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孩子在音乐课堂中都绽放笑容——小学音乐学业评价探究

发表时间:2021/4/19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3月上   作者:杨莹
[导读] 音乐教育作为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不是选拔适合教育的孩子,而是面向全体学生,更多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体验等方面,音乐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功能、激励功能,强调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通过科学的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杭州市滨江实验小学  杨莹

[摘要]:音乐教育作为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不是选拔适合教育的孩子,而是面向全体学生,更多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体验等方面,音乐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功能、激励功能,强调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通过科学的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本文从多元化评价方式,分层评价的方法实施和鼓励性评价的运用等方面,阐述了本人在音乐教学中的评价方法和取得的成效。
[关键词]:形成性评价、多元化评价、定性评述、定量测评、分层评价
        一、问题的提出:
        《音乐课程标准》明确要求“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标准》指出:应将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把评价融进教学的全过程,使自评、互评和他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生动、活泼、民主、和谐、良好的评价氛围。它着重对学生综合音乐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过程,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引导学生之间开展相互评价,运用描述性的、富有情感的语言,对学生的音乐能力和人文素养作出肯定性的评价,同时也要注意尊重学生个性差异与程度差异的评价方式。
因此,如何科学地全面地合理地评价学生,利用音乐评价来正确地引导学生,让他们在评价中体验快乐,在评价中体验成功,从而更有兴趣地主动参与音乐学习,是值得我们每个音乐教育工作者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二、实践操作:
        (一)、丰富教学评价的内容,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
        1、形成性评价与多元化评价相结合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音乐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教学评价应该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中小学音乐课课时有限,每位音乐教师要面对数量众多的学生,因此,音乐教学要将对学生的经常性的形成性评价加以记栽,尽可能地对所有学生实施日常的形成性评价。
        2、定性评述与定量测评想结合
        定性评价是对学生的音乐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交流合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用准确形象的文字简要加以描述,定量评价是通过对学生音乐能力测验和音乐水平进行定量测评来划分等级或分值。两者互相结合,使其利弊互补。
        3、自评、互评及师评相结合
        自评、互评与他评三种评价方式相结合,是实施综合性评价的重要方面。
        学生自评是对学生成长发展的一种自我评价,目的在于形成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的能力。帮助学生对自己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自我认识。


自我评价也是培养学生对自己负责的一种途径。比如学生达到了一项内容内容,就让他们在评价表自评栏里画上一个小笑脸,表示自己很满意。这样,就连平时音乐表现一般的学生也做得非常认真。
        (二)、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分层评价
        众所周知,十个手指不会一般齐,更何况是学生呢?由于先天遗传和后天教育环境的差异,学生的音乐兴趣、音乐潜能也有一些甚至很大的差异。因此不同的学生在掌握知识和技能上是不一样的,对音乐的感受、理解与表现也各不相同。所以面对不同的学生我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在学完《可爱的家》一首歌时,我用三个不同的评价标准来对学生的演唱进行评价:基础好的学生,得优秀的标准是能够准确、流畅、有感情地演唱全曲,表现歌曲的思想,并把弱起小节等音乐元素充分表达出来;大部分基础一般,能力较弱的学生,得优秀的标准是能准确地唱完全曲;对音乐不感兴趣,能力很差的学生的要求是能正确地演唱两、三乐句,只要按要求完成的我便给他们“优”,但对学生我都有一个统一的要求就是“每次进步一点”。这样让每一位学生都增强学习音乐的自信心,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从而对音乐课产生浓厚的兴趣。
        作为老师不能以同一标准去衡量所有学生,应面向全体,体现人人平等的教学理念,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在教学中以学生的个性特点为基础,把全体学生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让每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参与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感,享受音乐的兴趣,促进学生音乐素养的形成与个性的不断发展,让评价更具人性魅力。
        (三)、擅用鼓励性评价,呵护学生的自信,肯定学生的进步
        心理学研究表明,当学生的行为表现受到教师的肯定评价时,他就会产生愉悦、积极、主动的情绪体验,就会以百倍的信心、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中。相反,当学生们的愿望和行为受到教师的否定、批评、指责时,则有可能产生挫折感,引发消极情绪和抵触行为。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及时发现,捕捉学生智慧的火花,对学生的出色表现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赞赏,及时、巧妙地运用鼓励的艺术,激发学生的积极情绪,让学生知道你在关注他、赞赏他。
        三、思考
        通过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可以鉴别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业状况和发展水平,了解音乐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提供音乐教学的反馈信息,对提高音乐学科教学质量有着极大的保进作用。但是评价还只是在探索研究的阶段,怎样做才能够及时与全面,评价的尺度怎样把握,都还比较模糊,有无法鉴定的困惑,因此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我希望通过在教学实践中开展的评价活动,更好的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过程,关注个体的学习态度,创新精神以及学生个性品质的发展,促进学生积极参与音乐学习与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素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参考文献:
1.《音乐课程标准》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音乐学科教育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4.《中小学音乐教育》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