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
富力城黄河国际小学 710110
一、案例背景
著名教育家马克思?范梅南曾说过:“教育教学要使学生有心灵和精神的‘惊喜’,有‘获得’的惊喜和‘成功’的惊喜”。要创造这种“惊喜”,新授课由于有生动情境的导入,有趣味活动或新知的生成,有诸多要解决的问题和知识方法的总结,很容易“惊喜”不断,但复习课由于是旧知的重现与梳理,已知方法的巩固与练习,要制造出“惊喜”,相对较难。如何能达到“温故而知新”,如何在整理知识中提升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在查漏补缺中训练学生有序思考和总结归纳能力;在解决问题中培养学生理解题意,分析数量关系,确定算法,构造模型的本领;让学生在复习课中有所学,有所思,有所悟,最后使学生“眼前一亮”或“心中一喜”,进而达到叶澜教授所说的“学了知识,炼了能力”,从而带给学生“惊喜”,这需要我们做有“心”人。下面是在复习运算律时,我和学生一起生成的“惊喜”。
二、案例描述
复习运算律时,我预设了基础激趣,知识整理,同类迁移,拓展练习,总结提升五个环节。我先在黑板上写了三道包含乘法三律和加法二律的简便计算题,让学生在比赛中快速做答。在我激情的引导和学分的奖励下,学生很快完成了题目,经过同学讲解和同桌互相批阅以及举手反馈之后,我发现大部分学生对于基本运算定律应用已比较熟练,个别有问题的学生也在其他同学讲解下掌握了算法。
接着在我引导下学生结合习题将运算律整理成思维导图,并在整理的基础上让学生结合黑板上练过的三道题目自己出题,学生争先恐后让我看他们出的题,我选了几道有代表性的题目进行了练习,由于难度适中,加上我夸张的表扬,学生积极性特别高。这时,我问学生敢不敢挑战更复杂的题目,学生异口同声的说敢。于是我拿出了准备好的四道题。
第一题:14.96-4.98,所有学生都用自己喜欢的方法做出了题目。由于有我平时“双保险”意识的培养,学生方法特别多,基本都写对了。这下他们的积极性更高了。下面是李雨珊同学想到的方法,她的方法多是我预料之中的,但这么多方法确实出乎意料。
然后他们迫不及待的让我出示下一题。
第二题:47.3×10.1-4.73,学生的思路同样不可思议,说出了四种不同的方法,令我和所有同学都“眼前一亮”。
方法一:乘法积不变应用。
47.3×10.1-4.73 47.3×10.1-4.73
=47.3×10.1-47.3×0.1 =4.73×101-4.73×1
=47.3×(10.1-0.1) =4.73×(101-1)
=47.3×10 =4.73×100
=473 =473
方法二:乘法意义应用。
47.3×10.1-4.73
=47.3×10+47.3×0.1-4.73 (10个47.3加上0.1个47.3)
=473 +4.73-4.73
=473
47.3×10.1-4.73
=47.3×10.1-47.3×0.1 (10.1个47.3减去0.1个47.3)
=47.3×10 (10个47.3)
=47.3×10
=473
方法三:数的拆分。
47.3×10.1-4.73
=47.3×(10+0.1)-4.73
=473 +4.73-4.73
=473
这种方法与方法二基本相同,但这样表达更具体,学生能将拆分二字表达出来,这里面包含了“转化”的数学思想,值得表扬与记录。
方法四:设数法。
设4.73为A, 47.3×10.1-4.73
=10A×10.1-A
= 101A-A
=100A
=473
学生能用字母来代替4.73,充分说明了部分学生符号意识比较强,又给我们带来了“惊喜”。
第三题:18÷2.5+32÷2.5,学生受刚才一题多解的启发,又写出了好几种方法。
18÷2.5+32÷2.5 18÷2.5+32÷2.5
=(18+32)÷2.5 =(18×4)÷(2.5×4)+(32×4)÷(2.5×4)
=50÷2.5 =(72÷10)+ (128÷10)
=20 =7.2+12.8
=20
进而在我的引导下学生总结了A÷B+C÷B=(A+C)÷B, 并把这种规律称为“除法分配律”。当大家还在为自己的发现而兴奋时,我的最后一道题也出来了。
第四题:24÷2.5+24÷1.5,大部分学生有了刚才规律的影响,很快做出了如下答案:
24÷2.5+24÷1.5
=24÷(2.5+1.5 )
=24÷4
=6
当我把这答案展示出来后,好几个学生立刻举手示意我答案不对,有的学生说他用竖式算过了,不是6;有的学生说,他估算过了,结果肯定大于20;这时许子俊说,这题与上一题不同,上一题是除数相同,可以用“除法分配律”,而这一题是被除数相同,不能用。
正当我为自己创造的“惊喜”和学生发现的“惊喜”而激动,准备就题发挥,引导学生总结“除法分配律”的适用范围时,这时丁语宣打断了我,说这题也能用“除法分配律”。这时我们所有人的目光迅速聚焦到他身上。我会心一笑,这个机会太难得了,幸好我眼急手快,让他先说,否则没有他的质疑,我就不会引导学生加深对“除法分配律”适用范围的理解,让错误再飞一会儿,在错中思,错中悟,这不正是华应龙老师的“化错”教育吗?他说;“这题可以把24÷2.5+24÷1.5写成(24×3)÷(2.5×3)+(24×5)÷(1.5×5)。这样除数就都是7.5了,这题就能用“除法分配律”了。看到他给我们带来如此大的“惊喜”,教室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而他接下来在描述自己思路时,我们又获得了意外的“惊喜”。具体如下:
24÷2.5+24÷1.5
=(24×3)÷(2.5×3)+(24×5)÷(1.5×5)
=72÷7.5+120÷7.5
=(72+120)÷7.5
=192÷7.5
=(192÷3)÷(7.5÷3)
=64÷2.5
=(64×4)÷(2.5×4)
=256÷10
=25.6
太妙了,我和学生被他的发言震惊了,虽然没来得及进行全课总结就下课了,但这节课,因为我的精心准备,更因为学生的精彩表现,我们生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惊喜”,现在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三、案例反思
1.数学是思维的体操,思维是数学的灵魂,问题是数学的心脏。在日常教学中,要做一个有“心”人,精心设计问题,用心思考知识脉络,潜心教学,注重思想方法和学习兴趣和习惯的培养。这节课正是因为自己的有“心”设计,结果在“除法分配律”上有了新的“惊喜”。身为教师,只有自己平时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形成习惯,才能将这种意识渗透给学生,使学生亲其师而信其道,进而践其行。
2.熟读课标,深思教材,细品学生,活学活用。正因为课标中十个核心概念的不断渗透,加上课本、教参的不断思考与实践,我的学生才能在课堂上积极思考,兴趣高昂。因为学生能仔细观察,积极主动思考,敢于质疑,善于猜测与验证,勤于总结,才有了课堂中的种种“惊喜”。
3.数学思想是“根”,数学方法是“枝”,数学知识是“叶”。根深才能枝繁,枝繁才能叶茂。在教学中要注重学生思想方法的提炼与总结,要引导学生一题多解,多解归一,多题归一,多类归一,形成思想与模型,只有这样,学生的思维才能拓宽,兴趣才能持久。由于平时学生有“双保险”和追求算法多样化的习惯,才有了丁语宣那精彩的发现。
4.学教评研要有机统一。只有多读书,多思考,多总结,多实践,课堂教学才能深入浅出。这节课虽然自我感觉不错,但时间的把控,不可预知生成的处理,自己下来还要多反思调整。下来还要多研究学生和课标课本,以教育学、心理学方法为指导,积极参与各种教研,不断充实自己,要继续在以“CLTA”学教评一致性教学设计的理念引领下,让自己的课更受学生喜欢,让数学课更有趣,更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