途管制,有计划地实施“耕地生态占补平衡”,加强耕地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防止不合理的开发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污染等生态问题;建立规划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此外,还应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施后的利益相关者的反馈意见,不断修正规划设计方案,构建多利益相关者参与项目实施的制度,把管护任务尽可能落实到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
结束语
土地整治是一种对土地生态系统性的干扰,引起土地生态系统变化和响应,造成土地景观格局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土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土地整治对土地生态系统性的干扰是复杂的,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未利用土地开发,以及退化土地的生态修复,其具体作用机制会有所差异,但一般作用机制路径仍然是:土地整治工程-土地自然要素/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景观要素-土地生态服务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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