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棺椁经济、市场互动与地方文化—以贵州安顺紫云县为例

发表时间:2021/4/8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2期   作者:罗蓉
[导读] 本文通过对贵州省安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进行田野调查,关注以棺椁为中心的市场贸易、人群互动以及地方丧葬文化
        罗蓉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重庆 400715
         摘要:本文通过对贵州省安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进行田野调查,关注以棺椁为中心的市场贸易、人群互动以及地方丧葬文化,探讨当地的棺椁经济及地方文化二者之间的关系,对地方社会文化做出自己的说明。

关键词:棺椁贸易;人群互动;丧葬仪式;文化现象

一、棺椁市场:棺椁贸易背后的人群互动
        (一)、改木厂圈子
        “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彼此互为主客体,相互理解、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相互改造,使他们之间的关系得到调整、控制和优化,以此为基础,才能开展改造外部自然界的实践活动。”[1]作为一种商品,棺椁在其制作者、销售者和购买者之间,交换和分配的不单只是它们的价值和利益,并且互惠着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受益诸方,人群互动贯穿于棺椁的生产、交换、消费、互惠和再分配的各个环节。
        紫云县销售棺木的均为家庭作坊,当地人把这些销售作坊称为“寿材铺”。这些“寿材铺”不单单只是销售,大多是制作和销售同时进行。一般来说,寿材铺的制作棺材的材料都是在当地的改木厂购买的,紫云县共有三个改木厂,都是家庭作坊,改木厂销售的木材为木材商人所有,改木厂持有者本人没有可供销售的木材。木材商大多是本县的,有在县城的,还有在乡村经营的,乡村木材商的木材大多来源于自己家里的林地,砍伐树木后除了修剪枝桠,不会进行其它加工,这些尚未加工的木材会被县城里的木材商收购。县城里木材商的木材来源于乡村木材商,木材商把原木运送到改木厂,在改木厂对原木进行修整,根据销售方式,有的修整成圆木,有的裁切成木板,最后根据木材的种类和长度对木材进行分类,这些木材都堆放在改木厂,所以改木厂都设在较为宽阔且附近居民较少的地方,但为了方便运输,还得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在2010年,紫云交通已形成北至南(S209黄望线)和东至西(S309)麻兴线两条纵横交错的主线。以县城为中心,南有紫望公路通往望漠、广西,北有安紫公路通往安顺,东有惠狗公路通往长顺、惠水、贵阳,西有紫黄公路通往镇宁、黄果树。这三个改木厂,一个坐落城东靠近安紫公路,另外两个坐落在城东,靠近惠狗公路,靠近这两条公路是因为木材主要运输到安顺和贵阳。
        一个改木厂同时堆放着好几个木材商的木材,木材商很少到改木厂来,只有在需要将木材运输出去或者是有人来购买的时候才会在改木厂,木材商不在改木厂的时候,如果有人来购买木材,通常都是改木厂的主人打电话通知。一般来说,同一个行业之间应该有着较为激烈的竞争,但在对改木厂进行调查之后发现,里面的木材商相较于竞争,更倾向于合作。比如,当有人想向甲木材商购买某种木材,甲木材商并没有这种木材,而在同一改木厂的木材商乙有这种木材,那么甲就会打电话告知乙有人要购买这种木材;或者有人想购买大量的木材,而甲的木材并不够,而乙也有这种木材,那么甲会和乙共同出售这种木材,但通常来说销售的数量是甲的全部出售,剩下的由乙补上;或者当有人要购买甲的木材,而甲正好不能去改木厂时,当时在改木厂的木材商会帮甲销售木材,并将出售木材所得的钱暂时保管,到下次甲来的时候交给甲。这在改木厂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同在一个改木厂的木材商会经常合作,通过合作保证木材的供给,这样有利于与购买者之间建立良好的买卖关系,良好买卖关系的建立有利于为改木厂争取固定的购买者。改木厂里的木材商们通过合作的方式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同时通过合作的方式为改木厂争取更多的购买者。
        (二)、销售中的交往与互惠
        棺椁的销售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出售已经制作好的棺材;第二种是来购买的人选择自己想要的木材,然后由寿材铺进行制作,相当于预定;第三种是来购买的人已经准备好了原木,把原木交由寿材铺进行制作。大多时候第一种跟第二种情况较多,第三种情况比较少见,就算有,也大多是关系较好的人来委托才会接受。销售方式的选择取决于销售所获取的利益,一般来说第二种销售方式的销售利益是最高的,而第三种销售方式所获取的利益是最小的,这也是寿材铺不愿意以第三种方式销售的原因。调查后发现,棺椁的销售范围是较为固定的,县城里的几个寿材铺相隔较远,来购买棺材的大多是居住在寿材铺周围的居民,于是乎一个寿材铺跟周围的居民形成了一个圈,这个圈的范围即使寿材铺的销售范围。这个销售范围的形成跟当地的“熟人机制”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所谓“熟人机制”就是大家做事都喜欢找熟人。“熟人机制”的形成与紫云当地的酒席文化有着很大的关系,在没有规定只能办红白事之前,当地的酒席可以说是非常多的,占比重最高的是搬迁酒,当地的话叫“进新房”,“进新房”时邻近的人都会来帮忙,还会送礼金,尽管之前并不认识,通过这种方式,新住户通常能很快的和邻近的人变得熟悉。除了“进新房”,在办喜事或丧事时,帮忙的人中邻近的人占的比重是最大的,正是应了那句“远亲不如近邻”,大家在这种酒席文化中逐渐熟悉起来,有事时互相帮忙。

这个机制在经济活动中尤其明显,购买棺材时也是如此,大家觉得通过熟人购买的东西质量是有保证的,而且通常会有一定的优惠,到寿材铺购买棺材的要么是邻近的人,要么是通过熟人介绍来的。
        在这种互惠的经济往来中,双方都能获取自己想要的利益,销售者和购买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亲密。人自身是某种文化的载体,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时地接受着一定的文化 ,同时又摒弃着另外一些文化。文化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它随着人们的社会交往而流动。凡有人类交往的地方,一般都存在着文化流动。文化持续不断地传播、发展和变化,是沟通人与人、群体与群体、社区与社区乃至国度与国度之间共存关系的社会活动过程。因此,社会文化的交流与互动不仅存在于社会、群体和国家内部,而且也存在于它们之间,存在于一切人类交往的互动过程之中。[3]在这个过程中,“群体参与不仅可以产生文化增殖,而且可以形成社会文化意识”。[4]在棺椁交易的过程中,“改木厂圈子”、“熟人机制”都是参与交易的人们在交往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文化意识。人类学家在分析经济时,是把经济发展视为整个社会过程的一部分,即不把经济因素的变动看作是一个孤立的单位,而是与社会结构和文化模式互起作用的文化现象。因此,经济活动也是人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5]
         二、丧葬仪式与棺椁地位
        紫云县棺椁产业的生产和发展与当地的丧葬习俗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是当地丧葬习俗衍生出来的产物,所以对棺椁进行调查,要对当地的丧葬习俗进行调查。从生理角度而言,死亡是人生命的终结。每一个人都会死,它是人生最后的一个关口。在调查中发现,当地不管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丧葬仪式都是大同小异,而且有既定的程序。
        从葬俗中可以发现,按照当地的说法,人老后早点准备棺木,能远离病痛,在世上多活些日子。而那些到了年龄还没有准备棺木的人,大多是因为经济上比较困难,没有足够的钱为购置棺木。在当地人看来,家里停放着棺木不是不吉利的,与之相反,家里停放的棺木能保佑自己家里的长辈身体健康。棺材在当地也象征着财富,在棺材里放钱纸即意味着“关财”,送殡时抬棺材的位置越靠前,象征着以后能财源广进。当地人相信人死了以后,还会留有魂魄,且生活在阴间,而棺材即是死者的“安身之所”,如果一个人不放在棺材里,那么他的魂魄会留在阳间四处飘荡。所以即使在当地越来越多的人在死后会把尸体火化,但最后还是会把骨灰装进棺木里,进行土葬。在他们的观念中,棺材也并不是不吉之物,恰恰相反,棺椁在他们的生活中是长寿和财富的象征,加上当地少数民族实行土葬的习俗,使棺椁在紫云县的市场中有足够的生产和发展空间。
         三、结语
        民族产品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民族产品实质上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一个民族的产品往往是该民族的文化象征和一个地区生活方式 、文化习俗 、历史传承及自然物产的体现。[6]紫云县境内多山,少数民族居住环境相对封闭,其本身的大多风俗习惯得以较好的保存下来。当地的少数民族基本实行土葬,少数人会实行火化,但仍然需要实行土葬,这种普遍的下葬方式使棺木市场在当地有较大的市场。加上当地的第二产业为林业,为棺木制作提供了丰富的木材。由此围绕棺木的加工发展出了一套特有的地方性知识与区域市场网络,而棺木加工、贸易的背后是人群间的互动与文化观念的呈现。在木材交易过程中,木材商、寿材铺和改木厂的人群在交流过程中形成“改木厂圈子”,在销售过程中,寿材铺和购买者之间有“熟人机制”, 都是参与交易的人们在交往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文化意识。制作棺椁的技艺是民族文化和他们精神世界的表达,丧葬仪式和棺椁在他们生活中的地位不光展现了他们民族的文化,更是棺椁得以在当地市场中生产发展的原因。
        
         参考文献:
        [1] 姚纪纲 .交往的世界——当代交往理论探索 [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 廖 杨 ﹒旅游工艺品开发与民族文化商品化[C].贵州民族研究,2005.3期,139页.
        [3] 廖 杨 ﹒族群与文化互动论 [C].贵州民族研究,2004.97期,36页.
         [4] 司马云杰 .文化社会学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5] 徐光正﹒经济人类学的若干问题[M]﹒台北:食货出版社,1974﹒92页.
        [6] 廖 杨 ﹒旅游工艺品开发与民族文化商品化[C].贵州民族研究,2005.3期,140页.
        [7]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志﹒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北京:方志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罗蓉,女,1996年7月12日,布依族,硕士,贵州安顺,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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