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潜在风险及措施 张潇河

发表时间:2021/4/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2期   作者:张潇河
[导读] 摘要:在我国进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社会生活水平越来越高。
        中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110000
        摘要:在我国进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社会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出于人们对社会生活和物质需求的考量,需要建立大量的基础设施以及房屋工程,因此,房建工程项目越来越多。然而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这一工程的建筑质量与施工安全。本文对如何进行质量的管理进行分析,探讨进行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保障建设效率和建设质量,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满足人们的需求。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引言
        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对这一过程中的一些内容和环节进行监督与管理,才能够为施工的过程安全和使用安全提供保障。例如,对于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对施工环节的监督机制等的确立能够为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安全保障和质量保障。
        1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重点与范围
        1.1 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在进行正式施工之前,需要首先确定这一工程的可行性计划。在可行性计划中应当对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以及整个工程的工作量,还有施工的顺序,所有的成本支出予以计算。对项目建设的内容进行分析,这一工程的建设是否存在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部分,对于相关问题的查证能够帮助进行后续施工的顺利进行。此外,还需要设立监督管理机制,通过配备专业的监督管理人员实现对于过程中的施工监督。
        1.2 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落实监督管理机制,对这一机制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实地的管理,帮助实现对于工程的过程控制。在施工正式开始前,应当对工程的施工顺序予以确认,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事项,影响工程建设的效率。对于原材料的质量监管,对于设备的维修养护以及对于工作人员的行为监督都应当被包含在施工的全过程中。
        1.3 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在施工完成之后,需要对工程进行验收工作,而施工结束与验收工作的进行有时间距离。因此,在此阶段需要充分的做好维修养护工作,保障工程的施工效率与施工质量。实践中,由于维修养护工作不到位会出现工程质量受到影响的情况,需要予以规避。在项目结束之后还需要进行核算工作,对在施工过程中国的所有支出进行分析与计算,最终获得相应的利润区间。
        2 建筑工程中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风险因素
        2.1 源于质量监管机构方面的风险
        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需要聘请专业的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整个过程的监督。然而我国当前在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并没能实现监督管理的目的。一般而言,在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工作人员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设计图纸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探查,在此基础上了解这一工程的建设目标与建设顺序,对此工程达到基础了解的作用。在施工的过程中,应当对现场进行监督,如果存在施工顺序混乱或者是施工现场混乱甚至是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不规范,都应当进行管理,及时的予以制止。但是,在实践中,质量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对工程建设实现综合性、全方位的监督,这使得监督管理的机制无法真正落实,效果差强人意。
        2.2 源于政府监督方面的风险
        在进行质量监督的过程中,为了对施工的质量予以保障,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进行调查,通过调查结果判断是否存在不规范的行为需要进行改进。通过监督管理机构与政府部门的双重监督,应当能够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然而实践中还是多发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案例,对其进行分析可知,由于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没有切实的深入施工中,才会发生建筑工程质量的问题。但是,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再去进行监督管理或者调查,对涉事人员进行制裁,都不能挽回经济损失[1]。


        2.3 源于施工人员方面的风险
        在进行生产建设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变量因素,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综合素质都会对工程的建设的过程产生影响。我国当前的建筑施工工作人员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技术人员;二是施工人员。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技术人员的技术如果不达标或者是操作行为不规范会给施工作业带来负面影响,而施工人员由于其不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且文化程度不高、综合素质不强,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极易缺乏安全生产的意识,进而导致施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变多,危险系数上升。
        3 建筑工程中质量安全监督强化对策
        3.1 健全质量监管法律
        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各个部门之间对于监管职责都相互推诿,因此需要明确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应当进行监督管理的内容。当前我国的建筑施工监管法律制度并不健全,通过对于我国当前建筑施工过程的实际分析,可以得出进行监督管理的缺陷,对于缺陷予以弥补。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进行质量监管[2]。同时,明确各个部门所应当承担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如果该部门工作人员没有切实的发挥其职能,那么就需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例如,绩效考核方面的扣分。
        3.2 改进质量监督方式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科学技术水平越来越高,在进行生产建设的环节中可以利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进行施工,在进行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先进的技术与设备进行管理。当今社会变化日新月异,传统的质量监管模式并不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过程,对于不同的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分析,综合本项目应当进行监督管理的环节,实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摒弃以往监督过程中的弊病,对传统的监督环节中的优良传统予以保存,辅之以先进的技术设备帮助进行工程的监督与管理[3]。
        3.3 提升监管人员素养
        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如果监督管理人员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背景与丰富的实践经验,那么就能够实现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督。但是,如果其不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综合素质水平不高,那么就无法胜任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因此,在进行监督人员的选任时,应当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予以考量。应当树立行业标准,督促监督工作者的水平不断提升,能够切实的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例如,作为机构的工作人员,机构应当派遣员工外出学习,为工作人员提供学习的机会与环境。也可以通过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课程讲授的方式来实现对于综合素质的提升。
        3.4 强化人员安全认知
        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应当对建筑施工中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贯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树立安全生产的工程文化。意识对于行为具有指导作用。如果缺乏进行安全生产的意识,或者是安全生产的意思较弱,那么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就会增加施工的危险系数[4]。因此,必须由监督管理人员到施工人员都应当进行安全意识的树立,强化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行为,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需要配备专业的监督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保证施工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充分的发挥其职能,在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实现对于工程的质量保证。但是,当前我国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监督机制的缺失,相关人员的素质水平有待提升。这些问题使得监督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也无法得到保证。本文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希望能够为实践中的工作提供思路。
        参考文献:
        [1]余杰.分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J].现代物业(中旬刊),2020(01):162.
        [2]施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风险及措施[J].安徽建筑,2019,26(09):295-296.
        [3]张绍兵.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风险及措施[J].低碳世界,2018(05):116-117.
        [4]王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J].中国住宅设施,2018(02):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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