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发表时间:2021/4/20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1年5月   作者:陈新雨
[导读] 金融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陈新雨

【摘要】金融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已经越来越完善,但是在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方面依然有一些问题存在,对金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关键词】金融证券 市场监管 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金融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逐渐形成了由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等构成的,具有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等特征的金融市场体系,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支持国家宏观调控实施、推进国有企业和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直以来,金融证券市场都属于风险系数比较高的行业,如果市场监管不到位,就会有一些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随意对客户的资金进行挪用,进行违规操作,破坏股东或者投资者的利益。此外,由于出现金融风险后,风险会进行传递,并引发连锁反应,出现系统性或者全面性的金融危机,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情况,破坏国家的稳定。所以,做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作用
        (一)可以帮助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
        为了确保证券交易和发行的顺利开展,国家首先要采用立法的方式允许部分中介人和金融机构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取得买卖证券的基本权益。但是在现有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市场上存在着垄断、欺诈、操纵交易、哄抬股价等问题。因此,需要做好证券市场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非法的证券交易活动,对一些正当的交易进行保护,保护证券市场的秩序。
        (二)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都知道证券投资是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的一种投资。为了使投资者能准确把控投资方向,了解市场动向,以避免其在投资中受到较大风险的冲击,国家相关部门可通过采取相关立法程序或者管理手段督促筹资者定期向投资者公开证券方面的相关信息以及经营状况,使各项信息都透明化与公开化。此外国家相关部门还应组织专门的领导小组对筹资者的信用等级进行测评,对欺瞒行为或是扭曲事实等行为要严厉打击,并制定相关法律进行约束与制裁,使证券投资市场持久、有序的发展下去。
        (三)增强证券市场运行机制的有效化
        增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一方面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证券市场的有效信息,另一方面还能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与技术指导。要使证券市场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取有效的信息,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拥有一套高科技、现代化的信息设备系统不可或缺,二是严密的科学信息网络体系;三是专业能力强的技术管理人员。
        二、我国金融证券市场在监管方面所遇到的难题
         (一)监管主体在监管中目的不明确
        监管主体在实施监管这一职能时,必须将证券市场所具有的相关特征像高风险性、易变性等特征考虑其中,倘若监管单位在职责分配上不明晰,当出现某些突发事件时投资者与监管机构会因为职责的不明晰而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最终使得监管机构的有效性大大降低[1]。作为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部门他们往往希望自己拥有更多的权利而不是应该承担过多的责任,当监管机构中的人员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影响等极容易出现分歧现象,这使得某些利益追求者乘虚而入,使得监管工作丧失其真正意义。
        (二)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方式过于老套
        我国关于证券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内容较少,而且较为陈旧,随着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原有的法律制度已远远不能满足时代发展之所需。我国现存的证券相关法律有《证券法》等,而且对于相关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改进与完善,但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发现其仍然存在很多缺陷,不能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这使得监管的成效性显著降低。此外,我国在近些年的经济发展历程中,计划经济仍然是一种主要的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往往较多,还存在很多金融证券市场的管理者法律观念不足,在行使相关权利时不能做到有法可依,而且我国在证券监管方面管理模式较为落后,不能有效调动广大工作者的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金融证券市场中介结构监管方面较为欠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投资理财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多,金融证券市场也得到了有效的发展,金融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队伍也在不断发展与壮大,但是存在不足的是很多中介机构在管理形式以及内容上还较为落后,不能有效处理相关问题。有的中介机构为了获得巨额的利润,为企业报假账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等以此来误导投资者,这种行为一方面会使得消费者的财产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会影响金融证券市场正常的运营模式,严重阻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持久、健康发展。



        三、对我国金融债券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一)转变传统落后的观念
        基于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上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要健全其发展,首先就要通过观念的转变。要重视债券市场的发展,加强全社会对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认识。只有债券市场发展了,才能从根本上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而对于政府来说,也应该力求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债券的发行效率,大力支持企业通过债券市场来融资,同时,需通过不断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完善资本市场的产品结构,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发展。
        (二)调整债券市场上的结构
        针对我国公司债所占的比例较小的问题,要想有效调整债券市场上的结构,就要鼓励公司债的发行。公司债属于企业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扩大公司债的发行规模,有利于债券市场的发展和不断完善,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先快后慢,究其原因主要是信用制度上存在漏洞,政府因此要担负较大的风险。当前,信用制度建设已初见成效,我国已经具备了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的条件。
        发展公司债市场要以效率为主。对于各级政府和市场上的各种交易流程都要明确理清。政府同时也要明确其职责,支持债券的发行,一方面是为了鼓励我国债券市场的健康、稳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我国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三)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
        中国债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但是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远没达到完善的地步,市场机制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弊端。为此,必须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市场化方式加强对债券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和还款保障等的监管,更好地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推动债券市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增强我国金融市场监管力度的重要举措
        (一)创新监管理念
        金融市场在创新监管理念中要从以下两方面加以重视:第一,准确把控市场动向。监管单位要在掌握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对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准确的预测与有效评估,并根据当前发展趋势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还应对所指定的方案进行有效的调整与改进,以使其与当前的发展趋势相适应;第二,监管工作在合理运行中还应为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金融证券市场中风险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做好风险的准确评估,不断完善外部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使监管工作真正有效化与合理化。
         (二)建设全方位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
        为了使证券市场得以健康发展,构建一套全面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至关重要。我们通过对当前政府在监管方面以及企业在管理中的不足之处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寻求有效的管理体制已是大势所趋。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只有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深化监督管理力度,使监管工作真正有效化。此外,还应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将政府的监管规定的许可的范围内,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安全性能高的投资渠道,全方位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证券市场法制化建设的力度
        对在金融证券市场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使投资者在受到相关侵害时能够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金融市场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要以推进产品创新和制度建设 为抓手,以增强市场功能为着力点。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公司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同时,重视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以及农村金融市场等的协调发展,建立完善各市场之间资金流动的渠道,使各市场之间联通互动,提高金融市场整体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
        1.应在短期内真正将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弥补相关《证券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增强政策制度在制定、实施以及处罚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2.制定有效的监管机构管理制度体系,对证券机构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拥有的权利要作出明确的界定。不管是在机构的设置上亦或是人员的配置上等层面都应作出明确的规定。
        3.制定监管道德行为规范,用以约束相关人员的某些行为。
        4.制定具体的行政复议以及相关诉讼程序,确保行政监管工作的合理化与有效化。尤其是政府部门要通过相关法律制度并结合市场发展的相关需求不断改进与完善证券监管的法律制度,对制度中的具体细则进行逐一细化,增强监管的成效性。
        综上所述,我国金融证券市场已经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监督管理制度也日渐完善。为了保证我国金融证券市场更加的成熟、稳定,需要建立可续的监督管理体系,认真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指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只有这样才可以使我国的证券市场进一步取得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靖辉.我国资本市场法律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7,(17).
[2]彭德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及风险控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09).
陈新雨,1982年4月20日出生,女,2003年本科毕业于东南大学,籍贯:江苏省常州市,现居苏州。在职研究生专业是金融专业。工作单位: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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