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监管的现状分析和策略研究

发表时间:2021/4/20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1月第2期   作者:程序
[导读] 农产品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正常发展
        程序
        台州市农产品绿色发展与质量安全中心   浙江省台州市 318000
        摘要:农产品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正常发展,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监督存在的现状,并从现状入手提出了通过强化政府监管力度,发挥市场监督作用和推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的方式来解决农产品质量监督问题。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策略
        引言: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出现了巨大的增长,同时对农产品质量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我国早在2006年就已经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对我国的农产品质量进行规范,这一法律的出台极大程度地规范了市场上农产品的质量,但相关质量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全面的解决。
1 农产品质量监督现状分析
1.1监督部门职能划分不明确
        当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建设仍然有待完善,尤其是我国农产品总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能划分,仍然没有有效地落实到位,职能交叉、相互推诿等现象广泛地存在于各个监管部门之中。我国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机制是借鉴于西方发达国家,这种监督模式的核心理念就是保障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安全,但我国的监督机制起步较晚,因此在多个依然存在不足。以目前的监督现状为例,由于职能交叉和责任推诿现象的存在,所以我国已经在尝试将监管在职能集中到农业部,这种方式将能够对相关问题起到良好的解决作用,然而在落实过程中进度缓慢,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将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监督职能划分到当地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的现象,形成了较大的监管盲区,为不法现象提供了空间。
1.2监督技术较为单一
        目前在相关政府部门对农产品的监督和组执法过程中,相关单位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提高对产品质量的放行标准、提高针对农产品的抽检频率、在以往的基础上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这一系列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但从根本上来看,这些手段均是依靠政府力量来从外部对农产品质量进行保障,因此难以实现持续化和常态化,这就导致不法分子能够从中寻找到可乘之机,进而对我国的农产品之总质量安全形成巨大的挑战。整体而言,依靠政府力量来进行全面的封堵是无法充分保障农产品质量的,相关部门需要从当前市场上分散的各个企业入手,引导其形成符合企业发展的监督制度,从而保证对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无死角监管。市场力量应当成为农产品质量监督中的主要力量,而政府机构需要对这一力量进行引导,确保相关的监督活动能够为市场形成活力和带来收益,实现多方监管和良性循环的局面[1]。
1.3 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分散性强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在农产品质量监督方面也对西方的先进技术进行了引进,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产品质量监督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过于分散,在这个过程中难以依托标准化和工业化生产的方式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保障,尤其是我国当前大量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要是由分散于全国的农户生产,而相关生产者在生产规模、自身素质和自我监督能力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缺失现象,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政府机构强行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的约束,则会导致我国农产品的整体供应出现问题。同时,从当前农村农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缺乏技术和自我监督能力,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之下,相关的农户会主动采用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和一系列已经禁止销售的高毒低效农药来进行生产,对农产品市场的有序带来巨大的风险。

而在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方面,忽视在不达标农产品可能对人体带来的危害、随意在农产品之中使用各种化学添加剂均是当前农产品监督手段难以全面杜绝的问题。
2 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的对策分析
2.1 加快落实监督职能划分,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为了有效的地保障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相关部门需要从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的现状入手,进行详细的农产品质量监督实施方法的制定,从而推动相关单位在职能方面完成进一步的划分,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例如:在实际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执法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督与市场监督两个部门之间的职能存在一定的交叉,双方共管的方式将导致监督效果无法有效显现的问题出现,针对这一现象,可以对两个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合并,从而增强其监督能力,避免责任推诿等问题的出现。同时,在两个部门合并之后,相关单位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从而提高其农产品质量监督水平,保证相关机构对自身职能的全面履行[2]。其次,为了实现对当前农产品质量的有效监督,相关单位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之中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相关监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法律体系的建设,通过完善的质量安全追查和溯源机制来充分地保障农产品的质量。最后,相关单位也可以借助互联网手段来丰富监督手段,并引导消费者通过这些渠道对农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最终实现规范市场的目的。
2.2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增强监督力度
        传统的农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之中,过度依赖政府的监督职能导致了农产品市场存在较多的漏洞,因此在未来的工作过程中,相关单位需要在政府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地发挥市场的作用,以提升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由政府作为种主导,通过存出台一系列农业补贴和鼓励措施,从而促进其自发地对生产行为进行约束,如针对农村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进行税收、补贴方面的鼓励,提高其实际利润和生产积极性。其次,相关单位还可以通过完善企业的农产品质量责任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方法,来引导企业形成完善和全面的质量监督制度。最后针对农产品的市场投放,可以地进行产品准出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此外政府还可以利用自身在农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查方面的技术及组织优势,帮助企业进行监测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从而充分发挥出市场自身的监督作用[3]。
2.3 扩大经营规模,保证农产品质量
        标准化生产的方式能够充分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同时也能够为监督工作带来便利条件,在当前的背景之下,由于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分散,因此造成了市场上农产品质量难以得到良好控制和约束的问题。针对这一现象,相关单位可以从基层政府机构入手,依托乡镇、村委等引导农户加入到生产合作社之中,在形成这一局面之后,依靠农业生产合作社来对农户进行统一培训、农产品的统一运作和销售,从根本上解决以往生产过程中由于技术、理念不足带来的农产品质量监督难的问题。同时相关单位也需要明确合作组织的监管职责,在实际的生产和运作之中必须做到谁生产、谁负责,以推动我国农村地区农产品生产模式和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型,在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
3 结束语
        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针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督一方面需要政府机构在以往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从而全面增强政府监督力度,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引导市场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的各个方面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实现政府、社会对质量的多方位监管。此外也需要从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入手,以可持续发展理念来指引农业生产全过程。
参考文献:
[1]王彦炯, 郑永利. 法国生态农业标签制度发展现状及我国农产品质量认定管理发展的启示和建议[J]. 中国食物与营养, 2020, 026(001):21-23.
[2]邓平, 张生元, 周裕和. 湖州市农产品质量管理站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例行监测[J]. 科学养鱼, 2020, No.365(01):90-90.
[3]瑞东 董. 新时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J]. 农业科学, 2020, 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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