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嫱
山东省德州市第一中学 253000
摘要:随着新课改的发展,社会各界对于学生的素质教育越来越重视。这就意味着,在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能仅仅注重理论知识的教授,而是要将小组合作教学模式融入到课堂教学过程中。这就需要教师在现有教学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不断创新并发展,努力寻找更加适合当前教育形式的教学方法。通过对小组合作教学模式的引入,可以有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以及课堂教学效率,并加强学生的合作学习能力以及沟通交流能力,从而在提升其信息技术知识水平的同时,提升其综合素质。
关键词:高中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教学;小组合作教学;教学模式
引言:在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只是一味地向学生输出各种理论知识,无形中造成填鸭式教学的局面,使得课堂气氛枯燥无趣,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且,在这种教学方式下,学生只需要跟随教师的思路,完全不需要自行思考。久而久之,容易造成学生思维模式僵化的局面,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思维能力。为了改变这一情况,就需要教师及时改进自身教学模式,通过采用小组合作教学方法,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以及合作学习能力,有利于开拓学生的思维,提升学生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从而使其综合素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一、当前信息技术课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仍然处于应试教育的背景下,导致大部分教师都将全部的教学重心放在语、数、外三大主课上,却对信息技术课程有所忽视,这严重制约了信息技术课程的大力发展。并且,同一个班级里的学生由于其先天及后天各种因素的不同,会导致其学习能力及擅长方向也有所不同,大部分教师没有认识到学生之间的这种差异性的严重性,而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采用一刀切的教学方式。在这种教学方式下,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并且还会使成绩稍好的学生认为课堂教学内容毫无挑战性,从而丧失学习兴趣;使成绩稍差的学生跟不上教学进度,长此以往,面对信息技术教学会使其丧失学习自信心,从而对信息技术教学产生抵触心理。另外,大部分信息技术课程都在计算机教室进行教学,并为每个学生都配备一台电脑。然而,在这种教学模式下,一旦教师无法掌控学生所操作的计算机,就会使学生看不到教师的操作方法,从而严重影响了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并且,在学生面对五彩缤纷的网络世界时,如果没有教师的正确引导,会使他们在网络世界中浪费大量时间,严重制约了其学习成绩的提高[1]。
二、在高中信息技术课堂中采用小组合作教学方法的策略
(一)合理分配小组成员
为了有效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模式,教师要充分了解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学习能力、以及擅长方向。并根据学生之间的这种差异性,进行合理的小组成员分配。教师在进行小组成员分配时,要保证每一个小组都由成绩稍好的学生和成绩稍差的学生共同组成,以保证各小组之间实力的平均。在这之后,教师要在每个小组中都选出一名综合能力较强的学生担任小组长的位置,架起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并由其进行组员任务的分配。比如,在教师教授高二上册“word形式与pdf形式的互相转化”这部分内容时,教师可以要求小组长对组内成员进行合理分工,然后由每个小组自行学习这部分教学内容,从而促进小组合作学习模式的大力开展[2]。
(二)选用适当的小组学习内容
在教室为各小组选择教学内容时,要注意选用合适的教学内容。教师可以为每个小组分配不同的教学内容,避免部分学生伺机窃取其他小组的学习成果,这不利于其学习成绩的提升。并且,教师要在为各小组分配学习内容时,明确教学目标,使教学目标具体化、清晰化,从而使该目标对学生的小组合作学习产生一定的推动力。避免由于教学目标过于空泛,而使得小组成员在合作学习过程中找不到切入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严重制约小组合作学习模式的大力开展[3]。
(三)提升小组合作学习积极性
在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模式时,教师要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以此来提升学生参与小组合作学习这一教学模式的积极性。比如,在教师教授高二“个人数字化信息资源管理”这一部分内容时,教师可以将这一单元的教学内容分成几个部分,再分别交给几个小组进行学习。在各个小组合作学习完毕后,每个小组派出一名学生代表,在讲台上为全体学生展示自己小组的学习成果,教师再根据其具体表现作出相应评价,并加以适当的奖励机制,以此来提升学生参与小组合作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小组合作学习模式的大力开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中引入小组合作教学模式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教育举措。通过引入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可以使学生在对教学内容运用的更加熟练的同时,加强其合作学习能力以及沟通交流能力,有利于其综合素质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孙莉.浅谈在高中信息技术课堂中应用小组合作模式的策略[J].天天爱科学(教育前沿),2020(08):57.
[2]何建芬.高中信息技术教学如何有效开展小组合作学习的探究[J].高考,2020(17):44.
[3]安乐.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合作学习的有效性分析[J].高考,2020(1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