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21/4/16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1月2期   作者:杨波
[导读] 2020年,应急管理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安排
        杨波
        吉林省梨树县消防救援大队,吉林省四平市 136000
        摘 要:2020年,应急管理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安排,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这次专项整治是历史上工作部署级别最高、历时最长、规模最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意义特别重大、任务特殊艰巨。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就是其中一项,对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实践效果。本文结合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关于加强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几点构想与举措,以期规范、细化和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使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 标准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根据“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总体要求,消防救援机构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为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有序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状
        近年来,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但是受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制约、受监督员业务水平及“重硬件、轻软件”思想影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参差不齐,行业内部、单位之间差距较大,部分国企、央企及大型连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做的基础扎实、成效显著,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培育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单位,规范日常巡查检查记录、培训演练记录等基础管理工作台账,指导场所标识、标志规范化悬挂张贴工作,并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相关行业单位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国家层面有《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等多部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明确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级责任、制度建设、具体任务、工作措施、特定场所管理等相关内容,但在单位实际运用相关标准规范过程中,依然遇到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一)制度台账类标准不清晰。制度方面,根据《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中,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9类制度。但这些制度并没有按照单位类型、行业类别、场所功能、规模大小等单位实际予以区别要求,导致部分单位只能按照法定制定相关制度,内容空洞,并无实际意义。同时,在现行的技术标准中,就制度方面未明确相关的制度格式、内容要素、关键需求等细节具体规定,也没有可供单位参考的统一模板,单位只能自行编写或从网上搜抄,导致制度质量层次不齐,不贴近实际,不能真正发挥制度作用。档案方面,根据《消防法》第十七条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两大项,17个细项内容,台账内容全面反映了单位消防基本情况和日常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但与制度建设情况类似,未根据单位场所实际予以分类规定,就台账记录登记的具体要求也未作明确要求,导致单位日常消防管理工作记录台账内容不规范、不详实、不细致,甚至流于形式。同时,除消防重点单位外的量大面广一般单位,未就其台账建立内容作出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
        (二)执行落实类标准未量化。消防安全管理源头在制度设计,关键在工作执行,目前各类法规、标准中都明确要求了消防重点单位应每日落实防火巡查、每月开展防火检查,按照一定的频次和路线进行防火巡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火患苗头。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这些要求虽然规定了部分单位防火巡查的频次和内容,但未就防火巡查路线、巡查部位、巡查覆盖面和检查设施要求等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量化。在消防监督检查中经常发现,单位在开展防火巡查工作时随意性较大,没有制定防火巡查路线,员工也未按照既定路线开展巡查,导致防火巡查未能全面覆盖单位各个部位,存在盲区空白。同时,日常防火巡查较多地关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灭火器、消火栓箱器材是否缺失等简单项目,有的单位消火栓箱内虽有防火巡查记录,但实际操作则发现存在故障无法使用的情况,明显暴露出防火巡查浮于表面,未能巡查发现问题。
        (三)设施完好类标准不明确。《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但实际中有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不知晓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的具体判定标准,不懂得如何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完好有效状态,而全面依赖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导致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不掌握、不了解,对故障、停用的消防设施无法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修复。同时,相关规范标准未就各类故障消防设施、设备修复整改时限予以分类明确,哪些消防设施设备应立即修复,哪些消防设施设备是限期整改,导致有的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周期过长,甚至久拖无法落实解决。
        (四)单位管理能力参差不齐。单位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其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直接反映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对照现行的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准,更偏重于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未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掌握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标准予以明确,导致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部依赖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个人能力和业务素质,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关工作标准的理解各不相同、执行不到位、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使得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消防安全管理未能得到统一、规范。
        此外,消防部门在推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罚则导向不合理。近年来,消防部门滚动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单位数量、罚款、拘留、临时查封、责令“三停”等具体的刚性指标任务,但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处罚明显过轻,且不属于刚性指标任务范畴,法律罚则和任务指标设置的不合理导致了在监督检查中被忽视。


        二是检查标准不统一。未予以明确统一相关制度、台账记录等台账的格式标准、要素内容,导致防火监督员在消防检查过程中,只能对单位有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记录进行项目检查,对其中内容无法深入开展检查,单位制度建立是否合理、是否科学、是否有效只能依防火监督员个人经验检查指导,检查标准的不统一导致了防火监督员在检查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各持一词,各有说法,造成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混乱无序。
        三是宣传指导不到位。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单位不知晓现行的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技术标准,仅停留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较为粗放式的自主管理层面,说明我们消防部门在推进相关规范标准的力度不大,指导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能力依然薄弱。
        三、几点思考及建议    
        (一)转变思想,推进消防制度标准建设。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单位更好地开展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工作。目前现行的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准提出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与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满足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现实需求。建议梳理汇总当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准有关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在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的大背景条件下,进一步细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台账记录,制定相关参考模板,明确各项工作开展的频次和具体要求,并配以图文指导,建立一本系统科学、内容详实、涵盖全面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用操作手册,使单位排除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个人能力,无论谁来管理,无论哪个岗位,都能依据标准手册逐条索引、逐项实施,从而达到消防安全管理普遍性达标的目的。同时,制定标准离不开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大力支持,广泛征集汇总各方和单位基层一线的有关意见建议,使标准更符合单位实际情况,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抓好源头,加大消防标准监管力度。《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应经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如: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法》中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可以进行经济行政处罚,甚至停产停业整顿,对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制度有极大地警示震慑作用。建议结合《消防法》修订工作,参照《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消防法》对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使消防部门能依法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检查处罚,切实督促推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适应消防监督工作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推动各方落实相关消防工作责任。
        (三)区别对待,科学制定消防管理标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重点在有标可依,针对前文所述的现行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组织制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用操作手册,供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查阅使用。
        一是建立规章制度统一参考模板。建议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档案、记录等相关基础台账工作模板,明确台账格式、章节设置、组成要素等有关内容,在全市范围单位内普及推广,供单位借鉴参考。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确保单位各项基础台账既贴合本单位实际,有能不缺项、不漏项,内容充实,要素齐全。同时,要针对一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需求,明确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效提升一般单位的制度建设水平。
        二是明确工作执行量化查验标准。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情况量化查验标准,以单位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标准为例,要科学设计每日防火巡查工作记录表单,制定防火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其中,应包括单位制定的防火巡查路线,确定巡查的时间、楼层、部位和抽查消防设施器材的基本数量,以及每日巡查范围覆盖单位比例等。在消防安全培训标准制定方面,应在单位员工接受消防安全培训频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每名员工接受消防安全的课时要求,并结合实用操作手册确定各岗位普训和特训的消防安全培训课程内容,并通过制定理论、实操等培训考核标准,来检验员工学习掌握情况。在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制定方面,要针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明确具体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的基本要求。
        三是制定消防设施检查评判标准。要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用操作手册中分类制定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评判标准,讲清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的基本原理、系统构成、组件配置,明确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日常维护保养等相关技术要求,以百科书图文搭配的形式,确定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的方法和步骤,配以正常、故障等情况的对比图片,供单位开展检查对照使用。同时,要针对消防设施设备常见简易故障问题,明确相关维修方法,分类确定具体整改时限。
        四是订制分类场所消防管理标准。场所消防管理标准编制的难点在于每个单位类型的场所设置情况各不相同,甚至同一类型设置的场所也不近相同,如按照以往用单位场所类型进行区分,每个场所类型出台一个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不仅工作量巨大,效率低,而且场所涵盖范围极其有限。从管理角度上分析,其实大多数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基本相同,区别仅限于单位的特有场所。对此,建议标准制定方向从学校、医院、养老院、人员密集场所等整体场所转变,在共性要求标准的基础上,分类罗列出教室、实验室、病房、厨房、儿童活动场所、图书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特有场所的具体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标准,供各单位结合自身场所设置实情予以分别对标落实。
        (四)科技应用,研发消防标准信息系统。对外,研发供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使用的系统软件、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平台,对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标准、消防档案资料、巡查检查表单、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培训、基层台账记录等内容逐项建立应用操作模块,单位上传、录入相关资料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时调取使用。针对日常管理制度执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可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工作任务和提示要求,一线岗位工作人员可通过信息平台上传日常工作情况,自动生成图文记录表单。同时,要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用操作手册相关内容分类纳入信息平台各个模块,单位工作人员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方便查询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对内,建议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系统中,对照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调整完善消防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并打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平台与消防监督检查系统信息互通渠道,使消防监督检查人员通过系统能直接全面调取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效率,提升监督检查质量。
        综上所述,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化、体系化的综合性工程,既要发挥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系统单位的统筹监管,还要发挥消防部门对单位管理的监督指导作用,对此,抓紧研究制定出台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用操作手册,规范统一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对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实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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