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4/2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第31期   作者:张德帅
[导读]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提高我国整体人居环境水平
        张德帅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麻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63600
        摘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提高我国整体人居环境水平,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构成部分。但是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依旧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拉低了其应有治理效果。基于此,现就麻栗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存的问题及改进对策展开探讨,为下一步治理麻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麻栗镇;环境治理;农村;存在问题;改进对策
        引言
        为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贯彻落实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更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对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治理。近年来,虽然加大了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了治理,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与农村人居环境一档标准要求,仍然还存在一定差距和诸多不足。因此,在当前背景下结合麻栗镇农村环境实际,对麻栗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存的问题及改进对策展开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
        1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1.1客观问题
        一是麻栗镇点多面广,战线长,全镇辖12个村民委员会,下设221个村民小组,污染治理任务繁重;二是民族众多,麻栗镇居住有壮族、苗族、汉族、瑶族、蒙古族、彝族6种民族,每种民族习俗不一,污染管控难度较大;三是周期较长,污染治理成效无法在短时间显现,导致治理规模设施无法确定;四是条件不同,麻栗镇不同村民小组在经济发展、环境污染方面差距较大,污染治理标准无法有效统一;五是污染源头较多,其中比较显著的如农村家庭养殖粪便乱排扰放污染、家禽放养污染、种植桔杆焚烧污染等等,污染治理举措无法有效制定。
        1.2主观问题
        1.2.1治理思路层面
        一是缺乏引领规划意识,治理方法无法持续,导致污染治理极易反复;二是治理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对辖区百姓缺乏有效管控、引导;三是治理方法、模式单一,没有根据农村污染实际情况加以治理,群众对整治人居环境意识不高,思想观念落后,整治过后不注重保持和维护,经常出现前面在扫后面随手就丢现象,还有村内公共环境卫生区域没有专人负责,村小组卫生公约等相关制度不建全,导致环境污染治理效果并不理想。
        1.2.2治理体制层面
        各个部门在空间、时间方面缺乏协调性,导致环境治理工作无法顺利推进。各个环境治理项目无法按计划建设,治理周期延长、治理成本增加、治理难度加大,而这必然会对辖区百姓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1.2.3治理路径层面
        一是污染物资源化、就地减量化运用渠道有限,方法单一;二是在治理辖区生活污水方面,无法将治理路径上升到经济效益层面,而是依旧停留在生态效益层面,从而无法对辖区百姓有效激励。
        1.2.4治理体系层面
        一是部分治理项目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也没有结合农村污染实际情况,治理设备设施在管护、运行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能力、手段;二是基层环境治理监督不到位,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导致治理资金浪费严重,治理效果相对欠佳;三是各类治理设施设备养护、运行主体不缺乏明确,个别治理设备养护、运行主体依旧处于真空状态。


        2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问题改进的对策
        2.1树立正确的治理思路
        一要压实领导责任,将环境及农业资源保护作为辖区领导干部离任调职前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二要做好村庄编制规划,以此更好的发挥引领规划作用,确保环境治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三要坚决杜绝“一刀切”的环境治理方法,秉持务求实效、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四要合理借助庭院经济建设,对污染物加以资源化、降解化治理,而不能一味的对污染物进行转移;五要施行“门前三包”及“家庭联产承包”的环境治理模式,落实各个家庭对屋前屋后污染管理以及污染处理设施养护责任,将环境污染治理划入村规民约当中,逐渐降解政府对于环境治理的责任,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组织对于村民的监督指导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质量;五是村级组织、环境治理部门、各级政府要承担起协调管理、指导监督、引领规划职能,不断增强自身服务意识,认真倾听老百姓的心声,切实满足老百姓的诉求;六要严格贯彻法规政策,依照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开展环境治理工作。
        2.2创新治理工作机制
        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牵涉较广的工作,许多诸多部门配合协作,因此必须摒弃各部门“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分割服务模式,形成统一的服务整体,进一步强化镇政府引导统筹职责,村民自主组织的落实协调职责,环境卫生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责,落实辖区百姓运行维护职责,提高监管能力以及综合服务能力。二要施行镇政府对村委员会环境治理效果考核的机制;二要施行镇政府对村级组织以及镇相关部门在环境治理方面成效的评价;三是要严格依照法律开展环境治理,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治理方面的管理监督职能;四是要施行环境治理项目申报机制,由镇政府负责管理统筹,通过整片或整村推进的治理办法,更好的发挥综合治理效能。
        2.3优化治理工作路径
        农村环境治理要秉持以庭院经济建设为基本原则,通过改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分类资源化减量化利用等举措,更好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人居生态化治理。具体操作为:对整改农村厕所、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养殖污水、厕所粪污、洗澡水、洗涤用水、餐厨污水进行统一收集,汇入粪污统一预处理池当中—对生活垃圾加以分类,能够被降解的垃圾可以汇入粪污预处理池中降解;有毒有害垃圾以及可再生垃圾首先要加以分类,然后运用专用垃圾车运走存放。在实际执行时,村民委员会要施行上门运输、处理工作服务—在果园、菜园附近设置与粪污预处理池连接的“三格化粪池”,在“三格化粪池”出口安装网格—建设设施蔬菜大棚,三格粪池中腐熟充分的粪便可以用于蔬菜施肥—粪污预处理池中的沉淀的干粪便可以用作蔬菜种植前埋施的基肥,以及小花园、护林园、果树等的挖坑埋肥。
        2.4建立完善的建管体系
        建管体系建设对于农村环境治理效果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必须对建管体系建设加强重视。一要对建设体系进一步明确,形成以镇政府统筹协调,村级组织执行落实,相关部门监督指导的责任及服务体系;二要对运维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构建以农民包干落实、村级组织监督协调、镇政府负责统筹的运维体系;三要对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做好动员、宣传工作,引导更多个人、组织、企业、团体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当中。与此同时,完善和健全工作参与机制,成立相应的协会、机构,负责公共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以此来更好的弥补公共区域环境治理方面的缺失,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环境治理效果得以切实改善。
        3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日益加强,政府部门重视,而这也使得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与农村人居环境一档标准要求,仍然还存在一定差距和诸多不足。因此,在当前背景下必须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重视,从现有的问题出发,通过树立正确的治理思路、创新治理工作机制、优化治理工作路径、建立完善的建管体系等举措,切实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质量,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人居环境得以切实改善,更好的推动农村地区发展,实现农村振兴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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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段靖,张静宏等.晋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南方农机,2020(12):75.
        [4]贾璟琪,王鑫,魏旺拴.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路径探析[J].当代经济,2018(23):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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