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军 涂晓年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摘要: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自2012年始承担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藏汉双语培训任务。学院遵循职业教育规律,以提升监狱人民警察藏汉双语履职能力为目标,以职业与岗位能力需求确定培训目标与内容,以典型工作项目和任务为骨干构建课程内容,结合岗位工作、语言学习规律和学员能力不断优化培训教学过程,拓宽选聘渠道强化师资保障,形成培养目标分层次、课程分模块、实训分班组、考核分阶段的藏汉双语培训“四分”教学模式。
关键词:监狱人民警察 藏汉双语培训 教学设计 模式
一、以行业需求为指引构建培训课程体系
(一)调研一线岗位,明晰培训需求
司法部要求通过监狱人民警察藏汉双语培训“提升藏区监狱人民警察使用藏汉双语履职的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为将此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培训教学目标与实施方案,培训教师多次到藏区监狱和监狱管理部门调研,分析、描述一线管教民警岗位,明确管理服刑人员有关的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由此分析胜任岗位工作具备执业能力所需知识与技能,为开发系统化培训课程奠定基础。
以监狱一线的“藏族罪犯管教民警”岗位为例,通过实地调研分析,该岗位在普通罪犯管教工作基础之上,还有使用藏汉双语进行询问、谈话、教育、监听以及处置藏族罪犯宗教处遇等10项典型工作任务和必备的5项核心职业能力(见下表),继而梳理出支撑和提升这些工作能力所需的知识,为下一步组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奠定基础。
(二)明确培养目标,构建课程体系
分析岗位工作任务和能力要求明确以“藏族罪犯管教工作典型场景处置能力”为核心的培养目标,构建起“三大模块”组成的培训课程体系。1、基础理论课程模块,包含《政治理论》、《藏语基础》、《藏族简史》、《藏族民俗与禁忌常识》、《藏传佛教与藏族文化》、《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民族法制文化》等;2、双语工作技能训练课程模块,包含《藏语日常会话训练》、《监管工作藏语场景训练》、《藏汉双语常用法律术语》、《语法与翻译基础》等;3、业务实操与拓展模块,包括《藏区监所现场教学》、《管教工作研讨与经验交流》、专题讲座等。
(三)遵循职教规律,项目课程开发
本着知识“必需、够用”的原则,遵循“能力导向、任务驱动”开发思路,设置学员学习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授课模式以“寓教于乐”的情景体验(情境)式为主,并将其序化为一个个的体现监所工作特点的典型性项目。典型项目对学员有良好的操作示范作用,围绕某项藏族罪犯管理的工作任务,该任务涉及的罪犯管理流程标准、法律法规依据、民族与宗教理论和藏汉双语会话等内容,按照三项目标要求进行课程教学设计、资源建设。
例如,《监管工作藏语场景训练》课程的《藏族罪犯物品管理》教学任务设计中,知识目标为:通过讲授掌握藏族罪犯常见物品分类、藏族罪犯特殊物品(佛珠、护身符等个人宗教物品)的藏汉语名称、宗教物品的特殊性等基本知识;能力目标为:通过引导和情景训练,掌握藏族罪犯物品处置程序、藏族罪犯特殊物品处置方法(重点)、物品处置过程藏语会话技能;素质目标为:通过学习和内化过程,提高民警对藏族罪犯宗教文化背景、心理行为特征的了解与感知,促进罪犯物品管理过程中的有效沟通,避免激化矛盾或留下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提升民警工作自信。
二、探索藏汉双语培训“四分法”教学模式
分析学员岗位工作需要、语言学习规律、个人学习能力等情况,着力于明晰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计、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学习考核,逐步探索形成监狱人民警察藏汉双语培训“四分法”教学模式:
培养目标分层次:依据每位学员的藏汉双语基础和学习能力差异,确定不同的培养目标,通过实施小班、小组教学,量身定制式地培养学员藏汉双语“听、说、读、写、译”能力;
课程分模块:按照基础理论(讲授)、双语工作技能(训练)、业务实操与拓展(综合)三个课程模块特征,分别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基础理论课程教学以课堂讲授方式为主;双语技能训练课程采用小班授课、小组训练形式,业务实操与拓展课程包括现场教学、专题讲座、学员研讨会以及第二课堂活动;
实训分班组:双语技能训练课程按学员属地和藏语方言特征,分成安多方言、康区方言、卫藏方言三个小班授课,小班内配备多名藏语助教,助教与学员进行“一对一”或“一对二”结对训练;
考核分阶段:藏汉双语技能课程采用“每周任务测验、每月项目小结、期末综合评价”的过程性考核方法,合理分配学习任务与考核压力,形成培训前、中、后各阶段的动态化考评反馈机制,以利于调整教学节奏、确保教学效果。
三、拓宽选聘渠道强化培训师资力量保障
强大的师资力量是实现培训培养目标的关键。学院发挥合作办学优势,通过引入监狱行业 “访问学者”、在校藏族学生中选聘培养“藏语小教员(助教)”等方式,建立起学院刑事执行、法律事务等专业群力量为基础,藏语言文化教研室教师为核心,行业一线专家能手、民族地区与院校专家、藏语助教为辅助的强有力师资队伍,形成理论讲授、实训指导、辅助训练的师资合力。
作者1:
杨立军(1985.10—),男,藏族,甘肃省陇南市人,职务: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司法系藏语言文化教研室主任,职称:讲师,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少数民族罪犯教育、司法行政干警藏汉双语培训。
作者2:
涂晓年(1987.1—),女,汉族,重庆市奉节县人,职务: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科员,职称:助理讲师,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司法职业教育、教育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