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4/15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2期   作者:任丽娟1 谢芳芳2
[导读] 本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主题展开论述
        任丽娟1  谢芳芳2
        1阿克苏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新疆阿克苏843000
        2哈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新疆哈密 839000

        摘要:本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主题展开论述,首先针对本文的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重点从多个层面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问题及对策
        
        一.引言
        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改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重点,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开展是进行农产品质量把关的重要环节,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因此在新形势下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则十分必要。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存在的问题
        2.1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不够
        我国针对农产品产地准出虽然出台了一些系列的管理制度,如《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办法》《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但是很多地区的产地准出工作流于形式,长期得不到实质性的进展。总体来看,产地准出由农业管理部门负责,而市场准入工作则有市场监管部门安排,但是上述两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并不理想,而且,部分农产品生产人员缺乏安全意识,生产工作不规范,生产记录不完善,无法对农产品的生产进行追根溯源,因此会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2.2政府机构监管不到位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主要采取分段监管的方式,从浅显层面观察,这一体系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能够实现明确分工,但是这一体系在实际运用中却表现出诸多不足之处。比如在一些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工商局、农业局、质监局以及卫生局等多个机构共同负责,但是上述部门之间缺乏系统性衔接,往往仅从自身角度出发开展相应的工作,而且每一机构所制定的监管规则达不到协调统一。在具体的监管工作中,多种监管力量交汇在一起,但是并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反而出现错位、越位、缺位等情况,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针对自身的监管职责认识不清,进而导致监管工作混乱,相应的工作成效也无法突显。
        2.3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力量不足
        首先,从生产环节来看,由于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由于禁限用农药宣传不到位,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存在盲目使用农药的情况,进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留下隐患。一些农产品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明显缺乏,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会监督,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比较看重最终的产量而不注重农产品的质量,在农药使用、施肥等工作中缺乏规范性,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
        2.4设施配备及人员配备有待完善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必然会涉及到各类监测设备的使用,如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但是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地区的上述设备配备虽然齐全而在人员配备方面,一些监测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工作中出错的几率相对较高,即使有相应技术人员,由于农业部门其他科室借调使得检测机构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需长期培养,进而对整体工作质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善策略
        3.1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在新形势下,可以通过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方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目的,在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中,首先要对农药的流入进行严格监督,谨防超标农药进入到农产品生产环节。

其次,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生产档案,这就要求生产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在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以进行追根溯源,在相应监管平台、质量追溯平台建立的同时,应积极发挥其实际作用,杜绝形式平台、形式追溯。再者,针对政府部门所出台的各类制度要严格落实,如《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办法》,尤其针对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种植区域要根据制度要求严格监测,坚决防范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另外,管理部门要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地区进行定期抽查检测,以此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成效。
        3.2完善政府监管工作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实施,政府部门可以对分段监管的模式进行适当的改进,而在此过程中,重点则是要精简机构,减少监管工作中的多部门参与,以此促进该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比如,可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农业农村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在此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农业农村监管部门可以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沟通,更加全面的了解监测工作内容,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自身工作进行适当的改进和调整。通过这种方式,明确机构责任,确定工作主体,这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高效推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工作的持续推进,质监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比如,要从源头出发完善治理工作,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阶段进行更加严格的监测,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从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控制在源头。政府部门还要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在这一制度的影响下,不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主导部门还是辅助机构都应该认清自身的责任,在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中相互配合,进而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3.3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首先政府部门要通过必要的教育宣传来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使其明确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针对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时制止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为此,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能够深入群众之中,了解群众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知识的不足,并通过耐心的沟通帮助广大群众提升意识,并积极参与到社会监督中。其次,针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抽查频率,并在群众的配合下建立起相应的联动机制,以此提升相应的监督效果。再者,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渠道的建立。为了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广大群众的反馈信息,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反馈渠道的建立,在此过程中要能够对网络渠道进行充分利用,比如设立相应的微信公众号,并引导广大群众进行关注,以此作为群众信息反馈的平台。
        3.4进一步完善监测机构队伍建设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开展,政府部门要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长期培养,重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真正使检测机构形成具有高技术专业性机构监测机构要能够明确认识到专业人才的重要,在正式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之前,需要针对参与的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工作技能,进而高效参与到相应的监测工作中。
        四.总结
        综上所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构建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相关管理部门要能够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并从多个层面入手予以改进和完善,进而构建其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参考文献:
        [1]福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 邓启明,黄跃东,连伟如.  中国食物与营养. 2018(03)
        [2]完善农产品监管检测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J]. 何远铃,梁绍藕,余文进,陈景森.  农村科学实验. 2019(11)
        [3]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意见的通知[J].   广州政报. 2018(16)
        [4]新形势下耕地质量检测体系技术支撑能力提升探讨[J]. 韦国良.  现代农业科技. 2020(06)
        [5]菏泽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及完善措施[J]. 韩宇,朱天稳,丁秀云,杨传灵.  农业环境与发展. 20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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