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效果及建议

发表时间:2021/4/19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1月第2期   作者:王峰
[导读] 农村危房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王峰
        定远县范岗乡规划建设站 安徽省滁州市 233200
        摘要:农村危房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高质量实现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而实施的一项精准扶贫政策,它是《“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两不愁、三保障” 的住房安全保障重要措施。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和各地方财政投入大量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农村贫困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但是,由于政策实施范围广、农户住房情况复杂、基层执行力参差不齐等原因,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查找相关资料对某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进行梳理,分析政策落实、变迁和实施效果,以及农村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剖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
        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内容及其实施效果
        (一)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质量为先;阳光操作,规范管理为基本原则。某乡的农村危房改造具有政策一致性,基本原则在总体上没有变化,但是随着政策的推进,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涌现了新的问题与要求,基本原则的内容也与时俱进地变得更加丰富和完善。增加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在该项原则中提及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补助对象确定的标准及程序、补助资金标准、改造的建设方式、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等。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
        对照“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目标任务,扎实做好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该乡将县危房改造任务分解到各村,全体乡村干部上门入户,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全覆盖摸底排查,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及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实施,中央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重点向贫困程度深、危房改造任务重的地区倾斜。照精准扶贫要求,集中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根据按脱贫年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定远县的补助标准是: 2014~2016年脱贫户重建为¥20000.00元,修缮为¥6000.00元,2017年以后脱贫户重建为¥29000.00元,修缮为¥10000.00元。
        (四)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效果
        1、全覆盖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大鉴定”,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质量
        在定远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中,从2010年到2020年,新建户数在改造总户数中所占比重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从2010年的59%到2020年的63%,上升了4.51个百分点。与此相反,修缮户数占总改造任务数的比重整体上呈下降趋势,从2010年的41%到2020年的36%,下降了4.5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群可以更多的得到政府补助的资金来新建安全住房,不仅改善了农村贫困农户的居住环境,而且有助于人居环境的改变。表格1反映了2010~2020年定远县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为30725户,其中新建房屋19423户,修缮加固11302户,新建房屋所占比重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搬离危房,住进了新的安全住房,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实施,不仅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同时改善了县域乡村居住质量和人居环境。

        2、促进“贫困县摘帽”,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总目标
        在定远县范岗乡的农村危房改造中,自2010年开始进行危房改造到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共改造603户,切实解决了该乡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该乡每年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目标不同,并对危房改造方式划分,鉴定为C级的住房,按照住房修缮安全标准进行改造,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修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对D级住房,则拆除重建,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并且规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表格2反映了2010~2020年范岗乡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变化情况,危房改造的任务每年都有变化,其中2020年的4户为近十年来的最低改造户数,2019和2020年的需要危房改造的危房的数量达到了最低,该数据全面反映了该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促进“贫困县摘帽”,实现了“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实现了我乡在“十三五”期间的脱贫攻坚目标。

        3、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增强了政府公信力
        范岗乡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大喇叭、拉横幅、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实施使相当一部分农村贫困人群的居住安全问题得到了解决,这不仅使危改户享受到了政策带来的福利,同时也让村里的其他农村群众看到了政府对于贫困人口的关心和帮助,提高了村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中的问题
        (一)补助政策标准问题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遵循“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而且获得危房改造资格的农村困难群体的建房资金除了国家、省市政府、县补贴之外,主要以农民自筹为主。然而,对于居住在危房中,因残致贫、因病致贫、低保户等贫困人员来说,他们自筹资金的能力很小或者可以说是没有。因此,通常因为无力借到危房改造所需的资金而选择放弃对危房进行改造的机会。
        (二)乡村工匠整体素质水平不高问题
        广大农村工匠大多数是兼职的角色,农忙时抓生产的庄稼汉,农闲时建房抓收入的“技术工”。 整体素质水平不高是基本现状,学习培训时间不足,广大农村工匠向现代新型职业农民转变,需要政府多举措,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培养造就更多乡村工匠、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三、保成果,抓衔接,新时期农村危房改造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住房安全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保成果
        “十三五”期间,通过制定排查政策落实,实现了脱贫任务清零,整改任务清零,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就广大农村住房而言,一般地讲,当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时,房屋将出现不同程度的耐久性老化迹象,其结构功能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如新产生的危险性裂缝等。因此,从这个角度思考,“十四五”期间,还属于过渡期,就农村住房来说,仍需要建立健全动态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在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艰巨的任务中能如期高质量保障住房安全、脱贫攻坚平稳过渡。
(二)充分考虑住房安全和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的衔接问题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业现代化的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必须确保五年过渡期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平稳过度。
        过渡期间,一方面要安全,危房改造新建农房要结合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科学规划选址,确保动态监测新产生危房改造房屋质量符合新形式要求,不仅只是安全,更要体现新风貌,新特色和绿色生态;另一方面要卫生,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农村改厕,每一户危改户必须配套无害化卫生厕所,优化了居住环境,养成了良好的如厕习惯,提高了健康水平,提升了生活质量,农村精神文明也得到了发展,更是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剂。
        
        参考文献
        [1]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02).
        [2]郭宇翔,赵静,李红.黑龙江省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与解决对策[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8(01).
        [3]周瑛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的现状与问题研究——以湖南省A县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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