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野下对农村党员在农村社会事务中示范带头作用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1/4/16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2期   作者:李艳
[导读] 摘要:党的十九大上,习总书记首提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不仅是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的振兴,还是乡村组织的振兴。
        中共水富市委党校  云南昭通  657800
        摘要:党的十九大上,习总书记首提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不仅是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的振兴,还是乡村组织的振兴。加强农村党员在农村社会事务中示范带头作用是乡村组织振兴的一个重要抓手。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党员;农村社会事务;示范带头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提“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就是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努力做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习总书记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1]也就是说,乡村振兴不仅是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的振兴,还是乡村组织的振兴。加强农村党员在农村社会事务中示范带头作用是乡村组织振兴的一个重要抓手。因此,本文在乡村振兴视野下,对农村党员在农村社会事务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行了思考。
        一、乡村振兴历程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此期间的乡村振兴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1978年到1997年阶段。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成功,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
        2.1998年到2004年阶段。1998年党的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进行了新农村建设。
        3.2005年到2016年阶段。2005年底,免除农业税的惠农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让9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
        4.2017年11月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后阶段。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文件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更是为乡村振兴指明了更为光明的前进方向和具体的方法步骤。因此,乡村振兴视野下,农村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农村政治新生态的形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2020年,中央部署的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得胜利,对村组干部有无宗族背景、黑社会背景进行了全面查处,农村的政治生态进入了新时代。村组党员干部虽非公职人员,但他们是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的直接执行者,所以他们的职能介于人民群众和公职人员之间,有公职化的倾向,他们的能力素质和执行力直接决定了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果,变人情管理为制度管理。
        二、当前农村党员在农村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的职能职责依据和范围
        1.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村民自治法》规定的村干部工作权限、经村民授权委托管理的社会事务
        党章第三条明确了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2]。《村民自治法》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3]。《村规民约》的制定和遵守,农村党员更应该模范带头遵照执行。
        2.农村党员干部在农村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的范围和定义
        农村社会事务范围的内涵和外延相当广泛,因此本文限定的农村社会事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引领文明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党员在引领文明风尚方面要走在前头,要通过一言一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好文明创建的宣传员,并带头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公民,以及文明的辅导员。
        (2)和谐社会关系。当前,乡村常年在家的多是留守人群,其余青壮年常年外出甚至多年不见,社会关系逐渐淡薄,各社会阶层和群体日益呈现出碎片化,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联络员的特殊作用,发挥好作为各群体、各阶层的黏合作用。
        (3)重视家风建设。

天下之本在于家,农村党员家庭的家教、家规、家训、家风等建设体现着每名党员在其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自身的家风建设将成为周围群众学习仿效的“示范站”、党风廉政的“前哨站”、家庭道德的“防疫站”。
        (4)关心服务群众。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于村级党员干部来说,通过党员在村组任职的平台,为群众争取资金和项目,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对于普通农村党员来说,自己富了不忘群众,热心公益事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
        (5)维护社会稳定。农村群众长期生活在固定的地方,交流往来频繁,由于贫富差距、利益纠纷、价值观碰撞等因素较易造成摩擦,产生矛盾,影响社会和谐。这就要求农村党员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抱着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心,主动调和邻里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农村党员在农村社会事务中起好示范带头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引领文明风尚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并且农村党员要带头倡导文明新风。首先带头节俭办理红白喜事并树立其他典型大力宣传;二是村里成立红白理事会。村民家中的红白喜事由红白理事会全程操办,理事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事主的家庭状况、亲朋好友的人数制定宴席规格和酒桌规模;三是村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节俭办理红白喜事列入村规民约,农村党员必须带头执行;四是村里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由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加强对厨师和农家宴的管理,厨师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农家宴菜单必须报管理组织审批,防止食品中毒事件发生;五是公安、文化、宣传等相关部门要联手对进入农村的红白喜事表演班子加强管理,对从事低俗色情表演的表演者和组织者按涉黄严肃处理。
        同时,在引领文明风尚方面,一是狠抓“三个阵地”(党群中心建设、村庄庭院建设、交通要道宣传),助力乡风文明;二是建强“三支队伍”(新乡贤队伍、志愿服务队伍、农民文艺演出队伍),引领乡风文明;三是突出“三项活动”(歪风陋习整治行动、红色英雄浸润行动、先进典型引领行动),培育乡风文明。
        农村党员要时刻铭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干事,起到农村党员在社会事务的示范带头作用,引领乡风文明健康发展。
        (二)和谐社会关系
        一是围绕乡村振兴宏伟蓝图,培养造就一支具有一定知识技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干事创业,通过“三会一课”“农民夜校”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党员组建村级宣传队,宣传各种方针政策;三是选拔懂农业、爱农村、有技术的党员人才组成“先锋队”,让有专技无职党员全身心投入基础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振兴等攻坚行动,站好政策宣讲、致富带富、项目实施、志愿服务等岗位。发挥党员联络员的特殊作用,增强党员在各群体、各阶层的黏合作用;四是组织村民代表、党员和辖区企业主、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开展整村经济发展座谈会,并邀请金融、农业局果树站、成功的企业家代表作经验和政策、农业技术方面的介绍。通过此类座谈会就如何把本村发展起来,让大家来建言献策,集民心收民意;五是组织开展“村、企、教”联合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营造“管住脏乱差,留住真善美,争创‘四好村’”的良好工作氛围,让“学雷锋精神,做当代雷锋,建美好家乡”的思想扎根于孩子们的心灵。通过这些行动,必定会使农村党员在和谐社会关系方面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重视家风建设
        一是通过新闻网、微信新媒体联合开展“好家风”评选活动;二是在县级或乡村成立家风家训馆和某某路家风家训长廊;三是进行农村基层家风建设,各乡村通过“做、评、亮、传”(修编家谱家训、评选好家风、亮出好家风,宣传表彰道德模范和忠孝楷模),在勤和、廉洁、感恩、奉献、互助等方面互动;四是采用“讲、学、立、赛”等方法,以文化人、弘扬家风家训,使乡村治理向传统文化“家风建设”借力,深入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优良家风家训、展现当代家庭文明风采,凝聚和传递家庭美德,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让乡风更文明,形成新风尚;五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在农村家风建设过程中率先垂范,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关心服务群众
        要实现乡村振兴,农村党员作为群众先进性的代表,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关心帮助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群众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改变家乡面貌出谋划策、出钱出力等,农村党员必须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发扬“红船精神”,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谋发展,争取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农村社会事务中以身垂范,引领示范,走在前列,服务群众。
        (五)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要提高自身修养,做到清正廉洁,远离腐败,提高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二是要增强农村党员正确应对紧急突发群体事件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村务监督、民主协商、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机制;四是要创新实施为民服务工作法,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
        [2]党的十九大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Z].2017-10-25.
        [3]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Z].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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