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空心村的整治

发表时间:2021/4/15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2期   作者:丁昌明
[导读] 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崛起,百姓的收入随之增加,
        丁昌明
        黑龙江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崛起,百姓的收入随之增加,一些自然村庄由于道路狭窄、交通不便、排水不畅,加之产权多数存在“一院多户、一幢多户”的现象,已经无法满足农村改善住房的现实需求,村民不断往村庄外围交通便利的地方新建住房,导致一些老村旧房无人居住。本文深度分析“空心村”的形成原因,并就其整治措施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空心村  形成  原因  整治  措施
        1.引言
        随着新型农村经济的发展,村庄面貌普遍发生变化,但部分村庄管理薄弱、整体发展缺乏活力、村庄中心空荡、外围建设无序蔓延,这种现象称之为“空心村”,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由此引发的土地纠纷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更为严重的是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带来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2.“空心村”形成原因分析
        2.1土地流转不畅
        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的土地大多分到千家万户,村里很少留有机动地,由于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没有经济能力从农户手中有偿收回村内闲置的集体土地,即使通过宅基地整理项目复垦还是由原农户占有使用,农户间自发流转要全靠个人关系好坏与经济补偿多少,承包田、自留地、空闲地等流转明显受制约,农户个人是难以相互调剂;老宅基流转复杂,回收方式无法参照、补偿金额没有标准,还可能涉及古建筑保护,拆除后规划重建,使用权流转很难;土地流转不畅是“空心村”形成的根本原因。
    2.2建设规划滞后
        农村建设缺乏规划指导,有些村庄编制规划没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脱离农村实际,操作性不强;近十年来,规划修编时,往往保留旧村,规划新村,没有考虑新老村结合;集体土地流转制约,规划难落地;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农户没有全村一盘棋的观念,建房的随意性较大,不按照规划实施,随意圈地建造、批少建多等时有发生,村庄布局杂乱无章,村庄规模像“摊大饼”式向外扩张。
    2.3老屋拆除困难
        农民的传统观念,认为祖宗留下的老房子是基业,要守好,卖不得也不好拆,以前的一户多宅,由于农户都取得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属历史遗留问题,拆除这类老屋缺乏依据;老屋大多是排屋或四合院式的,相邻处置和权属分割农户间难协调;无法进行拆除;缺乏有效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按照土管法规定农村建房必须“拆老建新”,在建造新房前,建房户与村委会签订老屋拆除协议,但新房建成后,由于没有落实补助政策,以及老屋拆除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农户不会主动拆除老屋。
        3.当前“空心村”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3.1建房指标紧张
        新农村建设用地非常紧张,农村建设预留地和待置换地基本都处于城郊结合处和工业区,很多行政村没有预留建设用地和待置换地,部分农村基本农田保护率达100%。由于没有足够的待置换地和预留建设用地用来集中安置,旧村改造很难实施。


    3.2缺乏安置政策
        部分农村出台了农村改造相关政策,但是其搬迁安置政策缺乏统一。市域内不同地方的政策不尽相同,安置的面积增加时,拆迁户需要弥补的差价也会增加,会产生部分置换户买不起安置房,增加了拆迁难度,影响了土地利用效率。
        3.3盲目申报项目
        面临农村危旧房和“空心村”难以满足农民需求的情况,“空心村”的许多农户都具有旧村改造的强烈意愿,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都希望对当前的生活环境进行改善,并且促进农村经济取得更大的发展。但是由于缺乏对旧村改造的正确认识,一心等待政府投资建设,有人仅盲目的将自家房屋申报农村危房改造房项目,不考虑整体村庄规划。
        4.加强“空心村”整治的有效措施
        4.1拓展建筑用地
        充分利用原有的建设用地进行旧村改造,在合理规划之后,将较小的自然村住户直接撤并到经济条件好的规划点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可以节约大量土地资源。同时,在规划点内新增用地上实施建设的,要与政府进行土地置换,政府会征收原住宅土地,然后安排新的土地进行新房建造。农村在对土地进行综合整治或者进行宅基地复垦时,就能向政府申请用地指标,然后进行等量置换,使原本分散的居住区逐渐集中到规划点,集中建设用地,节约土地资源。
        4.2推行统一政策
        面对当前旧村改造政策不统一的情况,要尽快实现政策的统一,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更加规范化,提升旧村改造工作的效率。在实施新搬迁安置政策之后,要为农村提供多种搬迁补偿安置的模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搬迁房屋面积置换和人口安置等模式。此外,要严格设置旧村改造搬迁安置政策的限制范围。如果采取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置换,要规定安置建筑面积和原建筑面积比例。并且在旧村改造的实施过程中,要重视农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要为基层弱势群体提供良好的保障,尽量降低拆迁中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4.3扩大融资渠道
        首先,要积极探索各项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途径,为规划点安置房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融资条件。其次,要增加政府的资金投入,对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合理统筹,做好安置房建设、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的专项安排,在土地复垦方面加大投入。第三是合理配置涉农资金,实现旧村改造和村庄整治、精准扶贫等项目的协调结合,通过相应的政策确保资金利用的规范和效率。最后要持续寻求新的旧村改造投融资渠道,比如可以引导村民自己出资,实行入股制进行旧村改造。
        5.结束语
        总而言之,“空心村”现象的存在,属于社会化的问题,积极合理的整治和解决,既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又能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国有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我国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改善,完善乡村建设规划,合理选择改造模式,拓展建设用地,在一定区域内推行统一的政策,扩大旧村改造融资渠道,为农村拆迁、改造工作的实施提供可靠的条件,逐步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鲍晓鸣.对农村危旧房、空心村改造工作的思考与建议[J].新农村,2016(7):7-8
        [2]郑璐,黄立芳.“空心村”有机重生的探索——从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视角[J].企业技术开发,2014(9):15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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