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勤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2
摘要: 为解决传统检察院案件管理效率低的问题,提出智能化设计在检察院中的应用,基于智能化设计的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系统包括用户信息管理、案件信息管理、办案人员管理、办案日志管理、办案文件管理、涉案物品管理和审讯系统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对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进行优化,实现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智能化设计。实验结果表明,设计的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管理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能够解决传统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管理效率低的问题。
关键词:智能化设计;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
中图分类号:TP343.7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考虑到检察院的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检察院案件呈现出基数大、种类多的复杂性特点,这就意味着检察院案件管理的难度相比以往具有明显提高[1]。传统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已经无法满足当今检察院智能化设计的现实需求,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管理效率低的问题。因此,对于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的智能化设计势在必行,必须提高其重视程度。通过智能化设计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是为检察院提供快速查询案件信息的重要手段。基于智能化设计的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其本质上属于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微服务架构在云中部署应用和服务的新技术实现对检察院案件的便捷管理功能[2]。本文以此为研究依据,基于智能化设计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致力于为检察院的优化设计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1基于智能化设计的检察院案件管理系统
1.1 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系统设计
该系统主要包括用户信息管理、案件信息管理、办案人员管理、办案日志管理、办案文件管理、涉案物品管理和审讯系统管理。检察院案件管理模块结构设计如图1所示。
.png)
图1 检察院案件管理模块结构设计
其中,各模块的功能及涵盖信息如下:
(1)用户信息管理
检察院案件管理系统操作人员信息的增删改查和权限设置。人员信息包括:卡号、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
(2)案件信息管理
案件信息管理是对案件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首先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进行绑定显示,可自动查询案件状态,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处理,对案件信息的新案件的数据添加,对案件的详细信息进行显示,直观地表现案件的相关内容。涉及案件数据信息包括:案由、案件来源、移送时间、受理人、简要案情受案意见、案件主办人、受理案件时间、受理审批人、受理审批时间、移送人、移送人联系方式等。
(3)办案人员管理
办案人员包括受理人、案件主办人、受理审批人、移送人和嫌疑人等,在案件受理期间,实时追踪案件状态,及时更新办案人员查询状态。并对办案人员进行数据查询与比对,详细地显示办案人员的个人信息,记录了案件中所涉及的办案人员信息。
(4)办案日志管理
办案日志管理为系统用户提供数据查询的界面,设计日志的添加操作窗口,可显示日志的数据库存情况,管理人员可对办案的记录进行统计与保存。
(5)办案文件管理
办案文件管理可实现录入、修改和查询等功能。审批人员可对错误的办案文件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保存,在保存后数据库会自动进行操作,并进行跳转。
(6)涉案物品管理
涉案物品管理详细地记录了办案过程中案件涉及的物品信息,物品数据的管理与办案人员的管理类似。
(7)审讯系统管理
审讯系统包括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接访、智慧办案辅助系统、电子取证实验室。
1.2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优化
在完成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系统设计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对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特征进行除杂降噪的方式,保证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的精度。设目标函数为,具体公式为:
.png)
公式(1)中,指的是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有效特征集合;指的是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特征权重系数;指的是检察院案件管理方式特征属性;指的是检察院案件总数,为实数;指的是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特征冗余值;指的是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特征噪声值。通过公式(1),对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特征进行除杂降噪处理,并以 MySQL为统一格式进行资源优化融合。
1.3实现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智能化设计
根据除杂降噪后得到的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通过修改检察院案件管理系统内容实现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智能化设计。首先,对检察院案件资源进行分类筛选;其次,在此基础上,基于智能化设计进入动态配置;最后,对检察院案件数据进行相应的管理操作,包括:增加、修改或是删除等。此外,在对检察院案件管理实现智能化设计的动态配置下安装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访客系统、一卡通系统、室外周界系统、电子巡查系统。以防止不良用户登录系统网站,对检察院案件信息进行修改。以此,实现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智能化设计。
2实例分析
2.1实验准备
构建实例分析,以某检察院为本次实验对象。先用传统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进行检察院案件管理,通过matalb连接上位机端口,测试其管理效率;而后,使用本文设计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智能化管理检察院案件,同样通过matalb连接上位机端口,测试其管理效率。管理效率能够表示该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的管理效率,管理效率数值越高证明其性能越好,
得出实验结果。
2.2实验结果分析与结论
管理效率实验数据,如表1所示。
表1实验数据对比表
.png)
通过表1可知,本文设计的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管理效率最高为96.7%,实验对照组为74.5%,设计的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管理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具有现实应用价值,可以被广泛推广使用。
3结束语
本文通过实例分析的方式,证明了智能化设计检察院案件管理硬件在实际应用中的适用性,以此为依据,证明此次优化设计的必要性。因此,有理由相信通过本文设计,能够解决传统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存在的缺陷。但本文同样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未对本次管理效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与准确度进行检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测定结果的可信度。在未来针对此方面的研究中可以加以补足。与此同时,还需要对检察院的优化设计提出深入研究,以此为提高检察院整体运行质量提供建议。
参考文献
[1] 张黎, 张啸远. 构建检察机关智能化分案机制[J]. 人民检察, 2019,1(21):65-68.
[2]黄华, 张亚军. 河北省智慧检务建设的理念,举措和建言——在检察体制改革背景下[J].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20(6).
[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张晨, 刘莉,等. 检察机关试行公益诉讼网格化管理之探索[J]. 中国检察官, 2020(1):53-56.
[4]王正, 张孔星. 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检委会决策应用研究[J]. 中国检察官, 2019, 307(1):47-50.
[5]付俊森. 智能技术在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设计中的应用[J]. 数字化用户, 2019, 1(1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