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提高基层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发表时间:2021/4/16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期   作者:黄晓东
[导读] 火灾事故调查是法律赋予消防救援机构的的重要职责,
        黄晓东
        广东省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522000
        摘 要:火灾事故调查是法律赋予消防救援机构的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的天平。火灾事故调查是消防工作的前沿阵地,火灾事故调查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提高火灾事故调查总体执法水平,才能全面地提高消防工作,才能使之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作用。笔者结合基层实际和我国目前的现状,做了思考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供大家共同交流研讨。
        关键词:基层、火灾事故调查、业务素质、保障机制
1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火调人员严重不足,业务素质普遍不高。
        我国消防救援机构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全国消防救援人员与人口的比例约为万分之一,广东省约为万分之零点九,揭阳市约为万分之零点五,与欧美国家普遍达到万分之五的比例相去甚远。从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人员更为缺乏,目前,广东省县级消防大队(科)一般配备3至5名消防监督人员,大多没有配备专职的火调人员,往往是一名消防监督员身兼数职,既干防火监督,又干火灾事故调查。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调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火灾原因种类多,运用的各类专业知识多,而现有的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大多数没有系统学习火灾事故调查专业知识。接受过正规院校火灾调查专业教育的人员不过数十人,要承担每年数十万起的火灾调查任务显然是力不从心的。
1.2 火调保障机制欠缺,器材设施严重不足。
        目前火灾事故调查设施、器材缺口大,必要的火调仪器、设施不足。火灾常用技术侦查手段有:火灾物证化学分析、热分析法、气相色谱分析法、原子光谱分析法、分子光谱、核磁共振法、质谱法、金相分析法等。这些技术手段都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现场勘验还需要专门工具及照相、摄像器材设施。火灾现场勘查和痕迹物证分析鉴定仪器严重不足,影响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火灾发生后,由于经过火烧、倒塌及扑救时水流的冲击,现场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给火灾原因的认定、现场物证的提取以及火灾损失的核定带来了难度,不少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在调查火灾时只能凭经验、凭主观意愿办事,原因没找准、责任分不清,火灾事故处理长期不能结案,火灾事故责任者得不到追究,影响了消防救援机构的形象。因痕迹物证分析鉴定仪器的严重不足,有的痕迹物证无法在火灾勘查现场进行分析,拖延了调查时间,错过了调查最佳时机。因痕迹物证鉴定经费无法落实,有的痕迹物证得不到鉴定,火灾事故调查中断。
1.3 重“大火”轻“小火”,火调经验得不到丰富。
        重特大火灾往往能引起人们的重视,而一般性的火灾则不然。忽视对一般火灾原因的调查,是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一大忌。其一,重特大火灾不是经常发生,有些地区很长时间都没有发生过重特大火灾,而一般性的火灾的发生频率则较高;其二,不管大小火灾,真正的、客观的起火原因只有一个,大火的起火原因不一定就复杂,小火的起火原因不一定就简单,一味等待调查重特大火灾学习或丰富火调经验,机不可待,荒废了业务;其三,现在的一般性火灾大多都牵涉到保险理赔,如果在处理一般性火灾原因调查中工作不细致,勘查范围不准确、业务不精湛,收集物证不充分,程序不合法,推理不符合逻辑,因果关系不正确,措辞不准确等,有关火调人员甚至领导往往会因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因此,切不可忽视一般性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
2、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监督机制,提高火调执法水平的对策
2.1 要全面加强火灾调查工作的领导。
        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火灾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主导地位。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并在人员配备、培养和经费投入上给予倾斜。尤其是基层消防大队(科)的主要领导,更要亲自挂帅,领导、参与辖区内火灾调查工作,尽职尽责地把火灾调查工作做好做实。同时对于火灾调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要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奖励,用立功、评奖的正面激励方法来提高火灾调查员的积极性。
2.2 要切实解决火调技术骨干力量不足的矛盾。
        一是要积极探索火调专兼职人员的编制改革,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火调工作的重要性,将其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对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管辖范围内的地区分片划区,每区设定专人进行火调。二是要保持火灾事故调查队伍的稳定。人员的相对稳定是火灾事故调查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在体制上,应适当放宽,考虑以干部为主体,适当增设地方编制,逐步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岗位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在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来源上,可充分发挥火调专业毕业生的优势,将其充实到火灾事故调查岗位上,逐步提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文化档次和知识水平。
2.3 要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调查保障机制。
        一是要及时配备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必要的装备和设施。应该在加大经费争取力度的基础上,及时配备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所必需的物证提取、存放设施、人员保护用品等,在装备和设施上保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要及时增加消防经费的预算。积极向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作专题汇报,及时汇报清楚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将火灾事故调查经费纳入消防经费预算。同时建议在全国层面上加强火灾调查后勤教学保障。学习国外专业机构和战训部门的先进经验,加强经费投入和保障,建立火灾调查实战化培训和基地,固定相应的师资力量和设备器材保障,是提高基层调查水平、保障人才队伍的重要方式。我们要积极探索、整合全国优秀教学资源,为基层在职火调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资源、服务实战。
2.4 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火灾事故调查执法水平。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抓好消防监督人员的火调业务培训工作。可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定期专项业务培训制度,分类培训消防监督员的火调业务,可派人员到相关专业部门学习培训。建议在全国层面上,考虑依托科研机构或者相关大学火灾调查专业教研室,充分发挥优质教学资源建立这种长期定向培训的机制,让每一名专兼职火调同志能够接触了解火灾调查的最高科研和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第二,发挥消防整体作战的优势。一是把灭火的火情侦察与火灾现场调查紧密联系起来,让灭火人员在扑救过程中尽量保护尸体、起火点、助燃物等重要物证及部位,让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了解火灾现场内部的火势蔓延及扑救破拆等情况,为火灾原因的认定提供有利的物证;二是针对重特大、疑难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的特点,可以抽调责任心强、火调业务精的消防监督员组成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组,牵头负责具体的现场勘查、访问、摄像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火灾现场调查工作能正常有序地开展,减少失误。第三,成立火灾原因调查专家小组。可以邀请部门骨干或退居二线的电力、刑侦、化工、金相分析等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火灾原因专家组成员。第四,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与刑侦、网监、技侦等部门调查工作联动协作机制。改变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调查模式,建立与应急、燃气、电力、市场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3 小结
        拓展火灾调查工作,任重而道远。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在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明显,我们只有不断完善火调监督机制,提高火调执法水平,才能推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不断发展。我相信,火灾调查工作将越来越会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火调人员也一定会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敢冲敢闯攻破火灾查处中的重重难关,把的火调工作推向一个崭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
[2]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
        
作者简介 黄晓东,男,广东省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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