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形式主义的路径措施研究

发表时间:2021/4/16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9期   作者:余国昌
[导读] 摘要:什么是形式主义?马克思指出:“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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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什么是形式主义?马克思指出:“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关键词:表现形式  成因
        一、形式主义的表现形式
        《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
        二、形式主义的成因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基层的形式主义,根源不在下面,而是上行下效。形式主义空耗资源、折损公信力。不办实事,老百姓的信任感就会降低。我当了7年农民,最大体会就是老百姓看干部就看实在不实在,老百姓就怕空洞无物、不干实事。”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响在耳畔,但形式主义依然如此猖獗,究其原因,在于“事人不和”,即:人与承担的事务不符,出现内耗效应,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事人不和主要有三种形式:人浮于事,事人脱节,人不适事。人都存在两面性,即奉献一面(正能量)和索取一面(负能量),有的人奉献多,有的人索取多,有的人只索取不奉献。人浮于事,就是当前所说的“站客、看客、说客、过客”“四客”现象。有些事务并不难,只要用心去做就能完成,可是有的制度设计就是不接地气,有的事做了还要承担责任风险,不做反而没有任何责任,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无形中给一些干部带来巨大的落实成本,承担的事务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符,导致人为的形象工程,这就是事人脱节。
        一是形式主义“短平快”。真正推进工作创新有一个周期,往往需要花费很多时间,短期内难以见效,做形式主义工作花费的时间短,容易出“政绩”,在领导任期不断缩短的情况下,基层干部更要“急功近利”,快点做出政绩才有可能获得晋升的机会。
        二是形式主义“很安全”。真正推进干部创新往往会触动既有利益,还有与现行的法律规定或者规章制度不完全一致的“先行先试”。就存在引起群众上访、信访举报,或者违背政策法规的风险,做形式工作反而没有这些顾虑。创新与风险是一对孪生兄弟,在日益强调督察问责的当下,越来越多的领导将“不出事”放在首位,“安全第一”,是否真正有创新居于次要。在该逻辑主导下,干工作就会脱离人民群众现实需要,回避棘手难题,热衷于开会发文、搞形象工程等。
        三、破除形式主义的路径措施
        人浮于事、事人脱节、人不适事,从客观上看,工作安排本身很饱和,机动性不强;工作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计划赶不上变化;领导提出了新要求,或合作单位临时提出新的意见;人员减少、工作力量受损;等等。从主观上来看,遇事缺乏预判,对“在路上”的时间估计不足,对一些会议活动以及法定假日等可能给工作带来的影响估计不足;临时起意,打破计划,突然提出新的计划和设想;沟通不够,直到报批时才让上级领导和部门知道;效率低下,因前面的工作耽误了时间,只能寄希望于“最后一公里”的冲刺;等等。


        人浮于事、事人脱节、人不适事会导致很多恶果,在工作状态上,很可能手足无措、疲于应付,计划赶不上变化,但如果总是被变化“突袭”,被变化“牵着鼻子走”,工作难免陷于被动;在工作程序上,很可能报批不及、延迟滞后,负责审核把关的领导和部门可能因为工作繁忙,审批时间较预期的要长,如果不留出足够时间,可能会因来不及报批而影响总体工作。只有解决人浮于事、事人脱节、人不适事的问题,推行事人合一,才能彻底消除形式主义。
        (一)因事施策,因人给事
        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既体现人的自由又体现人做事的能力,它绝不是束缚人的个性,而是使每个人的自由和能力都能够得到充分的施展。制度很重要,但不是根本,根本在事和人上。所制定的制度若不符合实事,不接地气,说得再好也只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任何事务都有自身的独特规律及所具有的属性,只有根据事务的属性,制定并不断改革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事业发展才有章可循,否则就会走弯路。任何蓝图、任何制度、任何事务都需要人去实施,清谈误事,实干才会产生社会效能。一定要因人而异,学习什么专业,熟悉什么事务,掌握什么政策,各司其事,再通过政治思想改造,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人人想做事、会做事、做成事,形式主义自然就消除。
        (二)完善选人用人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说:“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形式主义的产生与选人用人方式有关。现在普遍采取民主测评方式,相关人员匿名在测评表打分,这种方式不能很好地反映工作实绩。刨除可操作空间不说,分数能不能有效衡量干部的工作能力?基层工作的复杂性,要求干部要在制度要求、合规规范、群众诉求之间保持平衡。有的干部做的事情越多,得罪的人可能越多;一些干部的能力很强,但有可能触动了少部分人的利益,让少部分人“红眼”,这样用统一的分数标准来衡量,有失偏颇。民主测评定权重,很多程度上就是领导说了算,领导的个人喜好决定了选人用人标准,做形式主义工作的干部就有了市场。选人用人工作形式化反映的是民主政治的弱化,改进选人用人工作,根本上要加强和完善基层民主建设,通过民主机制来制约裙带关系和领导个人意志,不能简单地用民主测评等技术手段代替民主政治建设。
        (三)建立科学评价做事体系
        针对目前不断变化的形式主义问题,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外,完善评价做事体系尤为重要。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做事体系,既要规定做事程序,也要明确事后效能,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适应的做事规程。要明确事务性质,做了是什么结果,不做又是什么结果。同时也要明文规定考核者权力和责任,奖惩要分明,否则就会出现“灯下黑”,考核者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徇私袒护,破坏公平。对于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做事情的干部,实行积分式考核。建立科学评价做事体系,必须深入基层一线,调查清楚是什么事,怎么做,实事求是谋划出适合广大干部易操作的实施方案。只有科学的评价做事体系,按规矩考核,不走形式,才能激发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工作热情,从而真正彻底消除形式主义。
        (四)按劳分配、以事取酬
        以事取酬就是指某个干部所做的事务其难易程度,给单位贡献大小,作为评价给予的报酬。必须就事论事,谁的事难,谁的事易,谁的事大,谁的事小,人无贵贱之分,就事论奉献,谁奉献大,谁应得报酬就多。以事取酬既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更能体现只要做事就有所获的制度优势,促进各司其事,发挥所长。推行以事取酬既能克服形式主义,甚至逐渐消除形式主义,又能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办事干事公平竞争。
        通过上述措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这才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最佳阐释。
        参考文献
        童庆华;;形式主义面面观[J];紫光阁;2001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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