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协调先行

发表时间:2021/4/6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34期   作者:谢海涛
[导读] 随着国家基础交通设施的大力建设及发展,

        谢海涛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建工程分公司  上海   200000
        摘要:随着国家基础交通设施的大力建设及发展,征地拆迁成为工程建设行业的一道首要难题,征拆协调环境的好坏,往往决定着项目的整体进展。本文旨在根据交通工程建设行业现状,分析征拆协调在工程行业中的作用及地位,从而引起领导的重视,职工的关注,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关键词:征拆协调;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党政组织
        1 征拆协调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协调,何为协调,即:和谐一致;配合得当。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为系统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打仗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而工程建设是征拆协调先行。征拆协调主要工作就是处理工程施工单位与地方政府(即区/县、镇、村建设协调指挥部)的关系及施工单位与村民的关系(即施工单位征拆协调人员经常需要直接与村民打交道)。施工单位与地方政府是一个依托的关系,一个新建工程项目的开始(征地拆迁)、施工(建设过程中)、末期收尾都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帮助。施工单位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好坏在某些程度上决定着项目建设的快与慢。协调就是双方单位之间就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解决办法提供一个沟通思想、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一个平台。
        征拆协调工作是工程建设之第一难事,是一个非常"头疼"、麻烦、压力大且难办之事。在铁路工程、高速公路工程以及市政交通建设等其他大型基建工程的建设中,征拆协调工作是一个项目工程建设前期的头号任务,他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征拆协调工作进展的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在建项目的整体工程进展、经济效益、节点把控及作业队伍稳定等各方面的事情。征拆协调工作如进展顺利,则万事大吉,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反之,则如遇阻兵,施工生产将漫步前行,甚至暂停施工等状况。
        2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征拆协调遇到存在的问题
        2.1 不了解地方政策,审批手续办理速度慢
        在铁路、公路等交通工程建设时会遇到办理林地或与林业相关手续的问题,如使用林地,前期需要哪些基础资料,哪些树木需要办理砍伐证,哪些不需要办理。地方林业局的审批权限范围是哪些,哪些手续需要到地方林业局的上级单位去办理。所以不熟悉地方政策及流程,就会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速度变慢,影响施工。
        2.2 占用村民土地及损坏村民利益补偿问题
        在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临时占用地方村民土地,补偿附属物及青苗费问题,施工单位补偿的费用少了,村民不干,补偿的多了,可能会引起其他村民的连锁反应及村干部的不满,因为补偿多了会引起其他村民效仿,致使村干部以后不好做工作。所以要熟悉地方补偿政策,好做依据。
        2.3坟墓未迁移,导致部分施工段不能施工。
        工程项目在前期拿红线用地时,会遇到地方村民迁移坟墓的问题。有的在地方村委会开完动员会以后,政治思想觉悟高的村民会陆陆续续将坟墓迁移走。有的地方因风俗习惯,农历单月不迁坟,双月迁坟(单/双月指农历数字月份),致使迁坟时间后推。还有的地方是村民习惯根据风水先生提供的日期去迁移坟墓,不能按照施工计划去迁移坟墓。
        2.4征拆协调工作中遇到无赖之人。
        在工程建设中,施工时可能会遇到装傻充楞、充耳不闻、胡搅蛮缠、扯皮闹事之“村民”,有些村民是没事找事,起哄闹事的,有些村民是找理由要补偿的,还有些是堵路找工程干的。


        2.5与地方党政关系问题
        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时,会遇到好多与地方相关的党政关系问题,有的地方政府要求赞助地方教育基金;赞助警察平安基金;扶贫捐款;有的地方干部想干些小工程的;有时地方政府要求参加抢险救灾的。对于正面的有利于企业的事情我们要积极参与,有些要宛转适当拒绝。
        3 在工程建设中遇到征拆协调问题的应对之策
        3.1 领会文件精神,熟悉政策法规。
        作为征拆协调人员,要学习地方建设文件、领会会议内容及精神、掌握地方政策法规、熟悉自己本职范围内的业务知识和工程要求。在了解和熟悉当地基本情况之后,要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省市批准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将这些文件法规熟记于心、落实于行,以便于在以后的征地拆迁协调工作中能够准确地把握政策条款、灵活熟悉地运用,推进工程速度。
        3.2做好正面宣传,用好地方干部。
        在征拆协调工作过程中,第一是要给地方老百姓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做好正面宣传,使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第二是当有些村民不懂法不守法、装傻充楞、充耳不闻、胡搅蛮缠、扯皮闹事之时,就要寻找地方村、镇党委政府人员及有威望的长辈或地方公安人员给予帮助协调解决,或进行说法教育,解决处理好问题;如有必要时可以请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理。三是当工程建设与村民利益发生冲突时,切不要鲁莽行事,要及时与村委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人员进行沟通联系,想办法把问题解决掉,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要有耐心和信心,再难、再大的问题都不是事,都会得到解决;如遇故意扯皮闹事者,坚决打击,以便杀一儆百。四是凡牵涉到村民集体利益的经济补偿问题,必须有村级以上的组织通过签订补偿协议书的方式进行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要与村民直接发生经济上的往来,否则,当有什么问题需要村或乡镇项目协调人员解决时,他们将会有抵触情绪从而影响协调工作的开展及建设工程的实施;当有个别村委协调人员不愿管理一些事务时,要及时上报镇一级领导机构,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可自行处理(这样可以避免工程停滞或等待,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3依靠地方党政组织,与民和谐相处搞好协调关系。
        作为一个国家大型基建施工总承包企业,每到一个地方搞项目工程建设,都离不开与地方县(区)政府、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和村民打交道。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紧紧依托项目工程所在地县(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发挥他们在当地的政治地位和领导核心的作用,促进工程项目红线征地拆迁协调的顺利推进。二是要妥善处理好与工程线路经过的地方村级组织和村民之间的关系。村委会是最小的“行政机构”---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他们是村民最依靠的组织,他们是最了解村民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村民有什么问题和困难都要向村委会询问了解、解决所遇问题。在进行工程建设征拆协调工作时,凡涉及到永久性征地和临时性用地,都与村民的房屋、土地、地面附属物等密切相连,息息相关,都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还有一些细枝末节,这些问题都需要由村委会来组织协调处理解决。为此,作为征拆协调人员,要经常性的主动与地方村委会负责人保持联络,时不时的互动下,与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关系,通过他们的方式及时处理村民所提出的有关项目征拆“问题”。三是项目经理部或工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给当地政府和村级组织办一些实事、好事,以进一步融洽双方关系,搞好支持协调和配合工作。例如在项目的工程建设中,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开展的"扶贫"“捐资助学”“警察平安基金”等活动,投入少部分资金,既为企业赢得了荣誉,同时也宣传了企业品牌,也支持了地方政府的公益事业,最后赢得地方一个美名!
结束语
        总之,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征拆协调是不可或缺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项目的工程进展及节点要求,它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因此必须要重视协调工作,从而为整个工程建设提供坚实的可靠的保障,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翔.张航.创新管理思想之征拆协调是第一生产力[J].四川水泥.2019.(05):180;
[2]刘丽.征迁工作心得体会3篇[DB/OL].xuexila.com.2016-02-03/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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