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卫婷
西安市工读学校 陕西省西安市 710111
内容摘要:工读学校概况、简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未成年人的犯罪矫治对策。
关键词:工读学校概况、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未成年人的犯罪矫治对策。
正文:
一、工读学校概况
工读学校是对有违法、轻微犯罪行为和品行偏常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教育的半工半读学校,是普通教育中的特殊形式。虽然工读学生中有的可能因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而受过法律追究,但进入工读学校是接受教育和矫治,而不是惩处。既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刑事处罚。工读学校创建于20世纪50年代,创建的目的是在普通中学与少管、劳教之间建立一种新的防控形式来收容、矫治处于犯罪边缘的青少年。
20世纪90年代以来,工读学校大胆改革办学形式,实行校内工读和托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等教育层次相结合的办学体制,取得明显成绩,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工读教育的疑虑。工读学校已由原来单纯的对违法、轻微犯罪行为和品行偏常行为的矫治中心变为纳入普通教育系列,与普通教育接力并为普通教育服务的特殊教育机构,并逐步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中心、矫治中心和研究中心。
进入工读学校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凡在工读学校坚持学习,接受教育、改正错误、遵纪守法,文化课和职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毕业,并发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职业技术训练合格证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进入工读学校的学生,绝大部分是有行为问题的孩子。他们的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和家庭教育等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给他们的成长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我校学生中,就有很大一部分学生的家庭不健全。他们生活在单亲家庭、重组家庭、隔代家庭等特殊家庭。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有增加趋势。由于未成年人体力和智力尚未发育成熟、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喜欢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哄而上。
2、以暴力犯罪为主,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近年来,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暴力杀人、抢劫、伤害、强奸等犯罪日渐增多。未成年人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未成年人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简单,自我控制力差,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与诱惑,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常心血来潮,冲动冒险而不计后果,违法犯罪突发性强。
4、犯罪的成人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例如网络犯罪。
5、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未成年人模仿性强,有易于改造的一面,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改造的同时也容易再次学坏,犯罪技术更加纯熟,胆量增大,反侦查能力增强。
6、犯罪类型增多。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涉案案由已不再是过去的简单偷盗,抢劫等,犯罪类型呈现多样。如利用网络进行黑客攻击。
三、未成年犯罪的原因
1、主观原因
(1)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厌倦读书受教育,一切事情以自己为中心,崇尚金钱、讲究享乐,贪慕虚荣,好逸恶劳。没有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理。
(2)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未成年人对法律没有形成主观认识,只是被动地接受普法教育,对法律学习漠视,学校又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引导,导致法制观念淡薄,罪与非罪的界限分不清,没有清醒的认识。
(3)个人文化素质不高。
从我国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看出,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很高比例,很多孩子主观上产生厌学,对学校生活厌倦,逃课或者辍学让他们过早地流向社会。流入社会的未成年人由于年龄较小,容易对一些事情产生错误的判断。
(4)过激的好奇心和青春期逆反心理。好奇心和逆反心理是未成年人心理特征的突出表现,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就会产生不良的后果。这样的心态往往会使未成年人冲破道德、法制的防线,不计后果,不择手段地进行犯罪活动。
(5)交友不慎,容易跟风。现在家庭多为一个孩子,孩子容易产生孤独感,内心渴望结交朋友,尤其是网络的发达,使得交友变得更加简单直接,一旦接触到坏人,就容易受其不良影响,甚至同流合污,走上犯罪的道路。
2、家庭原因
(1)家庭不健全,父母去世,离异或者婚姻动荡家庭,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埋下深深地烙印,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容易产生孤僻、偏激的性格。
(2)教育的方法、方式不正确,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纵容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动辄打骂,这些都容易使未成年人产生逆反的心理,极易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有的父母由于忙于生计而无暇顾及教育,忽视孩子成长,有的富裕家庭,父母则对孩子娇惯,尽量满足孩子对金钱的需求,对孩子缺乏正确引导和品德行为的教育。这些都是孩子染上不良习气的潜在因素。
(4)有的父母本身吃喝玩乐。作风不正派。行为放荡,甚至违法犯罪,对孩子产生直接影响,使孩子耳濡目染,养成不良习惯。
四、未成年人犯罪矫治对策
1、提高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1)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人员,应对其给予关心。通过帮教小组,加强帮教和做好安置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2)要办好工读学校和未成年人劳教所、少管所。我国现在的工读学校、未成年人劳教所、妇教所、少管所和收留的在校学生、未成年劳教人员、少年犯与有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实际人数不相匹配。因此提高办校办所和教育、改造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3)各级党政领导要重视工读学校、未成年人劳教所和少管所的工作,应从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方面给予投入和支持,以发挥其在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中的作用。
2、充分发挥家庭预防的特殊作用
(1)父母要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2)父母平时要加强与子女的沟通,在提供物质保障的同时,要关心和走近孩子,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方法引导孩子走上正确的轨道。
(3)父母要为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家长要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4)重视与关注孩子的课余文化生活。家长要有意识的多为孩子提供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和优秀的文学、音乐、影视作品,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3、发挥学校的教育作用
(1)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从小抓起、抓早、抓好、抓苗头,力求将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2)因人制宜,因材施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早期矫治时,一定要区别对待,因人制宜。
(3)重视素质教育,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的一个基本方面,切实抓紧抓好,要营造一个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
4、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会保护他人,也学会保护自己,不断地增强自觉抵制犯罪的法律意识。
5、重视心理素质培养,增强自控能力
现代科学表明,一个人的心理因素对一个的成功与否起决定的作用,拥有豁达、乐观、执着的性格和愉快、高涨的情绪能提高个人的活动能力;充实人的体力和精力;激励人们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