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移动新媒体的青年群体文化消费现状

发表时间:2021/4/20   来源:《文化研究》2021年5月上   作者:池昀桦 陆忠蒋 李星乐 朱佳炜 陈璐雯 程昕怡
[导读]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消费数量及质量的要求日益增加。青年群体是文化消费的主力军,网络媒体尤其是移动新媒体成为文化消费的重要渠道,且呈现持续加速态势。此次研究目的在于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移动新媒体上青年群体文化消费的规律及存在的问题,建立评价文化消费健康度指标体系,便于我们积极引导其理性消费。

杭州中国计量大学 现代科技学院  池昀桦1 陆忠蒋 李星乐 朱佳炜 陈璐雯 程昕怡    310016

[摘要]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消费数量及质量的要求日益增加。青年群体是文化消费的主力军,网络媒体尤其是移动新媒体成为文化消费的重要渠道,且呈现持续加速态势。此次研究目的在于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移动新媒体上青年群体文化消费的规律及存在的问题,建立评价文化消费健康度指标体系,便于我们积极引导其理性消费。
[关键词] 移动新媒体;青年群体;文化消费;经济学研究;消费规律
        一、引言
        青年代表着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消费习惯引导着大众文化消费的风向。移动新媒体实物产品更迭换代的速度加快,促使移动新媒体的衍生产品生命力更加旺盛,新奇的消费产物容易被青年群体买单,文化消费占据日常消费的比重越来越大。新兴文化消费产品并非都属于正能量的产物,青年群体的文化消费观有迫切的干预需求,剔除不正确价值观的负能量,提升青年群体的文化水平,引导其正确的价值观念势在必行。
        二、青年群体的文化消费现状
        研究组通过线上定向发放电子调查问卷与线下问卷抽样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共获取问卷数据337份,其中30份是研究组于线下采集的有效资料。为了避免受访者填写电子问卷时的随意性,在问卷调查中使用干扰项进行筛选无效答卷,抽取74个样本作为无效样本,最终得到263份有效样本。
        我们对获取的调查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出广大青年群体在移动新媒体进行文化消费的过程中,有以下特征:
        (1)娱乐性、享受性、消遣性。精神文化娱乐消费占的比例偏大,而发展性、智能性文化消费却表现不足。不少青年在文化消费的同时易于暴露自身认知水平的不足,对待知识消费却是“拿来”主义盛行。
        (2)文化消费盲目性。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微博平台上的内容良莠不齐,缺少甄别,不但在客观方面不利于青年群体进行筛选,而且在主观上这类“快餐文化”更容易被青年群体接受。
        (3)对西方文化推崇倾向性。西方文化相较我国传统文化更开放,部分时髦的前卫文化宣扬非主流的“酷”以及自我中心论,使得流行文化更受青年群体的青睐,本土文化和传统文化吸引力不足。
        (4)文化消费价值低。青年群体接触新媒体主要是交流信息和消磨时间。按照青年人均消费不到700元每月的水平,还有很大的一个提升空间。精神上需求正在慢慢地上升,而精神上的追求就会促进文化上的消费。
        (5)影视文化消费热衷。青年在文化消费中最多的是电影和付费影视上。学习、音乐等消费要相对少一些。在影视作品上青年全体更加愿意在这上面消费,而且它对于青年群体也是最具有影响力的。但是新媒体平台对于促进文化消费的作用没有理想中那么高,还有待提高。
        三、青年在移动新媒体消费存在的问题
        超过四分之一的受访者的文化消费月均占比低于10%。数据显示,有一半受访者的文化消费支出占生活总支出的20%及以下。也就是说,有一半的青年是不会把自己的文化消费占比提升到20%以上的,在文化消费上他们支出占比属于偏少,有往上增长的空间。
        受访者的文化消费(以近一个月的支出为标准)支出100元-200元占比最多。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目前青年的文化消费大部分在1000元以下。文化消费难以被青年群体买单的原因一部分可能是青年群体认为相应的产品不值或者说满意度太低(数据显示40.91%的受访者认为无法接受新媒体平台的趋收费化,68.18%的受访者任务新媒体平台的付费内容的质量不及期望的需求),另一部分则是“文化消费”的概念没有很好地被接受,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刺激文化消费。

        我们将数据(每月文化消费占比与每月文化消费开支)进行交叉分析,发现在各个消费层次的阶段性分布错落有致,所访问的数据符合青年群体当前的文化消费的现状。随着文化消费占比重的增高,该受访者每月所支出的文化消费费用也会更高。
        四、总结及改善措施
        从上面对移动新媒体的文化消费情况现状的描述可以看到,有较大比例的青年对于文化消费和文化推广方面不是很满意,这也是大多数人对于文化消费的现状,综合考虑,我们得到以下几点原因:
        (1)这方面法律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移动新媒体等平台是近几年开始融入我们的生活,所以国家在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不是非常的健全,存在的一定的漏洞,导致很多人去钻这些漏洞,谋取私利。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人惩处力度不够,一些人网络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惩罚仅仅是封号处理。即使封号,对于他们的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2)影视作品发布门槛低
        影视作品发布的门槛比较低,前几年所谓的抗日神剧是层出不穷,明明是一个宣传爱国主义,培养国民健康,爱国的文化价值观的作品,却被硬生生的拍成了闹剧。不符合历史,不真实,太夸张,这就是国民对于抗日剧的评价。造成了国民对于这方面的影视作品产生了抵制心理,留下了极大的不良影响。而这些作品,却可以通过国家的审批,比较轻易的进入网络传播。
        (3)网络平台对于相关内容没有一个可行的标准
        互联网是一个信息爆炸的地方,各类信息,文化都有。对于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作品,没有进行很好的筛选,没有一个标准去平定,所以有很多的人在打擦边球。而平台不知道这个内容是否应该去处理,导致了一些不符合正能量的文化内容出现。
        在付费的内容中,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用户对于付费产品的内容质量产生不满,很大的原因是平台对于内容质量筛选缺乏一个让大众认可的标准。
       (4)产品内容质量不高,文化不够自信
        打铁还需自身硬,文化产品自身的内容质量不高也是引起用户不满意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什么国人在某一段时间喜欢外国的电影,追求外国的文化,就是因为我们自身对于文化不够自信,所以习主席提出了文化自信这个观点。国内的很多文化作品内容都非常的空泛,质量较低,内容情节较为无趣,出发点只以赚钱为最主要目的,至于别的一些文化推广方面关注的确实少之又少。这样的作品会导致了文化消费的降低。但是国人对于自己的文化却是非常认同的,战狼系列的高票房,到国漫哪吒打破国人对于国漫的认知,原来中国人也可以制作出这样的动漫,再到我和我的祖国等一系列优质的影视作品,开始慢慢的通过作品去提高国民的文化自信。让人民愿意去消费,消费完还会期待下次再来消费。
        根据以上总结,我们提出改善方案:
        (1)加大宣传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宣传
        政府应该加大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意义,培养国民爱国,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让人民真正的去了解我们自己的文化,加强自身的归属感,提高文化自信。
        (2)完善网络方面的立法
        近年来,虽然各地对于网络管理的条例陆续出台,但是对于网络犯罪的范围和惩处的定义还较为模糊,以及明星抹黑国家的行为定义是什么;什么样的文化作品内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些敏感的作品需要如何去做出评定。这也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依据提供给执法者,让他们有法可依。
        (3)严格把关影视作品的内容质量
        影视作品的内容质量是可以影响到国民对于自身文化看法的,它是文化宣传的一个重要渠道,国家文化在国民心中的优劣程度,影视作品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不好的影视作品,容易让民众对于自身的文化产生质疑,不够自信。
        (4)加强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
        网络平台有很多,各大平台的监管力度都不一样,有一些小的新媒体平台,为了吸引人气,甚至鼓励一些打擦边球的作者来平台上传作品,只为吸引人气。对于一些不当言论和精神的作品需要及时发现和处理,以及那些在边缘的作品进行教育和管理。
        (5)输入优质的带有正能量的电影等作品
电影占据文化消费的大部分份额,国民渴望优秀的电影出现,而优秀的电影,可以更好的宣传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方式对于国家有利,宣扬了正能量,对于作者也有利,可以拿到高的票房,获得收益,还可以得到公众的认可;对于人民也是有利的,因为他们会觉得我的消费是值的,可以学习和看到很多东西,提升自己的修养。
        (6)建立一个用户和平台都认可的一个收费标准
        因为很多平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存在一些乱收费、内容质量低,不值这个价值等现象,所以这里缺乏一个双方都认可的一个定价标准。
(浙江省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计划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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