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汤贺斌

发表时间:2021/4/21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3期   作者:汤贺斌
[导读] 摘要: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授标的各个阶段实行程序性行为。
        中交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1117
        摘要: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授标的各个阶段实行程序性行为。其核心是在公开的条件下,以公平的态度和诚信的态度,通过法律程序选择最公平的结果。换言之,就是通过法定程序“帮助”竞买人减少决策失误;通过政府监督,监督相关人员,确保程序公正、结果公正,减少腐败漏洞。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对策分析
        导言
        招投标是建设工程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做好这项工作,可以规避工程建设风险,规范建筑市场环境。因此,在整个建筑行业中,招投标工作意义重大。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工程招投标的公平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招投标方式。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重要性
        1.1规范价格行为,减少社会劳动消费
        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就是要选择资质和信誉最好的施工企业,尽可能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同时,为了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实施建设工程招标规范了价格,降低了工程造价,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减少人力物力的消耗,从而减少社会劳动的消耗。
        1.2避免资源损失,净化建筑市场
        在一些具体的工程建设项目中,表面上看是公开招标,实际上却是暗箱操作。招标工作中的资格审查标准以“相关”承包商的资格为基础。在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中,会涉及到大量的资金。面对这样的局面,谄媚项目负责人、拉拢关系走后门等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市场竞争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使腐败风气不断滋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给建设工程的发展留下了质量隐患。还有一些小规模项目采取直接招标或直接承包的形式,不遵循正常的招标程序。这种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为承包商创造了空间,不利于行业规范发展。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中,这种现象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消除。建设工程招投标需要利用自身企业实力在统一的竞争平台上进行相应的竞争,建设工程的公平性在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从而净化了工程招投标市场,基本保证了建筑市场环境秩序[1]。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2.1招标行为缺乏规范性
        建设单位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滥用职权,以招标方式代替公开招标方式;为防止招标单位参与投标,利用职权随意降低建设工程报价,违反了公开原则,公平正义,使招标方式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和价值。以一个建设项目为例分析:一个建设项目的目的是教学楼,原报价1426万元。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学校降低了报价。某招标单位以955万元的价格中标,在后期施工中未逐一履行合同内容,导致建设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2.2招标运行制度有待完善
        现阶段,一些施工单位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不完全了解和掌握,招投标管理经验有限。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会出现条款设置不合理、评标标准不完善以及没有做好招投标单位各方面的审核等情况,导致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降低。
        2.3存在联合投标、围标和串通投标
        由于缺乏管理制度,存在建设单位决定中标人的情况,使其他参与投标的单位成为陪衬,不能公平参与投标;投标单位之间有一定联系,私下串通,随意提高或降低报价,这些都使得招投标过程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2.4执法监督不力
        执法监督可以为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化提供更多的保障。然而,现行的招投标执法监督制度不完善、不合理。它不能为实际的监理过程提供可靠的依据和支持,对招投标的监理力度不够,增加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概率。


        2.5评标方法不合理
        在我国,评标方法和评标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判断是否中标的标准比较单一,报价水平被视为中标的关键标准。这种情况使得中标人的资质和专业水平无法得到保证,出现了与资质和专业水平较低的单位合作的现象,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后期使用安全产生很大影响。此外,评标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在实际评标过程中,会出现判断错误和行贿受贿等现象,降低了招标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3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行为的对策与建议
        3.1完善建设工程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最不可缺少或缺失的资料是建设工程评标办法。为了从源头上保证评标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投标的评标方法是否与建设工程相匹配,评标方法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评标方法是综合评价方法与综合评价标准的结合,是选择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一个尺度。通过“货币量化”和“得分量化”进行计算和排序,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投标中客观数据量化方法的权重,使建设工程投标过程更科学、更客观、更合理。
        3.2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招标代理在建设工程投标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科学有效地发挥其重要作用,需要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当事人行为,促进招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机关管理行为,人员配置一体化,使其向专业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多方面、多层次培养,提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员工的专业知识和道德水平。
        3.3建设工程招标市场清理退出制度建设
        为保证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清理退出制度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一些招标单位(个人)为了自身利益,贿赂甲方和评标专家,围标、串通,以不诚实、不道德的手段获取标的。对失信、破坏招标市场稳定的企业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不仅取消招标结果,罚款,而且要依法吊销工程建设资质,对涉及商业贿赂的工作人员,也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诚信的企业要从建筑招标市场退回,限制其再次进入建筑工程招标市场;“对一些公职人员和评标专家,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隐瞒在评标项目中经营,不仅要追回赃款,还应限制其从业资格。”把他的不诚实记录在他的个人诚信档案里。进一步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质。
        3.4加强标后监督,确保施工合同如期履行
        招标合同管理水平: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后,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增减工程量;遇不可抗力需要变更工程设计方案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依法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原因。在承包人和施工单位中,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人和设计单位批准签字后,方可变更施工设计。否则视为违法,工程变更无效。
        经济监理:经济监理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施工项目监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对部分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未经监理核实,施工方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施工监理等方面的验收。质监部门还应将验收工作贯穿全过程,进一步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结语
        投标的合理性与各方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分析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充分重视可行性分析、优化监理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等对策,合理应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合理优化招投标方法、合理构建评标专家库等,为提高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合理性提供一些参考。
        参考文献
        [1]杨栋.基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J].价值工程,2019,38(27):219-220.
        [2]陈艳.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18,26(24):200,202.
        [3]韩玉芬.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8(6):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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