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皎洁
(青岛大学 师范学院,山东 青岛 266000)
摘要:融合教育和随班就读二者相似但又有着实质上的不同,从教育公平的视角来看,随班就读与融合教育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可将融合教育看作是特殊与正常儿童一起进行教育的理想状态。从随班就读到融合教育是现实向理想的迈步,是形式向实质的进阶,是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迈进。
关键词:教育公平;融合教育;随班就读
融合教育理念是在“回归主流”运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20世纪80年代融合教育理念被正式提出,自它被提出以来,便以其卓越的进步性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传播,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该理念主张以“倡导所有学生的积极学习和参与”以及“建立能够接纳并满足所有学生教育需要的教育体系”,它作为一种崭新的教育理想对世界各国的教育发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而我国开展的残疾儿童在普通班级里随班就读的模式是中国本土特殊教育实践与融合教育思潮相结合的产物。
一、从教育公平角度看随班就读
在我国,随班就读是融合教育的主要发展方向。“随班就读”一词则是在1987年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的通知》中首次出现,该文件明确提到:大多数轻度弱智儿童已经进入当地小学随班就读。在我国“随班就读”一词主要表示残疾儿童在普通教育场所中和普通学生一起接受教育。
不少学者探讨了随班就读与教育公平的关系,学者们众说纷纭。一些学者认为,随班就读符合教育公平的诉求,是对残疾儿童落实教育公平的有效措施,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利于促进教育公平。相反有学者则认为,随班就读并没有体现教育公平的内涵:首先,随班就读的“随”字使残疾儿童处于不平等的从属地位;其次,在随班就读实际操作过程中,其对象的选择性,课程设计和教育教学方法很难满足他们的需求。这就使得随班就读很难真正地实现教育公平。学界对随班就读实现教育公平看法的差异性表明随班就读与教育公平的关系是复杂的。
我国目前在推动随班就读向融合教育迈进,尽可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公平。然而,随班就读就目前发展来看还是一种身体上的、物理上的融合,相比之下是形式上的教育公平。首先,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和入学机会也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有关数据显示,自2008年来我国普通小学残疾儿童就读比例的减少,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人数的增加,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就读人数的减少,显然随班就读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当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推进随班就读的关政策,确保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如2014年国家启动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 年)》指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并继续“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第二,教育过程中随班就读的支持系统还未完善。学校、同伴和教师支持不足,不能够满足残疾儿童的需要。现行的随班就读人数偏少,质量偏低,未能提供给他们足够的资源,导致了部分学生出现“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甚至是回流现象。我国当前资源教室或中心功能定位不明确,数量也较少。一些随班就读的教师并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和手段来教育随班就读的学生,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必要的辅助技能缺乏。另外,一些同伴对随班就读学生不恰当的帮助也会增加他们的心理压力;一些甚至孤立随班就读学生,使得他们得不到同伴的帮助。最后,起点和过程中的失误,最终使得随班就读不能给残疾儿童提供合适的教育结果。孟万金等学者认为,我国当前的残疾人教育结果是不公平的。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并未接受完整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训练。义务教育阶段后,教育与就业之间的断层。此外,有调查数据显示,66%的教师认为学校考评制度不适合随班就读学生发展,并未针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合适的差异性评价。可见,随班就读的形式在根本上并没有很好地做到教育公平。
二、从教育公平看融合教育和随班就读
著名的教育学家、瑞典皇家科学院院士托尔斯泰·胡森(Torston Husen,1916)认为,教育机会不均等的根本原因在于学校教育本身,正是因为学校教育强调了要平等地对待每个人,而使一些遭遇到遗传缺失、社会缺失、文化缺失的人失去自己选择发展的机会。因此,必须改变过去的传统教育方式,要为每个人提供一种最适合于他自己发展的教育条件与教育机会。[2]特殊教育作为一门社会学科,它工作和研究的对象是儿童少年,是不同于普通儿童的特殊儿童少年。具体对特殊学生进行教学,需要有应用理论作为指导。沃纳克(英国,1978)在《沃纳克报告》中曾提出三个一体化的概念,即场所的一体化、社会的一体化和功能的一体化,强调特殊儿童的安置和融合教育。融合教育的理念不仅仅强调残疾儿童身体上的融入,更强调他们心理上的融入,有同等参与同伴交融的权利和机会,体现的是内在的、实质性的教育公平。
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可知,学界从不同角度对融合教育进行了探讨,如社会文化视角、理论范式角度以及实践操作角度等,教育公平一直是教育所追求的目标。不少学者探讨了融合教育与教育公平的关系,大多学者达成了共识,即融合教育是对教育公平的践行,深刻反映了教育公平的内涵和要求。Artiles,A.J,和 Kozleski,E.B.(2007)认为,融合教育的目标就是改变历史上存在的不公平,实现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也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并且还是让社会阶层做到合理流动的重要渠道。教育问题是群众非常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人民对于教育公平的期望远远高过其他领域。有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更凸显教育公平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明确教育资源优先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配置的同时,特别提出要支持特殊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其中高素质教师是推进融合教育的关键,融合教育首先要重视教师的教育,使教师具备实施和谐教育的素质与能力。重视为教师创造平等、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当教师。与普通教育的教师相比,特殊教育的教师工作的难度更大,要付出更多的劳动与心血,而回报的周期更长,基于这样的现实情况,就更需要为特殊教育的教师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融合教育应注重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共同为学习者创造融合的环境。教师应重视课程和教学方法的开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其更好地适应学生多样化的需求。《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目的是全面提升特教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这是推进有质量的融合教育的有力之举。罗洁在报告中也阐述了《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中的推进融合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如,充分认识特殊教育的重要意义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发展;要认真总结经验 ,积极应对挑战等。
总之,融合教育和随班就读二者相似但又有着实质上的不同,从教育公平的视角来看,随班就读与融合教育更是有所不同的,它们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融合教育看作是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一起进行教育的一种理想状态,而随班就读是我国基于实际情况衍生出来的一种特殊儿童的上课模式,但是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使得随班就读受到了莫大的挑战,以致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存在着种种弊端,从随班就读到融合教育是现实向理想的迈步,是形式向实质的进阶,是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迈进。
参考文献:
[1]于松海.美国《障碍者教育法》的演进及其特殊教育理念[J]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1(4):78-80
[2]T orston Huson.A Marriage to Higher Education,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19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