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冉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各个行业领域对公路工程的关注度呈现出了逐年攀升的趋势。公路工程本身具备投资金额庞大、建设周期长、涉及范围广泛等特征,在管理方面具有较大的难度。目前,我国公路工程在施工合同方面的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问题,相关施工单位应当对此予以重视,采取合适的方法加以应对。本文针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是发包人以及承包人为了完成工程建设目标以及相关工作,并将各自所拥有的权力以及承担的义务进行有效明确而共同签订的法律协议。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当中,融合了技术、经济以及法律等要素,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当事人的行为提供对应的标准与原则,对各方的工作关系能够起到良好的协调作用。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忽视合同约定,行为不规范
当前,在我国的一些公路工程当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其中存在行政干预过多的情况,通常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在进场施工的初期,发包人会使用一部分行政手段以及措施,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加以调整,将公路中间的验收标准进行抬高,最终导致承包人需要在降低公路造价的情况下提升公路建设等级,为施工单位的工作开展带来大量阻碍。
(二)“阴阳合同”充斥建筑市场
“阴阳合同”,指的是发包人在建筑市场当中,利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承包单位,并且依照招标文件内容以及中标通知文件当中的具体要求,与中标承包单位共同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建筑市场以外,另外与承包单位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补充协议,此合同并未经由建设行政主管单位进行审理查验以及备案,但是在现实开展施工建设活动时,此合同内容受到双方承认以及认可,俗称“阴合同”。当前,建筑市场当中存在的“阴阳合同”在表现形式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是进行具体归结整理,可以发现“阴合同”与“阳合同”存在如下几点差异:发包人可以将自身在建筑工程发包当中的主导位置,将本身所承担的风险向承包单位进行转移。
(三)施工单位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目前,施工单位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经常不依照合同规定处理公事,而是与相关领导人员进行协调,甚至在理由正当的情况下也不能极力争取索赔。除此以外,许多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并未针对合同管理工作组织相应的团队,导致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具体操作的各个环节缺乏执行力,难以对工程项目进行实时监察以及高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作本身具备极高的智力性、系统性,对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准有着较高的要求,并且管理内容十分繁杂,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当前,管理人才的缺失对我国施工单位合同管理水准的提升有着制约作用。
(四)施工合同索赔难度大
目前,社会形势、自然环境时刻在发生变化,而公路行业本身具有索赔事件多发的特点。
索赔是合同文件以及法律法规为受损人员提供的保障以及权利,也是对合同当中存在的缺陷进行有效补充,从本质上来讲,索赔是对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在工程建设当中所承担风险的比例进行再分配。对于承包单位来说,工程索赔实际上就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保护手段,能够有效弥补工程当中的各项损失。然而,目前公路工程市场存在严重的行政干预过多的情况,导致索赔工作的开展面临诸多困境,而最终受到损害的一方通常是承包单位。
二、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对策
(一)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在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中,要着手考虑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要将需要使用的合同文本内容进行细致的阅览,了解并掌握与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条文。其次,要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具体特征以及当事人本身的实际情况,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产生的各种问题进行预测,并制定与之相对应的解决对策。最后,合同条款当中使用的词语要具备足够的精准度,将发包人与承包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以及所具备的权利清晰的列举,避免由于准备工作不充足而在合同条款当中产生漏洞,为合同的具体履行过程带来阻碍,导致施工单位本身的权益遭受损失。
(二)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当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已经在法律层面以及经济层面产生了一定的关联。合同当中对双方当事人所具备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利以及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双方当事人需要严格遵行合同当中的各项条款,不能由于个人原因违反合同条例。然而,从本质上来看,合同双方在利益层面并不一致,极易导致公路工程在具体进行建设时在利益方面产生冲突,导致在具体开展公路工程施工以及管理工作时,出现双方不依照合同开展工作的情况,最终产生严重的矛盾。因此,在具体针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行履行时,需要主动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组织项目当中的管理人员需要对合同当中的各项条款进行认真学习,将合同当中的主要内容熟记于心,对工程项目所属范围,所应履行的责任有清晰的认知,对各种各样的工程违约情况进行细致分析,依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所规定的条文严格履行。
(三)强化承包人合同意识
施工单位要设立具有专业性的合同管理机构,重点培育合同管理专业方面的人才,建立并且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渐将以合同管理作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建立起来。在具体签订合同时,承包单位要对合同内容的合法程度、严密程度进行细致的审阅与核查,避免出现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纠纷,将发生冲突的概率进行最大程度的降低,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在合同签订以及施工管理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得到有效落实。
(四)承包单位要重视合同风险管理
施工单位要对合同索赔方面的管理工作加强化。可以在合同当中将工程担保制度进行有效的完善与落实,将合同当时人所承担的风险进行适量的转移。施工合同能够为索赔提供基础依据,而索赔则是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补充,对于承包单位、发包单位之间的纠纷能够加以有效解决,对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具体履行能够起到约束作用。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具体开展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时,对施工合同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对于公路工程的开展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相关管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要对此予以足够的重视,将合同的具体签署过程进行有效规划,对合同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察与管理,强化承包单位的合同意识,对其中的风险进行有效预估与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范,并且开展有效的评价工作,促使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能够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进步的具体趋势与要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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