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案例分析

发表时间:2021/4/6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9期   作者:陈玉姜
[导读] 摘要:工程造价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环――工程造价审核或审计,其审核方法要进行不断的更新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才能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南涧彝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云南南涧  675700
        摘要:工程造价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环――工程造价审核或审计,其审核方法要进行不断的更新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才能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笔者通过对南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案例分析,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起到与工程造价人员交流作用,加深“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造价审核工作原则的认识,促进工程造价审核工作良性发展。
        关键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案例分析;
        引言:南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污水管网建设,设计污水处理5000m3/d,工程2007年12月2日开工,工程2010年10月31日竣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方式。笔者通过对南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案例分析,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起到与工程造价人员交流作用,加深“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造价审核工作原则的认识,促进工程造价审核工作良性发展。
        一、审核范围
        1、竣工结算、竣工图、签证及竣工资料等进行审核和确认;
        2、工程结算的计量、计价依据是否真实合理;
        3、各项取费是否合规,计算基数是否正确。
        二、审核依据
        1、竣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2、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03年版)、《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2003年版)、《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2003年版)、《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2003年版)、《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
        3、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书》、协议等。
        4、建设单位提供的送审结算书。
        5、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及变更工程量签证。
        6、建设各方共同签认的计日工。
        7、其他相关工程造价文件
        三、审核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配套管网D300HDPE管、D600钢砼污水管(二级管)和D600钢砼污水管(三级管)报审竣工结算工程量在多个签证中重计,依规核减多计工程量。
        2、办公楼土方工程清单工程量计算有误,挖基础土方送审量300.69立方米,基础土石方回填送审量252.6立方米,室内土石方回填送审量15.68立方米。审核核定挖基础土方355.66立方米,核增挖基础土方54.97立方米;核定基础土石方回填203.46立方米,核减基础土石方回填49.14立方米;核定室内土石方回填送审量63.72立方米,核增室内土石方回填48.04立方米。
        3、回填混凝土实际消耗量大于定额消耗超量计取有误。清单计量规则是“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自然方体积计量”,定额计量包括“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自然方体积计量。施工中操作损耗,充许的超挖超填量和施工附加量和体积变化等合理消耗量已计入定额”。按实事求是,公平公证的原则,在施工提供证据基础上,对于定额内包含的合理消耗量不予认可,超出定额消耗量部分混凝土量由双方签字确认给予计取。
        4、变更项目管网土方清单项目砂石料回填定额套用不合理。根据施工建设监理三方关于工程签证及其它情况说明,变更项目管网土方砂石料回填为购买的砂石料,应扣除挖运定额,填方报审单价96.29元/m3,审定83.57元/m3。
        5、清单项目填方夯填额套用不合理。

清单项目填方夯填回填三类土为自行开采运输,回填定额不应再计回填三类土料,填方报审单价79.18元/m3,审定27元/m3。
        6、停工损失费用索赔(管网部分工作联系单20#)没有取得建设单位确认,报审竣工结算停工损失费用索赔依规给予核减。
        7、安全文明费计算不符合云建标(2005)661号附件2关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市政工程建筑部分为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市政工程安装部分为人工费”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费基数多计市政工程安装部分的机械费。
        8、材料价差调整有误
        因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施工方报审竣工结算按施工方调查的主要材料价格与投标文件主要材料报价对比,计取主要材料价差。我单位依据招标文件专用条款23.2条关于“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工程施工包工包料、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价格及综合费用不作调整;”的规定、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3.3条关于“双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的其它因素:主材料调整按云建标(2008)201号和招标文件执行”的规定、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3.2条的规定、招标文件专用条款23.3条的规定和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我单位作出不支持施工方提出的因物价波动而调整主要材料价差的初步审查意见。意见提出后根据施工方的提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局相关部门、审计局、监理单位和我单位在县供排水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因物价波动而调整主要材料价差的审查协调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提出了方要材料价差调整意见,工程建设各方通过讨论达成了主材料价差调整的类型、范围和方法,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主要材料调整类型:钢筋、水泥、砂、碎石、红砖、汽油、柴油、毛石;
        (2)主要材料调整范围:
        工程在包干范围以内的主要材料(含设备)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的情况,其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3)主要材料调整方法:
        主要建筑材料价差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间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拦标价编制时间2009年10月)当期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4)管网部分工程的材料价差的调整
        材料价差的调整金额根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主材料价格确认表调整材料价差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的主材料消耗量计算。
        四、结语
        工程造价与控制管理过程是集技术、经济、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的工作,如何“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证”做好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履行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对于没有造价技术力量弱的建设单位,应选择请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全过程造价审核服务;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证”造价审核,维护建筑健康发展;三是加强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参考文献:
        【1】石丹丹,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的现状与对策[J].《水工业市场》.2009(10):34-36.
        【2】郑兴灿等,《污水除磷脱氮技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1998(7):48-49.
        【3】黄维生.浅谈我国污水处理工程的现状.西南给排水.2005(6).50-58.
        【4】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环保振兴集团.沈阳市中水回用规划[R](2006)102-103.
        【5】钱易.米祥友.现代废水处理新技术[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l993(11):2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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