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户外运动价值以及安全教育

发表时间:2021/4/21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0年36期   作者:   李文沛
[导读] 户外运动内涵多种教育功能,在幼儿健康成长中有重要的地位。
        李文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河海幼儿园

        摘要:户外运动内涵多种教育功能,在幼儿健康成长中有重要的地位。幼儿在丰富多彩的周围环境中获取信息,鉴于幼儿生理和学习方式的特性,必然伴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唯有教师正确看待运动中的安全,杜绝过度保护导致幼儿丧失运动的机会,熟悉各项紧急事故处理方法,树立以幼儿为主的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防止运动安全的发生。
        关键词:身心发展;过度保护;必然与偶然;安全培养
        户外运动在幼儿成长中的作用无可替代,他们在自身原有运动经验的基础上,会自然地走向挑战和冒险,满足身体不断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运动中坚毅、勇敢、从容、坚持、判断等优秀品质,爆发力、持久力和身体协调灵活等,在运动过程中逐渐成熟。
        但是,在幼儿园或者幼教机构,因为安全事故的出现,而主观剥夺幼儿运动的机会,更不要说冒险的游戏。尽管,幼儿有运动的行为,却过度限制幼儿进行自我动作的探索,只能按照成人规划和预设的安全动作进行活动。更有甚者,允许幼儿运动,但却是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内。
        一、幼儿户外运动促进幼儿身心发展
        著名的幼儿教育家刘焱教授,提出通过运动学习的概念,户外游戏不仅为好动好奇的幼儿提供了丰富的探索环境的机会,而且要求幼儿学会合作、遵守规则、解决问题,这对于提高幼儿的心理健康、社会交往能力、认知能力等具有积极的作用。
        钱愿秋也认为户外运动可以培养幼儿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促进幼儿生长发育,提高身体素质,促使幼儿基本动作技能平衡地发展;提高多种心理品质,如发展幼儿的感知觉,提高幼儿的合作交往能力,培养幼儿勇敢、自信的个性品质。
        Davies 认为与室内相比,户外游戏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给儿童更多场地空间去探索各种材料,使用不同的器械进行不同身体部位的运动,进而促进儿童大肌肉运动、发展运动的能力。
        二、过度保护影响幼儿户外运动质量
        近年来,随着幼儿自由玩耍的时间逐渐减少,而心理问题却越来越多。当然,冒险的机会就更少。家长为了孩子的安全,禁止或者减少幼儿户外运动机会。虽然,《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教师也出于安全的考虑,幼儿户外运动时间大打折扣,更别说两小时,有时候,一个小时的时间都达不到。
        幼儿运动除了时间上不能保证,质量也差异较大。为了避免幼儿运动中发生意外,教师高控行为越来越严重,过度保护幼儿,导致幼儿身体受到很大限制,而运动带来的幼儿发展的功能无法实现。如此绝对的认识和绝对的保护,更谈不上挑战与冒险运动的机会。幼儿自由运动的空间缩小。
        三、户外运动安全的必然与偶然
        从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看来,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一定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幼儿在户外运动中的危险因素,是必然存在的。作为幼儿园和一线教师应该正确地看待这个问题,在态度上要直面危险的出现。因为,意外事故的发生不是我们做好万全准备就会杜绝的。
        作为成人,一定要了解和具备面对意外事故知识和心理素质,在熟悉急救措施的操作与处理的前提上,及时处理,把伤害降到最低。当然,幼儿意外事故的保险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减少幼儿园和教师的压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我们无法剥夺,也没有权利组织幼儿运动。

但是,我们必然要做的就是对幼儿运动环境和运动状态进行监测,比如运动场地中的石块、围栏边上的破损、大型玩具的卫生与松动等。在幼儿运的过程中,根据面色、呼吸、出汗、语言等,提醒幼儿休息。比如面色发红、呼吸急促、出汗多、话语不连贯等,就说明幼儿运动量过大,一定要休息。
        四、加强幼儿运动安全的培养教育
        在运动安全培养教育方面,安吉的“自然后果法”给我们很大的启示,“自然后果法”是法国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在幼儿道德教育方面提出的教育方法,它是指当幼儿有过失行为时,成人不是去惩罚幼儿,去人为地限制儿童的自由,而是用过失产生的后果去约束儿童的自由,从而让幼儿明白不良行为的危害,并下决心不再重犯的方法。
        (一)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
        幼儿在运动中遇到的安全意外,是为了幼儿更健康的成长。只有幼儿真正体会到“危险”,才能感受到自身运动中的危机,才能在大脑中建立并储存危险的意识与基本知识。所以,与其为幼儿扫清障碍,不如让幼儿在感受危险中逐渐成长,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危险都要幼儿去体现,一定是可控范围之内。
        教师可以亲身去体验运动中的危险,并组织教师进行危险评估,对可存在的危险梳理,并根据幼儿的身心特点去判断。一旦出现危险的情况,教师一定要保持冷静,对受伤部位进行处理,千万不能过度紧张而影响幼儿,对其心理产生阴影,影响以后的运动。往往受伤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感受,更多是心理上的体验。
        (二)幼儿安全教育的坚持
        安全问题是户外运动的首要问题,更是幼儿园工作的重点。我们要时刻保持安全预防,根据活动现场的情况,提前与幼儿进行专题分享,并请幼儿预设运动中会出现的危险,然后与幼儿一起动手制作危险标志与标识。
        其次,教师在运动中,一定要有全局意识,保证眼里有幼儿,最大限度地看到更多的幼儿。在遇到危险将要出现的情况,及时制止。同时,可以请擦上或者摔倒的幼儿讲述自己在遇到危险时的处理和体会。安全涉及到幼儿的一日生活,不是一句口号那么简单。教师一定要重视,在不断地安全意识积累中,提升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三)建立师幼相互信任的关系
        鲍尔毕的依恋理论指出“依恋行为系统的生物功能就是保护作用,其最主要的作用是使儿童与成人之间保持一个可以接受的距离,以保护儿童不受进化环境中有害因素的伤害。”师幼之间的信任,是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方法。教师信任幼儿,就会给幼儿自由探索的机会,充分发挥运动的教育功能;幼儿信任教师,会在危险来临的时候,第一时间向老师求助。如此良性的信任关系,会加深幼儿的安全感,更加快乐地运动。
        幼儿户外运动安全是保证幼儿基本动作、身体素质发展的重要前提,更是实现幼儿运动品质培养的途径。作为幼儿园和教师,一定要理性看待,并针对运动中的安全进行,提前预防和积累专业的处理方法。在重视幼儿体验的基础上,真正做到户外运动保时间,有质量。
参考文献:
        [1]胡德维.孩子,我们该怎么爱你[N].光明日报.2014-6-1-(4).
        [2]Gray P.Free to Learn: Why Unleashing the Instinct to Play Will Make Our Children Happier, More Self-Reliant, and Better Students for Life[M]. New York:Basic Books.2013-3-15.
        [3]刘焱.儿童游戏通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4]刘宣.国外幼儿园安全教育述评[J].山东教育.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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