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东四路小学
摘要:随着国家素质教育的不断普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当下小学所有教师必须要重视教学任务之一。小学体育作为“体”最为直接的表现,体育课堂的教学质量更加成为影响小学生体育素养成长的关键因素。为了保障小学生运动水平能够稳步提升,教师可以采取富含趣味性的教学手段进行体育教学,既能够满足小学生成长喜欢玩乐的天性,还可以培养小学生的运动积极性,从而促进小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小学生;教师;体育
在传统的体育课堂上,教师经常采用任务式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导,体育运动氛围枯燥的同时,还会严重影响小学生的运动兴趣,使其逐渐形成运动的抗拒心理。教师营造风趣的体育氛围,开展更具趣味、更加欢乐的体育活动,不仅能够确保小学生必要的运动量,还可以有效调动小学生的运动热情,使其真正爱上体育、爱上运动。
一、开展趣味活动,激发运动活力
活力是小学生从事某些行为时的主观心理活动以及主观动力支持,激发小学生的运动活力旨在让他们能够更加主动且更为专注地进行体育运动。趣味活动作为寓教于乐的有效方式,主要是由教师结合当前的体育运动任务安排创设相应的游戏活动,使小学生在更加欢乐的游戏氛围里不仅可以掌握当下的运动学习安排,还能够有效改善自身的身心、精神状态,从而在愉快的趣味活动环节当中不断激发小学生的运动活力。
例如:教师在制定跑步训练任务时可以开展绑腿跑、接力跑等形式的趣味活动。教师可以根据班级学生的运动水平将其分为较强、适中、较弱三个小组,随后通过三个小组进行拆分组队,再次组成水平相近的运动小队。在分队完成后教师则需要带领学生进行热身运动,避免由于身体预热不足导致意外事故产生的可能。在竞赛过程中,比赛小组全力比拼,而负责接力比赛的小组则负责打气加油,保障每位小学生都能够参与到竞赛环节当中。教师以游戏活动的形式开展体育教学,可以有效调动小学生的积极性,满足他们喜玩好动的天性,从而在轻松欢快的游戏活动当中提升小学生的运动活力。
二、组织趣味竞赛,增强运动水平
运动水平是小学生身体素质以及运动能力的综合表现,增强小学生的运动水平旨在强化小学生的身体机能,使小学生能够拥有更为强大的运动能力。
趣味竞赛则是体育教学独有的教学当时之一,教师可以通过篮球、足球等球类对抗赛的方式结进行知识教导,既能够锻炼小学生的身体素质,还可以提升小学生的运动热情,使小学生可以养成更加积极、良好的竞争意识,从而在趣味竞赛环节当中逐步增强小学生的运动水平。
例如:教师组织班级男生进行篮球对抗赛、女生进行羽毛球对抗赛。在比赛开始前教师依旧需要进行分组,男生分为3-4人的小组,女生则1-2人即可,小组人数较少有利于保障每位小学生的身体机能都能够得到充分锻炼。教师组织男生进行篮球比赛有利于加速小学生的身体骨骼成长,促进小学生的身体肌肉发育,对小学男生的成长能够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女生进行羽毛球运动则可以促进其身体的发育,加速血液循环,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起到身体塑形的良好效果。教师通过趣味竞赛的形式进行体育教学,不仅可以在对抗过程中培养小学生的求胜意识,还可以在合适的强度下促进小学生运动极限的上涨,从而在更为紧张、活跃的趣味竞赛环节当中增强小学生的运动水平。
三、拓展趣味分析,掌握运动技能
运动技能是立足于运动水平基础之上更具难度的运动技巧,掌握更加丰富的运动技能不仅可以增强小学生的运动自信心,还能够有效降低小学生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趣味分析与常规体育教导不同,它是由教师讲解具体体育案例进行,教师需结合当前的教学内容选择案例,分析、讲解其中包含的各种体育内容,使体育知识教导有据可依的同时,还有助于小学生透过案例形象知晓其中包含的运动技巧,从而在具体化的体育案例分析讲解中使小学生掌握更加完善的运动技能。
例如:教师以某场足球赛为案例进行讲解。足球作为最受年轻人喜爱的体育运动之一,它具有对抗性强、团队配合密切等特点,高超的运球、射门技巧不仅能够带来极佳的观看体验,还能够起到强化身体肌肉组织的功效。教师在分析案例时可以以某个最具特色的球员为例,如中锋,作为全队进攻的尖刀和主要得分手,其职责是掌握熟练的过人技巧与突破能力,在此时教师可以详细讲述具体的操作方式,使小学生可以对专业运动技巧形成更为清晰的认知。教师在分析分析讲解过程中,可以通过富含趣味性的语言进行讲解,既能够活跃教学氛围,还可以使小学生的注意力更加集中,从而在趣味分析过程中使小学生掌握更加实用、有效的运动技能。
总而言之,体育教学并非枯燥、劳累的课程,教师采用多种趣味性的手段进行教导,不仅可以使小学生切实感受到体育运动的乐趣,还能够有效提升小学生的运动素养,进而在生动、风趣的体育课堂上促进小学生身体素质的成长、身体机能的增强。
参考文献:
?[1]王福东.小学体育趣味性教学的探索[J].教育革新,2018(05):57.
?[2]吴锦龙.小学体育教学中趣味性教学的重要作用与策略[J].新课程(上),2018(0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