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1/4/12   来源:《中国电业》2020年36期   作者:张培林
[导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纪检监察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
        张培林
        国网东明县供电公司  山东菏泽  274500
        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纪检监察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惩治腐败、纠治不正之风。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党中央的空前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展开,反腐惩治力度不断加强,促进国有企业的党风作风持续好转。新形势下,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同样也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如何履行好纪检监察的职能,做好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是当前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面临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途径
        1导言
        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凸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国家监督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充分履行其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职责。
        2影响基层国企纪检监察职能发挥的原因
        2.1组织机构设置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后,很多基层国有企业也改变了原有体制,基层组织机构进行重组,纪检监察组织得到基本规范,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上级委派或聘任纪委书记,能够满足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但仍有个别基层国有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在直属党支部设专职纪检员;党支部委员中也没有兼职纪检委员;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没有设置纪检监察工作部门,导致基层纪检组织出现“头重脚轻”的现象,不利于纪检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纪检监察组织未形成监督合力。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企业内部监事会以及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三级监督主体之间协调机制不健全,在协调监督检查违纪违法行为时不能很好地协同开展,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2.2对纪检监察工作未进行充分认识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强化企业之中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利于促使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从而能够推动企业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在国有企业之中,其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并未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党的领导存在淡化情况,相应的监督责任也未得到有效的履行。由此可见,有部分企业管理者对于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并未予以充分的重视,尚未意识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其一般来说更加重视企业的生产经营,而在一定程度上轻视甚至忽视了国有企业之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导致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发挥出自身作用。
        2.3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问题
        部分基层国有企业的领导忽视了纪检监察的重要性,对纪检监察组织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要求不高,导致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存在很大问题。且有部分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不达标,思想老化,积极主动性不强,满足于现状,也不适应改革创新的潮流,在纪检监察工作遇到问题时,不能及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影响了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加强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途径
        3.1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
        为了促使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并起到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有必要从日常各方面工作之中入手,促使其得到更加有效的完善。

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有利于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之中的切实落实;第一,注重促使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得到提升,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能够积极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学习,坚定自身政治立场,并使用新时代的新思想对头脑进行武装;第二,,应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动力进行培养,以促使国有企业之中纪检监察工作能够得到不断的创新和完善,并能够不断对工作经验进行充分总结,从而促使相关工作人员对于问题进行处理的能力得到提升,进而实现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3.2完善组织机构设置
        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必须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时,如果只是一味建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是不够的,还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创新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体制。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有效途径,加强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能,逐步做到符合条件的纪委书记依法进入董事会担任董事,并根据工作需要进入经理班子兼任副总经理;符合条件的监察机构正职依照法定程序进入企业内部监事会担任监事,以此确保纪检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定岗定责。新形势下企业应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应将相关职能部门推到“一线”,而纪检监察部门退到“二线”,全面监督职能部门履职状况,还应对企业的业务管理决策、招投标现场等环节进行监督,转变思想观念,全面履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职能。同时还要求基层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督促各级党委以及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增进各组织机构的协作。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可以通过组织网上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增进各组织机构的协作,理顺和巩固内部分工合作关系,凝聚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3.3健全激励机制
        为了提高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建立一个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奖惩分明健全的激励机制是非常重要的。主要从这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健全纪检监察组织的考核机制。对基层国有企业的纪检干部应采取定期述职述廉和检查考核等方式,对纪检干部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考核,而相关的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健全纪检监察组织的评先机制。在企业内部要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开展纪检监察队伍树标杆、学标杆活动,带动纪检监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增强荣辱意识。
        3.4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促使国有企业能够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即有必要强化其中的组织建设工作,促使相应的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在开展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应该对党内政治生活进行积极开展,采用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自我批评工作进行强化,并能够及时对党员的思想动态进行掌握。与此同时,还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进行深入了解,鼓励党员干部能够坚决打击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同时强化对于信息技术的应用,以创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从而对党内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保障作用。对于人民群众积极进行反映的问题,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强化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力度并,并采用具有针对性的方式予以有效处理,若存在问题反复出现的情况,则必须对问题发生的根源进行提出,从而能够采用相应的策略进行有效解决。
        4结束语
        总之,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基层国有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因此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应不断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纪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应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此加强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国有企业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严敏.关于强化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9(36):241-242.
        [2]刘宇.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考[J].中国核工业,2016(07):50-51.
        [3]郭振亚.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J].中外企业家,2013(22):71-72.
        [4]林少腾.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效能建设探索[J].东方企业文化,2014(06):175+178.
        [5]侯晓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7,30(03):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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