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珊珊
浙江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浙江, 321004
摘要:高校财政专项经费是财政性教育经费的组成部分,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从近几年高校财政专项执行的现状和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研究探索规范财政专项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 财政专项经费 执行
一、引言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部门高度重视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从上位法到各部门的管理办法,相继提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要求,多个省市将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纳入综合支出考核范围。如浙江省财政厅规定,省属高校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进度低于财政厅规定比例(91%)的,按5%核减下年财政拨款预算,两年之内未执行完成的项目,财政将收回余额,以平衡预算。
新预算法提出“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8年财政部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中强调绩效管理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可见,预算执行进度不但被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体系,而且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新形势下,面对数额巨大且快速增幅的高校财政专项经费,如何统筹安排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形成科学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既是高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内在需要,也是国家政策层面对于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要求。
二、高校财政专项执行现状
目前高校财政专项普遍存在总体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支出低于序时进度,呈现前低后高、年底集中突击支付的问题。以浙江省某高校为例,进三年的执行率见表1。
三、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时间不合理
目前高校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编制普遍存在“两张皮”问题,部门预算编制时间与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时间脱节。为保证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财政部门一般在9月份或更早月份启动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而学校校内预算编制一般在预算年度的3月份或者更晚,两本预算时间相隔久,造成学校部门预算与年度工作计划匹配融合度不高,影响高校预算执行。
(二)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
部分项目预算额度与实际执行差距巨大,部分单位当年项目、历年项目及不同类别项目之间缺乏全面管理,导致预算执行难度大。此外,对于需采购的支出缺乏科学的预算和合理的安排,采购招标、备案、支付周期长,耗时久,若不提前实施采购计划,学校预算执行进度将收到严重影响。
(三)项目负责人缺乏时效性意识
每年财政拨款的科研专项执行进度总体不理想,主要原因在于此类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时效性认知不足,对相关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定不熟悉,存在认识误区,认为项目是个人的,只要在结题前使用完成即可。
(四)项目使用缺乏有效管理
项目预算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经费使用出现低效或浪费的苗头:一是设备采购的论证、管理缺乏统一性,设备购置缺乏论证环节,设备管理部门不能事前介入,存在重复购置、不能统筹等问题;二是学院对学科的统筹相对欠缺,对学科与学院经费使用情况没有进行总体分析,从而使经费统筹作用受影响;三是普遍反映钱不好花、钱花不完的情况下的不作为或乱花钱倾向。由于项目经费预算安排时缺少精细化的任务清单和支出内容、支出口径,经费又存在“花不完”的情况,部分不合理开支(如一般行政支出、公用支出、劳务支出等)在专项中搭车就存在扩散现象。
四、高校加快财政专项执行的思路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范财务风险
通过各种途径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对预算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管理水平,切实抓好财政专项预算执行管理工作,防范财务管理风险发生。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对财政专项的管理职责,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项目负责人为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财政预算执行直接责任;学校归口管理部门有服务、督促、协调和考核等职责,承担财政预算执行相应管理责任,各单位和部门通力协作,为学校整体达到上级财政对学校预算执行的考核要求而努力。
(三)加强项目管理,优化统筹方法
强化财政项目申报的前期论证,建立项目库,形成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梯度,避免出现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临时组织、临时拼凑、经费碎片化、开支事务化现象。加大学校和有关部门经费统筹力度。一是按先保民生、保运行的原则,适度提前统筹部分用于学校基本开支,弥补部分不足;二是按重心下移、归口管理、到期统筹的原则,对二级单位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对涉及人才引进、设备购置、重大维修等均应事前有计划论证,事中有统一管理,事后学校收回并视情况归口相应职能部门统筹。三是对学科层面的项目,可划归学院管理使用,到一定期限后仍不能执行的,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四)建立奖惩机制,实施绩效考核
进一步优化预算考核机制,推进建立奖惩机制和预算执行绩效评估工作。实行预算执行情况与本年度绩效奖励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对于预算执行好、效益突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对于预算执行不好并给学校造成具体损失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核减其绩效,并核减责任部门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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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2020年人文社科类立项课题(课题编号:Y202045754)
作者简介:胡珊珊(1988-),女,浙江衢州人,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项目管理科副科长,主要研究方向:战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