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祎 马锦华 李丹阳
(洛阳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河南洛阳471000)
摘要:瑞吉欧教育法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比较有影响力的幼儿教育模式之一,其“家长参与”是瑞吉欧教育中的主要特色。家长参与是指家长为了孩子的发展,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参与到幼儿园的教育中。瑞吉欧教育中的“家长参与”主要体现在相关政策法规、课程的开发、“记录”以及学校的建筑与环境创设等方面。探讨瑞吉欧教育法“家长参与”的实践经验,以期对我国学前教育家长参与的保障体系、家长参与的活动规程以及家园关系等方面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瑞吉欧教育法;家长参与;实践;启示
一、瑞吉欧教育法的“家长参与”
(一)“家长参与”的时代背景
瑞吉欧教育法兴起于意大利东北部的一个小城市——瑞吉欧·埃米利亚市。这座城市具有悠久的政治解放、民族独立、民主参与的时代思潮和地域传统,[1]马拉古奇在此背景下探索创立了以全民参与为理念、以建立良好关系为基础、以沟通交流为条件、以开放的教育环境为支持的瑞吉欧教育法,备受民众的关注和认可。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这种“家长参与”式的学前教育形式被绝大多数瑞吉欧人认为是最理想的方式,他们的教育经验被世界各国学前教育界推广与践行。
以二战结束后维拉塞勒镇小山上的家长参与情况为例,村民之间进行内部管理、共同协商,为幼儿建造学前教育学校,体现了早期瑞吉欧家长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参与幼儿教育的意识和强烈责任感。马拉古奇在探索幼儿教育之初,吸收和融合了民众的价值取向和地区文化背景,试图建立家长参与式的学前学校和教育模式。
如下案例所示:
“村民们坚定地要为孩子们提供一些不受天主教控制的教育,在“二战”期间由天主教控制的教育是为法西斯主义服务的。他们想要一种能确保子孙后代不
再遭受不公平和不平等对待的新的教育形式,当地一个农民捐献了一些土地,来自各个地方的人们——工人和农民——有些是幼儿家长,为了创建学校都在晚上或周末加班加点地工作。”[2]
“每到一个小村庄我们就会找到一个广场搭建起一个展示摊,或者在更偏远的地方摆放一串令人欣喜的东西——如在地上放置纸质脚印或在树上挂上会飞的纸质小鸟——以吸引小孩子带他们的父母出来寻找我们。然后,当孩子闷在游戏跳舞和画画的时候,我们就会趁机向家长们介绍我们想要做的事情。”[3]
(二)“家长参与”的理论依据
瑞吉欧教育法的创始人马拉古奇,在开展幼儿教育时,以杜威、维果茨基和布朗芬布伦纳的理论作为指导与支撑。[4]具体体现在:(1)杜威主张把每个幼儿看作独立的个体,认为全民参与式的教育可以影响儿童的合作精神进而相应的改变社会。(2)维果茨基重视人际环境和生长环境,强调文化和社会活动对儿童人格建构的影响。(3)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生态系统理论,强调人际之间的互动,把环境分为四个层级,即微观层(儿童直接接触的环境——家庭、学校);中间层(促进微观层之间联系的层次——家园之间的合作);外层(如社区、传媒等)和宏观层(如社会文化)。上述理论突出人际之间的作用力,间接反映家长参与的必要性。
二、瑞吉欧教育法“家长参与”的实践体系
图1 瑞吉欧教育法“家长参与”的实践体系
(一)家长参与的政策法规
意大利政府与瑞吉欧市政府非常重视幼儿教育中的家长参与,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幼儿家长参与学前学校的各项事务。
具体表现在:(1)政府出台相关教育政策,要求家长参与学前教育。如1971年国家颁布“政府补助0-3岁婴幼儿中心的五年计划”,其中明确规定:“地方需处理家长参与和以社会组织为代表的参与”,这是“家长参与”一词首次在法律中呈现;1998年,瑞吉欧市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阐述“家长参与”对构建新型成人和儿童文化的作用;在儿童市委会章程中也表示“市立的婴幼儿中心和学前学校独有的结构性特色是依托社区式管理和家长参与。”(2)政府出台政策指导家长参与。瑞吉欧·埃米利亚市规约中特别指出“通过社会和教育服务为父母保育和教育子女提供支撑”;2003年,学前教育自治局与城市达成契约,规定要通过信息的广泛透明分享与精简程序保证家长参与;瑞吉欧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委员会强调家长和幼儿园要共担责任、探索对话。[5]
意大利政府赋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自治权,各级政府在认识“家长参与”义务性的基础上,通过相关法规来保障家长参与的权利,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政府这种明确家长参与性质的意识以及积极发挥自身职能的作风,对于协调好家长在学前教育中的职责承担、家长参与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
(二)课程开发与家长参与
瑞吉欧教育法强调家长参与幼儿园课程开发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一方面由于幼儿的课程来源于儿童生活;另一方面因为家长自身的教育资源丰富。他们认为:幼儿园课程开发不应局限于幼儿教师这么一个狭小的范围内,应来自多个方面,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到课程开发、实施当中,同时还要充分挖掘幼儿园周边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使幼儿园的课程与儿童生活紧密结合。[6]如瑞吉欧教育中家长参与的“恐龙”课程项目。
在安娜弗兰克学校,教师注意到5、6岁的孩子带恐龙玩具到学校,孩子们有时自发的玩起恐龙,教师做了记录,把孩子们的兴趣看作更好地了解恐龙的机会,在保持互动的原则前提下,教师决定与孩子们一起深入学习“恐龙”。这个长期项目课程开发沿袭了瑞吉欧课程开发的传统做法,即先由成人(家长、教师、驻校艺术教师及教育专家)聚到一起讨论各种可能和潜在的方向。
成人们在讨论中会去整理一些问题,成为在课程探索中艺术教师和孩子们谈论的问题来源,以此来激起孩子们的兴趣和反应。课程开发的过程中成人会对孩子们的探索行为及讨论内容进行录像和录音,之后就是罗伯特在家誊写,而打字的任务就由家长完成。在整个课程中,孩子们的想法被高度重视,家长和教师参与孩子们的讨论,正如罗伯特所指出的:对孩子们建构知识起决定作用的是成人的参与,不仅是因为成人把他们的知识和好奇心合理化,而且还因为成人重视中是带着支持、建议和对孩子们工作的评论,帮助孩子对课程保持兴趣。此项目最终成果是恐龙小组在13*6米的长方形里制作了大恐龙,并写信给市长,请求要一个可以永久悬挂恐龙的地方,提议也得到了市长的支持。[7]
正是由于瑞吉欧教育的课程模式具有生成性和随机性的特点,对教师要求较高,学校有计划的要求家长参与教学,辅助教师提供更接近儿童生活的课程素材,共同完成课程目标,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上述案例体现课程开发主体的多元化及在课程开发中家长、教师和幼儿不断进行沟通、交流,分享各种资源,形成相互合作、相互影响的学习共同体。[8]这种关注幼儿、关注团队,逐步建立起学习主体间的民主合作关系,有利于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与深度学习,达到教学目标。
(三)幼儿记录与家长参与
幼儿的观察记录是瑞吉欧教育中的核心工作,教师通过聆听、观察、录音、录像和拍照等多种方式记录幼儿在活动过程中完成的作品、开展的讨论等,这些记录成为家长真实了解幼儿园学习和发展过程的重要资料,为家长参与及家园之间形成教育合力提供契机。如下案例所示:
吉多是一位父亲,在参加幼儿园的一次活动中,注意到了孩子所在的菲亚斯特里学校所提供的一本名叫《未来就是美好的一天》这本书——教师的记录,他开始阅读这本书,他在里面看到了自己孩子和其他孩子的作品。他深深地被孩子们对未来的思考感动了。这是一个关于未来将是由物体、人、生物或非生物组成话题,孩子们对此表达了不同的猜想。“它就像空气一样在天空中四处游荡”(达里奥Dario),“他就是一个彩色的圆球,但里面却装着所有的形状”(艾琳娜Elena)……在看完孩子们的作品之后,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对孩子生活经历和思想的看法,也十分赞赏学校所提供的“记录”,随之对孩子的学校赋予了更加全新的看法和关心的态度。此后这位父亲每次到幼儿学校的时候,总会细查并阅读文档展板架上记录孩子的作品,并结合“记录”和幼儿园的教师进行沟通。[9]
为了引领家长参与幼儿教育,瑞吉欧的学前教师巧用“记录”,以此来吸引家长的注意,从而引发和家长之间的谈话讨论。上述案例中,家长通过“记录”深入了解幼儿的想法、期待以及反思自身对幼儿的惯性看法。这种帮助家长不断组织和重新建构自己的认识和思维的方法,有利于强化家长的参与意识,为幼儿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四)建筑、环境创设与家长参与
良好、适宜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是儿童成长之需,瑞吉欧学前学校的建筑和环境创设巧妙的融入了家长的情感参与和实践参与。
家长的情感参与是建立和谐互动的亲子关系和进行实践参与的有效前提,首先体现在瑞吉欧的婴幼儿儿中心建造的一处可以俯瞰停车场的空间,设计考虑了“亲子依恋”的元素,有效融合了家长的情感参与,旨在帮助那些刚刚能够四处活动的婴儿,每天都能爬到窗户旁去跟他们的父母告别。其次,瑞吉欧学前学校巧妙地把“中心广场”——曾是意大利民众见面、聊天的开放场所,“搬进”学校里,建造在各个班级都可以通向的中心位置,以玻璃房为主,促进不同班级、不同年龄的儿童在此交流、沟通;同时家长在这里能够和教师、孩子们互动或者从外面观察孩子在里面的行为表现,此建筑有效反映了家长的情感参与和实践参与。再者,瑞吉欧学前学校的环境创设提倡“有家的感觉”,教师充分肯定家长在创设细节上的优势,鼓励家长设计和制作家居用品,通常家长会协助学校制作家具以及玩教具等,增强家长与幼儿对学校的认同感,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如在一个婴幼儿中心里,一件由某位家长亲自制作的家具,有很多小门,高度与幼儿的身高相当,每扇门都带有一种不同的开或关装置,此外还有各种插在钥匙孔里的钥匙,以及把手按钮和滑动螺栓等。[10]
三、瑞吉欧教育法“家长参与”的启示
(一)政府出台保障“家长参与”幼儿教育的规定
瑞吉欧教育中的“家长参与”从纵向看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支持,横向看不乏各种教育机构的重视。这为瑞吉欧学前教育中家长参与提供权利保障和工作指引。近年来,我国对家长角色的认识日趋客观,表现在相关政策规定中对家长作用的肯定,例如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提及家园之间需要相互配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试行)》(2019年)对家庭教育有指导性建议并明确“家庭、学校、社会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共同体,家长要认识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家校社协同教育。”为此,结合瑞吉欧教育中“家长参与”的政策法规,我国应把全国性政策法规因地制宜化,切实规定家长参与的义务以及保障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家长的参与权利。此外,需要重点突出政策中关于家长、家庭参与的相关内容和具体指导建议。
(二)各类幼儿园应制定家长参与幼儿园活动的规程
幼儿园的活动是家长参与幼儿教育的重要载体。[11]梳理瑞吉欧教育中家长参与的活动,具体归纳为以下三类:
1.家长了解学校及幼儿在园情况的活动——家长参与的铺垫。
第一,班级会议。是瑞吉欧教育中调动家长参与最常见的活动形式,一年举行5-6次,通常在晚上或多数家庭方便的时间进行,突出了民主性特点。第二,发放“简报”。教师把幼儿在园的情况、获得的成果等制作成简报,实时传送到家长的手里。
2.家长吸纳经验的活动——家长参与的支撑
第一,由家庭及教师发起的个别家长会议。目的是解决某个家庭或儿童相关的问题,家长和教师在深入讨论中获得教育经验。第二,主题谈论会议。通常与课程开发相关,家长和教师针对儿童感兴趣的主题研究和讨论课程的发起、策划与组织的过程。第三,专家座谈会议。以讲座或圆桌讨论的方式展开,有针对性地为参会人员拓展育儿知识、解决疑问和提出教育建议。
3.家长实际操作的活动——家长参与的保证
第一,寒假亲子作业。提供假期亲子任务和教育指导,确保家长参与教育的不间断。第二,家长参与的实验室活动。充分发挥家长的教育潜能作用,把教育资源带进课堂,提供教学资源。第三,学校开展全员参与的亲子活动。全员参加,增进亲子之间和家庭与家庭之间的交流和人际关系的建立。
当前我国幼儿园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园联系手册等活动方式促进家长参与,但由于实施过程中教师对“家长参与”意义的认识不足以及部分家长的参与意识薄弱,导致活动实施效果不佳,流于形式。基于此,在瑞吉欧教育法中“家长参与”活动的启发下,我国幼儿家长和教师应科学对待各项活动,提高参与幼儿园各项事务中的意识(如幼儿园课程开发、幼儿园环境创设、幼儿的观察记录等等),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发挥应有的价值以及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
(三)建立“家长与教师”的合作伙伴关系
瑞吉欧教育者提倡家长和教师要成为相互尊重、及时沟通的合作伙伴关系。他们认为,在教育中教师既要邀请家长展示儿童的成长经历、参与学校活动,也应该请家长了解教师的需要,在其需要时请家长配合和帮助,而家长也要主动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这种良好的家园关系有助于增强教师和家长之间的信任,完善家园关系,保证幼儿健康、愉快的成长。参照瑞吉欧教育中“家长与教师”关系对解决我国家园之间现存的角色定位不准确、教育观念不一致等问题具有反思、引导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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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美)莉森纳·福拉里著,霍力岩等译.早期教育的基本理念与最佳实践[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9:235
[11]张娇,李胜男.瑞吉欧教育体系中家长资源开发与利用对我国幼儿园的启示[J].家教世界·现代幼教,2017:61
基金项目:基于“u-k-g-s”机制下的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2019-JSJYZD-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