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珍春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石牛镇小学 622155
摘要:在新课标的要求下,语文教学中,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了解要掌握基础的读写能力,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在学习的这两种能力,以及教师在教授这两种能力时,往往是割裂开来的,学生不能正确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关系,而教师也不能很好地把握两者结合对于学生学习语文的好处。而从相关的研究来说,以及结合笔者的观点来分析这个问题,读写结合对于学生学习语文有很大帮助,尤其是对于已经有一定基础的小学高年级学生,这个阶段更应该养成好的读写结合的学习方法。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探讨了"读写结合"式教学这种方式,在小学中高年级语文教学中的实际应用。
关键词:"读写结合";小学高年级;语文教学
引言:在实际的小学语文教学中,教师一定要有一双慧眼,尤其是对于小学中高年级的学生,此时已经不是单纯的会读,写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学习能力,如果这个阶段没有养成很好的读写结合的习惯,则会导致学生之后学习的困难,这就要求创新性地将"读写结合"的教学结合在实际教学中。为此,笔者首先探讨了"读写结合"这种方法合适于小学中高年级的学生的原因,然后重点分析了如何在小学中高年级语文教学中应用"读写结合"式的教学方法。
一、"读写结合"式教学对于中高年级小学生学习语文的意义
1.提升课堂效率,提升学生学习效果
小学中高年级的学生相对于低年级的学生来说,注意力集中的能力大幅提高,但是相对于成年人专注力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单纯只是刺激学生的一种感官的教学,比如只让学生读,或者只让学生来写,小学中高年级的学生则会很快就会变得注意力涣散,不能达到完成课堂任务的目标,而教师如果采用读写结合的方式,则可以更久抓住学生的注意力,起到提升整体课堂效率的效果。
2.有助于全面提升学生学习语文的能力
对于语文教学来说,听说读写的能力不是割裂开来的,在教授的过程中,有些教师只关注课堂的短期目标,在教学过程中对于学生能力的培养会有偏重,学生语文能力可以看作是很多木板制作的木桶,学生的短板成为了制约整体语文学习能力的表现,而采用读写结合的方式,可以同时提升学生这两个方面的能力,为之后的语文学习培养好的习惯,现阶段的以及将来的语文学习都能受益匪浅。
二、小学中高年级学习中应用“读写结合”的实际方法
1.在语文课堂上创新地使用"读写结合"的方法
将“读写结合”的方法应用在课堂教学中,不是死板地套用读写结合的字面意思,如果教师只是生硬地将这种方式应用在课堂当中,则有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而要得到正面的作用,教师就要应用创意,将读与写巧妙地结合在课堂的活动中,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趣味性学习的同时,真正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
对于古诗的学习一直是小学阶段的难点,不仅仅是字词的理解书写学生较为困难,同时读起来也不符合现代汉语的白话文,这就造成了学生会读、会背后,但是书写默写时又会出现问题。例如在学习五年级上册《题临安邸》这首古诗时,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课堂活动,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在读课文的时候,按照有人背、有人在黑板上写的方式,分小组评比,提升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在活动训练中吗,在竞争的加成下,学生可以很快就会通顺地把这篇故事读下来,同时会写其中的生字,通过这样的训练以及趣味的活动,再结合一些新的媒介,例如短视频等等,全面抓住学生的注意力,培养学习语文读写的习惯。
2. 将"读写结合"的方法应用在课堂外的学习中
语文的学习仅靠课堂的四十分钟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教师要将语文的学习延伸到课下,而读写的结合的方式同样也是如此。而语文课文都是优中选优,涵盖了作者的人文精华以及概括性的生活体验,学生在品读的过程中一定能够有所感悟,如果学生能在有所感悟的同时,用笔记录下自己的想法,一定能够快速提高读写以及理解的能力。
将语文的学习延伸到课下以及生活中,要在课外也能领悟语文的魅力,自觉自愿去读去写,这就要求教学教师选择一些学生容易理解的同时更加接近生活的文章,来展开地运用读写结合的方式,例如在五年级下册课文《鸟的天堂》一课的学习中,学生不仅仅可以遨游在作者编织的鸟类世界里,在教师的带动下,引起主动去搜寻生活趣味的方式,用热情饱含深情的方式去朗诵课文,同时感悟和观察生活中的鸟类,引出自己的感悟以及情感共鸣,借此书写或者仿照原文的形式,来写一篇有自己感悟的文章,在课堂之外也用到读写结合的方式,让孩子习惯于在生活中寻找语文的影子,达到提升语文整体水平的要求。
结束语:
“读写结合”的教学方式对于提升学生整体语文水平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针对于小学中高年级的有一定语文基础的学生,如果教师可以创新性地将此方法结合到课堂的以及课外的语文学习中,一定可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
参考文献:
[1] 曹绍敏.浅论读写结合教学法在小学语文写作教学中的应用[J].现代交际,2017(08):162.
[2]伏凤林.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读写结合教学模式探析[J].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